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合同>>劳动者履行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先行赔付后能否向用人单位追偿?
劳动者履行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先行赔付后能否向用人单位追偿?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由此可见,位是有追偿权的,但这里的追偿权的实现条件和实现的方法比较特殊。

在实现条件上,1、损害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即劳动者本人应该有过失;2、劳动合同对此种情况应当有约定,如果劳动合同中对此没有约定,则用人单位无权要求追偿。用人单位如果想实现追偿权,以上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用人单位在公司的人事劳动合同的设计上应该对此有所预测。

在实现方法上,1、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是未来的工资,而不是过去的工资。2、扣除的比例不得超过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民法典》出台后,对用人单位有没有追偿权这一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动者履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用人单位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劳动者追偿。本案中,徐某某驾驶出租车在运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徐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属于重大过失。用人单位向交通事故受害人承担了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徐某某追偿,对于追偿的比例和金额争议,法院考虑到出租车运营行业的风险、用人单位管理存在疏漏、劳动者实际收入状况等因素,判令徐某某按照6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履行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先行赔付后能否向用人单位追偿?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卖了一辆二手摩托车并给了他行驶证,这样有危害吗
·陈律师您好!我是甘肃的肖雅芳,以前我在苏州上班的时候,受过伤
·公司要黄了‚怕老板跑‚能提前索要赔偿金吗?
·村里要收回耕地用于修路应该怎样补偿san
·撤销权有一年时效和五年时效具体是怎样区分的
·张律师您好,我前两天离婚开庭了,被告没有出庭,可他委托了律师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投资被骗了怎么报警,对方公司在武汉而我在广西我要是要报警在广西抱可不可以/.
·法院会把那辆车判给对方吗?
·被强*了,怀孕了可又顺流产了,我还可以拿着胚胎去控告吗?
·面包车在村道,车后半身挂到骑自行车的路人,口供不一致,上法院,怎么san
·我在小程序上买了某服装,怎么
·买房后没有报到证我能从大学集体户迁走我的户口
·我看了你代理(文显英上诉)的一个案件《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
·你好,因为我儿子在不小心开洗床比*具伤手指,当时直接去新桥医
·欠我的钱跑了,帮我查一下

■ 相关内容
·如何判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根据1994年11月14日颁发的《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以下简称《裁减人员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基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员的,可以裁......


·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


·待岗期间的劳动者又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与新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项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6]的规定,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未彻底否定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因此,在当前的形势下,如果原用人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无法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为保护劳动者在认定工伤、......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中已经由社会保险支付的部分可否向侵权人追偿?
      1、因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导致人身损害,涉及受害人、侵权人与社保部门。受害人因侵权行为主张赔偿医疗费,以及基于与社保部门存续医疗保险关系而报销医疗费,分属侵权法和社会保险法调整范畴,两者在效力上并不存在竞合冲突,故医疗保险垫付的医疗费用不能从损害赔偿中直接扣减,亦不......


·当事人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的决定提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再审的,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国内销售国外产品是否要注册商标?
      代理国外一品牌商品,该品牌在国外拥有注册商标,现其公司取得该品牌商品在华的独家代理权,在国内销售该商品,因未在中国注册商标,害怕有人抢注该商标并告其侵权,进而影响其销售;也有发现商标已经被国内他人抢注,是否能够继续销售该产品?   律师认为,根......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是国家的案全和发展。当今世界仍存在许多的矛盾......

·海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全名、国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单位全名、国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
      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    ┌─────────┐ ┌──────────┐ ┌─────────┐  │ ××××公安局 │ │ ××××公安局  │ │ ××××公安局 │  │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 │.│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  │  ......

·租车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在工作需要或节假日出行需要时,很多人开始选择租辆车出行,租车过程中发生纠纷的事也不少,那么在租车的过程中,承租人要注意什么呢?1、要到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毕竟车辆是一项价值......

·融资租赁业务程序
      融资租赁业务关系复杂,涉及到多方当事人,虽然不同的融资形式有其不同的业务操作程序,但其基本程序大致如下:一、由承租人选定供货商和设备。承租人为了达到最有效的融资目的,选择最佳供货人和最适合的设备是关键一步。承租......

·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我国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分析:(1)传统现收现付制度模式与管理上的原因:由于现收现付制度是用在职职工缴费积累来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而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险制度又是以国有企业为主要供款渠道,处于转轨过程中的许多国有企业效益差,在职职工生活难以保证,必然使缴纳养老......

·智力残疾与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

·工程施工合同中履约保证金纠纷
      现代社会的贸易不仅大量存在,而且涉及的合同标的也越来越大。一份合同的履行,需要合同的各方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可是,理想往往比较美好,现实中并不是各方都会负责,一方的违约可能直接给向对方造成重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同......

 
南京劳动合同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卖了一辆二手摩托车并给了他行驶证,这样有危害吗
·陈律师您好!我是甘肃的肖雅芳,以前我在苏州上班的时候,受过伤
·公司要黄了‚怕老板跑‚能提前索要赔偿金吗?
·村里要收回耕地用于修路应该怎样补偿san
·撤销权有一年时效和五年时效具体是怎样区分的
·张律师您好,我前两天离婚开庭了,被告没有出庭,可他委托了律师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投资被骗了怎么报警,对方公司在武汉而我在广西我要是要报警在广西抱可不可以/.
·法院会把那辆车判给对方吗?
·被强*了,怀孕了可又顺流产了,我还可以拿着胚胎去控告吗?
·面包车在村道,车后半身挂到骑自行车的路人,口供不一致,上法院,怎么san
·我在小程序上买了某服装,怎么
·买房后没有报到证我能从大学集体户迁走我的户口
·我看了你代理(文显英上诉)的一个案件《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
·你好,因为我儿子在不小心开洗床比*具伤手指,当时直接去新桥医
·欠我的钱跑了,帮我查一下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