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公积金是在购房或从事购房的情况下使用的,使用之前需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取出业务。一般有五种使用方法南京律师网。1、购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2、租房,用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3、治疗重大疾病。4、低保或特困可提取。5、建造、翻新、大修...

  公积金是在购房或从事购房的情况下使用的,使用之前需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取出业务。
一般有五种使用方法南京律师网。
1、购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
2、租房,用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3、治疗重大疾病。
4、低保或特困可提取。
5、建造、翻新、大修住房。。

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法院调解房子给我,我给付他5万元现金,但是我直到现在借不齐,
·张律师您好,我前两天离婚开庭了,被告没有出庭,可他委托了律师
·我是丹东的农村人48岁以前没办过保险,现在想办社保养老能办吗
·一亲戚于今年5月2号被上海市铁路公安局南京公安处抓获,
·公司帮厂让我放假现在又让我调休这样的做法对吗?谢谢
·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局信访局有人过问迟迟不解决.回答是过完抓人.过完后回答人抓了
·老公初婚我二婚之前有一子判给前夫了、现在我们已经生了一个女儿、还可以生二胎吗
·李律师你好,咨询一下关于抚养费的官司
·汤律师好,我有个房屋租赁合同要处理
·村里要收回耕地用于修路应该怎样补偿san
·欠条的时效性,现在欠条和借条有没有时效性?
·微信收款码给别人有没有风险!
·加工合同违约逾期交货导致我方供货延期造成损失
·与他7年没有在一起也没有联系,现在想解除婚姻关系
·我在原来的单位不干了,怎么查到我原来的派遣公司
·右脚大母指没了余的四个也接上不太好走路特别不方便能残级证

■ 相关内容
·公积金贷款之前断缴公积金后果?
      1,使用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公积金连续缴纳时间不能低于半年,如果公积金断交了也就意味着在重新缴纳之前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且还需要缴纳半年以上才可以www.njLawyer.cn。2,部分地区的公积金贷款是根据用户账户内的余额计算贷款金额的,如果账户内的余额太少或者没有余额就很......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停止交公积金吗?
      公积金贷款之后不可以停止交公积金,因为会产生不良作用,比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提前终止你已经申请到的公积金贷款,一般断缴一两个月没有问题,但是长期断交的话肯定是不行的。公积金贷款后断缴的后果:1,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1、住房公积金的定义是什么?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是多少?
      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即:1、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


·权利解读——署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指出“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是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换言之,即是著作权人有权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注明自己的名字、名称的权利,作者是公民的,还可以注明自己的笔名。署名权是确认该作品的作......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如离婚后,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由其归还尚还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补偿数额应如何计算?第一步,应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比,即:共同还贷部分÷(房价款+贷款总利息+其他费用)×100%。第二步,......

·许诺销售的含义及因此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
      所谓许诺销售,是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许诺销售是单方的意思表示,这种单方意思表示与要约不同,第一,可以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作出;第二,内容不需要具体明确;第三,一经作出即已成立,不能撤回或撤销。在新修改......

·财产公证的收费问题
      公证书是国家机关出具的具有很强的真实性和证明力,一般法院都会直接适用。      有人咨询,如果在婚前做一份婚前房产的公证,房产现有价值120万,需要多少费用?    根据南京市的相关规定,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

·保证人与保证金能否并用?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的该项规定,很显然是指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这里“或者”的意思即是指两种......

·什么是刑事医学鉴定?
      鉴定结论是诉讼中一种特殊的诉讼证据,它形成于案件发生之诉讼进行之中,是对案件部分事实作出的结论性意见。鉴定结论也是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刑事医学鉴定是指依据法医学的专门知识和技术手段,用以检验死亡的时间、原因、伤害程度,造成损伤的部位和致伤的凶器种类,......

·涉外继承案件的专属管辖
      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对侵权行为管辖规定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

·性骚扰的法律对策
         性骚扰(英语:sexualharassment)指以性欲为出发点的骚扰,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引起对方的不悦感,通常是加害者肢体碰触受害者性别特征部位,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

·离婚协议公证有什么作用吗?
      1、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约定。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

 
南京住房公积金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法院调解房子给我,我给付他5万元现金,但是我直到现在借不齐,
·张律师您好,我前两天离婚开庭了,被告没有出庭,可他委托了律师
·我是丹东的农村人48岁以前没办过保险,现在想办社保养老能办吗
·一亲戚于今年5月2号被上海市铁路公安局南京公安处抓获,
·公司帮厂让我放假现在又让我调休这样的做法对吗?谢谢
·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局信访局有人过问迟迟不解决.回答是过完抓人.过完后回答人抓了
·老公初婚我二婚之前有一子判给前夫了、现在我们已经生了一个女儿、还可以生二胎吗
·李律师你好,咨询一下关于抚养费的官司
·汤律师好,我有个房屋租赁合同要处理
·村里要收回耕地用于修路应该怎样补偿san
·欠条的时效性,现在欠条和借条有没有时效性?
·微信收款码给别人有没有风险!
·加工合同违约逾期交货导致我方供货延期造成损失
·与他7年没有在一起也没有联系,现在想解除婚姻关系
·我在原来的单位不干了,怎么查到我原来的派遣公司
·右脚大母指没了余的四个也接上不太好走路特别不方便能残级证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