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事情的界线并不是特别明确,很容易就会混淆,在我们的法律中也是如此,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一定意义上存在交叉重合的部分,所以两者不容易区别。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一下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吧。一、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事情的界线并不是特别明确,很容易就会混淆,在我们的法律中也是如此,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一定意义上存在交叉重合的部分,所以两者不容易区别。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一下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吧。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根据《刑法》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别的要点在于事故发生的时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交通肇事 罪发生的时空条件原则上限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如果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死亡或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规定定罪处罚。从犯罪构成来讲,即两罪的客体和客观方面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客观 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没有杀人的故意,但由于过失导致了他人死亡后果发生的行为。主要表现在:有的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的结果, 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有的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二、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但是两者主要的区别还是在两者发生的时空条件上,交通肇事罪主要是指在公共交通方面,因为驾驶员的失误等原因引发的犯罪;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则是不分时间地点,没有时空限制的。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公司开车出了交通事故,但报警了保险公司也赔了,现在
·您好,在线吗
·聚众斗殴,对方轻伤
·被告有多个,欠我工程,我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被告都不在一个地
·见义勇为被警察拘留怎么办
·信用卡纠纷
·您好。我4月份,向通辽一个人借款2W。现在她不还钱,而且不回
·不知道是否香港诉讼赔偿高?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怎么赔,有哪些?
·房产证疑问,房子的户主不是我
·交定金要买的房子,不卖给我咋维权
·抢劫在逃3年被抓会判几年
·你好我问问女儿得不到父母的财产也得养老吗
·我刚从上一家卖主手上买了一套房子,旧业主把房子转租了,导致我
·离婚后,前夫不让看孩子
·我和我老婆是去年相亲十月一结婚的,没几天我们就一起出来去无锡

■ 相关内容
·轻微的交通事故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害程度的不同,具体可以分为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以及特大交通等四种级别。其中针对不同级别的事故在处理的时候也是不一样的,那轻微的交通事故要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轻微的交通事故要怎么处理如果发生的......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此时需要根据实际的鉴定,才能具体知道构成的是多少级伤残,然后才能据此作出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神经功能障......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计算依据
      交通事故也是时有发生,有的导致了很严重的伤害,有的是家庭中的中坚力量受到损伤,导致家庭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因此在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也要考虑分家庭中被抚养人的基本情况。交通事故被抚养人计算也应该考虑在事故的赔偿中,为事故受伤家庭提供保障,但是具体该怎么计算......


·办理机动车牌照需要什么资料,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机动车牌照需要什么资料,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三无”车辆不得再国道上行驶。因此,在购买新车后需要首先办理车牌照之后才能驾驶,否则被交警抓带,轻则需要缴纳罚金,重则会被留下案底。在办理车牌照之前,车主需要取得驾照,并准备齐全相关材料,那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6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9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3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3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3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32...

·涉外婚姻案件的送达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称的法人,其实也就是法律上的公司主体负责人。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还是相当重的。那么,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您知道吗?下面就跟我们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公司倒闭法人承担的责任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根据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1996年我国修正制定了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在审判监督体制上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与1979年的刑诉法相比较,现行刑事诉讼法在以下几方面作了修改和补充:(1)申诉的适格成员改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停止交公积金吗?
      公积金贷款之后不可以停止交公积金,因为会产生不良作用,比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提前终止你已经申请到的公积金贷款,一般断缴一两个月没有问题,但是长期断交的话肯定是不行的。公积金贷款后断缴的后果:1,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

·无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如果说您在生活当中针对土地在进行使用的时候,没有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在用地和住房的过程当中,其实都会面临诸多的法律风险。因此您不要认为只有房产证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说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对您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无......

·销售确认书(一)
      (凭卖方样品买卖)    ______公司为一方(以下简称卖方)________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买方)双方授权代表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签订销售确认书,其条款如下:  1.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同意提供关于23762型251号零备件,凭卖方样品买卖,详见......

·最新江西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针对很多犯罪,尤其是财产类的犯罪,在我国不同的地方规定的具体量刑标准是不同的。包括盗窃罪、抢劫罪、职务侵占罪等等。而今天,我们主要为您讲解的就是江西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相关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哪些方式?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刑事辩护中的技巧
      法庭的辩论并不是在辩论阶段才开始的,在法庭调查阶段,控诉方和律师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的发问,实质上已是辩论的前奏。因此,律师在庭审中要根据案情,采取不同的方式发问,以达到或进一步弄清案情,或引起法庭的注意的目的。如对案件中的要害总是开门见山地直接发问、为强调......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公司开车出了交通事故,但报警了保险公司也赔了,现在
·您好,在线吗
·聚众斗殴,对方轻伤
·被告有多个,欠我工程,我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被告都不在一个地
·见义勇为被警察拘留怎么办
·信用卡纠纷
·您好。我4月份,向通辽一个人借款2W。现在她不还钱,而且不回
·不知道是否香港诉讼赔偿高?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怎么赔,有哪些?
·房产证疑问,房子的户主不是我
·交定金要买的房子,不卖给我咋维权
·抢劫在逃3年被抓会判几年
·你好我问问女儿得不到父母的财产也得养老吗
·我刚从上一家卖主手上买了一套房子,旧业主把房子转租了,导致我
·离婚后,前夫不让看孩子
·我和我老婆是去年相亲十月一结婚的,没几天我们就一起出来去无锡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