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筑工程 > 土地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赠与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赠与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赠与吗?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单位或者个人所享有的使用某一块土地的权利,人们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是否可以将该权利赠与他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很多人不知道应该如何办理。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赠与吗这一问题的相关法律知...

  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赠与吗?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单位或者个人所享有的使用某一块土地的权利,人们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是否可以将该权利赠与他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很多人不知道应该如何办理。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赠与吗这一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划拨土地可以赠与他人
划拨土地房产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时候即可赠与他人:1、土地的使用者必须是、企业、或个人经济组织;2、持有国用土地使用证的;3、能证明具有地上建筑物、合产权;4、依照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合规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当地市、县及时补交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或者转让因此所获得的金额抵扣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在城市规划区,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形成的房屋产权转让时,必须报有批准权的批准。有批准权的批准予以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划拨土地赠与所需证件和资料
1、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经公证赠与合同、分割协议、合并协议、入股协议、分立合同、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律文书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2、房屋权属证书;3、登记申请书;4、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定代表人证,人代表身份证);5、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6、必要材料。
三、划拨土地赠与他人的程序
1、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土地赠与转让文书,及材料至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律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赠与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3、报同级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较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综上所述,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赠与吗这一问题的额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土地使用权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权利,只要经过相应的登记手续完成转移登记即可将该权利赠与给他人,但是需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赠与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欠5万几年了人失踪怎么追债
·我在国外是做保温的,在医院缝了一针做片子手骨有两条细缝,医生说骨癞,工司不管我该
·咨询债务纠纷
·诈骗案,四川张某于2005年以找工作为由骗取冯某人民币70000万元
·请问,我有个朋友欠我钱,把车抵押给我,但是他有在我不知情的情
·使用权的房子改儿子名行吗,不行的话父亲立遗嘱以后给儿子使用可以吗
·机动车在禁止鸣笛的路段而又鸣笛了会受处罚吗?
·可是找不到女方本人 有什么办法吗
·请问社保买了十女人满5O岁还可以继续`买满15吗?
·我在公司两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在续签。我应得到几个月补偿
·您好在吗?碰到合同纠纷怎么办。
·我有个朋友在看守所呆了将近半年,但是还没有判刑,怎么才能知道
·房产证上添加共有人怎么办理
·在超市买东西,抽奖买到劣质珠宝,商家不给退,该怎么办?
·邻居起院子把路堵了
·我*人,三年前在新塘一个做卫浴门的实体店工作了4个月,老板拖

■ 相关内容
·阜阳九龙镇拆迁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
      阜阳九龙镇拆迁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在农村的土地中,遇到房屋拆迁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国家需要规划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才会对土地进行征收。在征收了土地之后,就要对原土地的使用人进行赔偿。下面,您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阜阳九龙镇拆迁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河池市市辖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金城江街道办事处、东江镇城区一类区部分(百旺社区、加辽社区、加道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文山州丘北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对于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收受他人的财物,帮助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中有着明确的处理规定。那么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时,应该如何报案?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又该如何处理呢?下面请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如何报案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

·专利代理人应注意的期限
      初次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实习期满方可发给《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期限——初次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实习期满一年,专利代理机构方可发给《专利代理人工作证》;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法定年龄——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

·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提交的证据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状,申请状应详细写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理由。申请理由中应说明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的具体情况。申请人递交诉前停止侵权申请状时,应同时提......

·单位受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本罪的对象是财物、回扣、手续费。其所有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

·上市公司终止股票上市的情形
      (一)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二)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三)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有上述情形......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
      无论是拐骗儿童或是拐卖儿童都对儿童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它侵犯了儿童的人身自由权,也给许多家庭带来灭顶之灾。但由于在罪名名称上面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因此很多人会将这两个弄混淆,那么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数次还款行为,能否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债权人)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无必然联系,在出借人(债权人)尚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其关于案涉借款债务系借款人的夫妻共同......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社会公共秩序。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是公民的民主自由权利,依法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受法律保护。《宪法》和《......

·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此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亦属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罗某已按法律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故其向公司提出辞职合法有效。依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终止或解除劳动......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该怎么办?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该怎么办?一、如何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在约定违约金时应以可能造成的损失为基础,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欠5万几年了人失踪怎么追债
·我在国外是做保温的,在医院缝了一针做片子手骨有两条细缝,医生说骨癞,工司不管我该
·咨询债务纠纷
·诈骗案,四川张某于2005年以找工作为由骗取冯某人民币70000万元
·请问,我有个朋友欠我钱,把车抵押给我,但是他有在我不知情的情
·使用权的房子改儿子名行吗,不行的话父亲立遗嘱以后给儿子使用可以吗
·机动车在禁止鸣笛的路段而又鸣笛了会受处罚吗?
·可是找不到女方本人 有什么办法吗
·请问社保买了十女人满5O岁还可以继续`买满15吗?
·我在公司两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在续签。我应得到几个月补偿
·您好在吗?碰到合同纠纷怎么办。
·我有个朋友在看守所呆了将近半年,但是还没有判刑,怎么才能知道
·房产证上添加共有人怎么办理
·在超市买东西,抽奖买到劣质珠宝,商家不给退,该怎么办?
·邻居起院子把路堵了
·我*人,三年前在新塘一个做卫浴门的实体店工作了4个月,老板拖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