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如果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判?
如果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判?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离婚时夫妻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往往很激烈,但没有夺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时会丧失了抚养孩子的责任感。法律规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你的前任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向法院起诉后,前妻或者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判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下面,我们就和您聊聊这个问题。...

  离婚时夫妻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往往很激烈,但没有夺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时会丧失了抚养孩子的责任感。法律规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你的前任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向法院起诉后,前妻或者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判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下面,我们就和您聊聊这个问题。

一、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判?

凭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对方维权,同时可以申请先于执行,不需要等到庭审结束。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管子女的一切,法律对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支付方式都做出了规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父母有责任支付抚养费。对于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判的问题,答案是如果该前夫不主动履行义务,人民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


如果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判?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是天津市人,***押金不退怎么客服电话无人
·您好。遗产法定 继承人未继承到遗产
·退休时间以身份证为准还是档案为准?
·桐乡市濮院镇人李某在镇江市丹徒区荣炳服务区向同事景某借款6万
·有关农专非后以后医保问题
·骗签合同,拖欠工资,我是一个施工员
·您好,我之前在无锡市胡埭工业园区里的一家厂里上班,本来是10
·你好,现在将强执行法院找不到人,让我找人你有啥办法没san
·韩律师你好,我想你寻求帮助,案由:劳动报酬
·民事离婚诉讼状,在哪个法院诉讼,常驻地址万年县梓埠镇
·在自动存款机打错钱怎么办
·最初按揭手机,后期捷信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推送借款,当然我不喜欢
·我有责任还这些钱吗,我以前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
·农村贷款借贷担保问题,我家是担保人一共3家联保的而借贷人把贷款转下年了没有经过这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购房所贷的住房公积金被开发商扣除5
·成都美英茗傲教育科技公司卷款跑路,您怎么看?给你发了邮件!q

■ 相关内容
·无主物归国家所有例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无主物归国家所有例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地域辽阔,地下埋葬着大量物品,对于一些有价值的无主物,人们发现后应该及时报告给政府,并上交国家。日常生活中,人们挖到无主物被国家收回的情况非常多,我国这方面的法律制度尚有空白。那么无主物归国家所有例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年中国新《婚姻法》全文
      年中国新《婚姻法》全文我国《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公布实施以来,只是在1981年1月1日进行过一次修改,但在2020年制定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接下来,我们就整理了最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


·家用电器质量司法鉴定机构
      现如今的司法鉴定有很多种类型,司法鉴定机构也有很多,家用电器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就属于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中的一种,其相关作用决定是否合适自己产品的鉴定,那么家用电器质量司法鉴定机构有什么规定,今天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一、家用电器质量产品质量司法......


·土地使用证不办行吗?
      土地使用证不办行吗?一、土地使用证不办行吗?土地所有权证的功能不仅是反映登记簿记载的内容,更重要的体现在权利保护上。由于土地证书只能由权利人持有,且权利人因处分使用权而办理登记时需要提供权利证书,这等于为物权增加了一把锁。而权利证书的灭失、遗失则意味着物权减少......

·建设工程征用土地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征用土地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土地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

·遗弃罪向公安局报警怎么进行
      现代人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的情况下,有些思想却日趋下降。比如生活中我们常见的,子女对父母不履行抚养责任,将老人遗弃,或者,父母遗弃孩子的这些事情。每次看到这种新闻,心头不自觉的难受,这种行为不仅仅是道德的沦陷,更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您遭遇到了这样的事,可以向公安......

·符合城市土地使用权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的有哪些情形?
      符合城市土地使用权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的有哪些情形?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其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将土地交给单位和个人使用。除此之外,国家还可以通过签署协议的形式将城市土地使用证进行出让,使用土地的一方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符合城市土地使......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需要相差多少年数?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最新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一、2020年最新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会喝酒抽烟,有的人喝了酒后照样开车,交警判定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会喝酒抽烟,有的人喝了酒后照样开车,交警判定酒驾的程度,主要是参考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一般情况下,通过现场呼气测试就能测出来。当然,如果有醉驾嫌疑的,为了避免纠纷,交警应该对驾驶人验血。那么,酒精含量多少为酒驾?多少为醉驾?下面我们给广大车主......

·婚后将婚前房产卖掉再买房还算婚前财产吗?
      为了减少夫妻间的财产纠葛,我国既有受法律保护的婚前公证行为,也有相关法律对夫妻公共财产进行保护。一般情况下边界分明不会陷入利益纠纷,但有一种情况较为特殊——将婚前房产卖掉再买房,那么所得的房产究竟属于公共房产还算婚前财产?  从法理的角度来讲,将婚前房产卖掉,......

·离婚时房产达不成协议法院该怎么处理
      若夫妻有共同的房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房产做出处理,否则是不允许离婚的。但现实中,要是出现离婚夫妻就房产达不成协议的话,此时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一般会如何进行处理呢?我们总结了一些内容,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离婚时房产达不成协议法院该怎么处理双......

·父母离婚对子女监护权有影响吗
      父母离婚对子女监护权有影响吗?父母离婚不影响监护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父母离婚对子女监护权没有影响,并不是说父母对子女监护权是完全不能剥夺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父母死亡,或者父母子女关系消失,或者父母的监护权依法被法院剥夺......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天津市人,***押金不退怎么客服电话无人
·您好。遗产法定 继承人未继承到遗产
·退休时间以身份证为准还是档案为准?
·桐乡市濮院镇人李某在镇江市丹徒区荣炳服务区向同事景某借款6万
·有关农专非后以后医保问题
·骗签合同,拖欠工资,我是一个施工员
·您好,我之前在无锡市胡埭工业园区里的一家厂里上班,本来是10
·你好,现在将强执行法院找不到人,让我找人你有啥办法没san
·韩律师你好,我想你寻求帮助,案由:劳动报酬
·民事离婚诉讼状,在哪个法院诉讼,常驻地址万年县梓埠镇
·在自动存款机打错钱怎么办
·最初按揭手机,后期捷信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推送借款,当然我不喜欢
·我有责任还这些钱吗,我以前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
·农村贷款借贷担保问题,我家是担保人一共3家联保的而借贷人把贷款转下年了没有经过这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购房所贷的住房公积金被开发商扣除5
·成都美英茗傲教育科技公司卷款跑路,您怎么看?给你发了邮件!q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