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管制的期限有多长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管制的期限有多长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管制的期限有多长我国的刑事处罚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而在主刑中就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其中由于管制与拘役的强度不大,因此很多人都将这二者弄混淆,那实践中到底这个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拘...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管制的期限有多长我国的刑事处罚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而在主刑中就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其中由于管制与拘役的强度不大,因此很多人都将这二者弄混淆,那实践中到底这个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

1、刑期不同
管制的期限,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期限,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2、执行方式不同
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在被判处管制的期限内,犯罪分子可在限制的范围内行使政治权利,如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有选举权,但没有被选举权,不得担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领导。拘役: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刑期计算方式不同
管制的刑期:执行期限从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在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按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剩余日期为实际执行管制的日期。如某罪犯被判管制三个月,判决前先行羁押三十天,计算公式为:三个月的具体总天数减去折抵天数六十后,剩余期限是实际执行的管制期限。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和拘役还有一个区别就是,管制是会留案底,而拘役不会。
二、管制的期限有多长,管制可以判处多少年?
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知道,管制并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对犯罪的人身自由在一定的程度上予以限制,限制的形式便是使犯罪分子置于人民群众和一定的机关的监督下,使其在监督的压力下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从而达到去恶从良的社会效果。那么,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矫正方式和社会目的,管制的期限不宜太长也不宜太短。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当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我国法律规定的这种期限,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1、 一般情况,判处管制的期限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2年;2、 如果同时犯有多种需要判处管制的罪行,则最后一起判罚时总期限不能超过3年;3、 如果在判处管制之前,被公安机关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折抵的办法是羁押1日,折抵管制2日。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虽然都是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但拘役与管制之间的不同点还是比较多的,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管制会留下案底,但拘役一般不会。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管制的期限有多长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消防车来得太迟造成伤亡能否起诉?
·你好律师,别人利用我的身份信息做了网贷我该怎么办
·误工费,营养费有具体要赔多少?
·请问国土局有可能不再办理私人住宅的房产证吗?
·你好,张律师。我在同村儿借给别人两万块钱两分的利息呃。六年了
·92条中对家人是否也有权财产保全
·你好!务川县边有个交通事故想找你帮忙处理
·外贸企业的客户,客户在美国休斯顿,一直拖欠货款。请问如何追债
·这算是故意伤害中的重伤吗?
·我在工地上班摔了下来左脚跟骨折手术上了钢板怎样理赔
·你好问一下律师有一位老爷?8岁骑摩托车和我的宝来轿车相撞!老爷爷无证驾驶!我右转
·合作协议,朋友出资20万
·离婚后过户的问题费用是多少办理需要他们俩都到场吗
·我已经起诉离婚了,可他还是威胁我,还到我娘家闹说*了我全家,
·2020年4月装修交物业1000元押金,9月装完找物业要回押
·退伙人有来要钱怎么办,06年在一起合伙买的车

■ 相关内容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医疗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严重不负责任,具体指行为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粗心大意,草率行事等。《最高......


·刑事判决由哪个机关执行
      法官作出的刑事判决有多种情况,包括单独判处主刑、单独判处附加刑、判处主刑与附加刑等等。针对不同的刑罚,具体的执行机关不同。那到底刑事判决由哪个机关执行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刑事判决由哪个机关执行刑事执行的依据是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根......


·司机如果涉嫌醉驾的话,这已经不属于单纯的违章行为,已经构成刑
      司机如果涉嫌醉驾的话,这已经不属于单纯的违章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但是不一定因为司机涉嫌醉驾,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应该有醉驾司机负全部的责任,交警部门还是要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的。有部分司机实际上对于如果醉驾被他人追尾怎么办的这一问题不是特别的理解。如果醉驾被......


·刑事辩护--刑事律师的业务之首
      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


·申请执行抚养费的案件,是否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
      从抚养费的性质来看,其属于具有财产利益内容的身份权请求权,且事关公序良俗和人的基本生存权利,事关未成年人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在抚养法律关系存续期间,给付抚养费的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亦不应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在执行司法解释没有......

·出租屋转租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怎么办?转租期限可以比原租期长吗?承租人能提前退租吗?如果提前退租,应当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出租人?租房期满未签订新的租房合同会导致什么结果等?出租屋转租应当注意这些法律问题。1、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怎么办?如果出租人依法终止......

·什么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具有四个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即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

·律师参与医疗纠纷非诉讼的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将协商解决分为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和在卫生行政机关主持下的协商解决两种方式。忽略律师在该阶段的作用是错误的。当患者在医院死亡或者造成比较严重后果后引起纠纷,患者及家属的矛头往往会直接指向经治的医务人员,有时还会转向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去发泄......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仲裁代理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公民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法人或其他组织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受委托人: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现委托上述委托人在我与因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仲裁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委托人:(签章)年月日...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及鉴定
      患者及其家属注意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

·公司注册要去哪里
      公司注册要去哪里一、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指定(委托)书》;4、《企业名......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主体方式包括哪些?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主体方式包括哪些?现在上市公司为了扩大规模,也纷纷投入到海外并购中,那么海外并购上市公司主体的方式有哪些?上市公司在进行海外并购时要特别注意什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分析整理了有关知识,通过下文给您做了相关阐述。一、海外并购上市公司有哪些方式?......

·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
      (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  (二)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依照上述第(二)条作出决议或者决定后,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消防车来得太迟造成伤亡能否起诉?
·你好律师,别人利用我的身份信息做了网贷我该怎么办
·误工费,营养费有具体要赔多少?
·请问国土局有可能不再办理私人住宅的房产证吗?
·你好,张律师。我在同村儿借给别人两万块钱两分的利息呃。六年了
·92条中对家人是否也有权财产保全
·你好!务川县边有个交通事故想找你帮忙处理
·外贸企业的客户,客户在美国休斯顿,一直拖欠货款。请问如何追债
·这算是故意伤害中的重伤吗?
·我在工地上班摔了下来左脚跟骨折手术上了钢板怎样理赔
·你好问一下律师有一位老爷?8岁骑摩托车和我的宝来轿车相撞!老爷爷无证驾驶!我右转
·合作协议,朋友出资20万
·离婚后过户的问题费用是多少办理需要他们俩都到场吗
·我已经起诉离婚了,可他还是威胁我,还到我娘家闹说*了我全家,
·2020年4月装修交物业1000元押金,9月装完找物业要回押
·退伙人有来要钱怎么办,06年在一起合伙买的车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