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筑工程 > 土地使用>>在我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我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我国,当我们购买房子之后,无论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都是需要进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的。只有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够对于房子下的土地才合法的享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呢?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快来下文学习...

  在我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当我们购买房子之后,无论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都是需要进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的。只有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够对于房子下的土地才合法的享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呢?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快来下文学习知识吧。

在我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一)办理程序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他税费具体如下:

1、商品房

契税——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税——0.1%

营业税——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的5.5%的营业税。

2、房改房

契税——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税——0.1%

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1%

如果是标准价或者优惠价的房改房那么还需要交纳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6%的价款,然后再缴纳税费过户

3、经济适用房

契税——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税——0.1%
通过我们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如果我们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土地登记申请,其次由相关部门进行地籍调查以及土地权属的审核之后,收取相应的费用,就可以获得土地使用证书了。




在我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现在分居几个月能离婚,现在分居几个月能离婚
·开发商办五证有时间限制性吗
·未成生子离开三,成后能索要抚养权吗?
·工伤补偿(伤残鉴定),本人是在某一国企工作,但是合同工,不是正
·请问律师比喻一审判决以后,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会是什么结果,但
·没有分到土地的人应不应该以土地共有人身份写在土地确权证上?
·你好:孙律师,要诉讼离婚对方说相关证明不知道放哪去了,我应该
·四川绵阳交通事故标准赔偿金额
·没打结婚证,也没做婚前检查,结婚后发现男方有非常严重的肾病,
·在公司犯盗窃罪要拘留多久?如何取保?
·房产证开发高押在物业了,不给我房产证,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儿子王xx是犯了什么罪?
·环卫工人与别人发生口角,别人推到他在地,摔伤,轻伤2级,对方
·别人欠我一万多,可以申请支付令吗?
·我朋友进去20年整,我想了解一下他的情况。
·本人今退休去办理退休时发现少了两的工龄,社保人员叫我

■ 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仲裁法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仲裁法的内容是什么?土地承包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


·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方式有哪些?国家为了促进土地合理使用,会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有无偿也有收取一定费用的,一些人会承包这些土地,进行开发,如建厂、种植蔬菜、办养殖场等,其中具体事宜方式是如何的呢?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事情吧。一、土......


·随着买房热的兴起,很多人都关注着买房问题。在买房过程中,房地
      随着买房热的兴起,很多人都关注着买房问题。在买房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是否有五证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只有五证齐全,买房的人才能安心买房。那么,五证是指什么?五证不全的房子能不能买?房地产开发五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这些都是我们在买房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一、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多长时间?这个要看是跨区变更还是同区变更,同区变更提交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跨区变更就不好说了,还要查账,差不多要一个多月。营业执照变更地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正......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级别是什么?
      在生活中不管是做什么工作都是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生活中也是始终把安全看的很重,但是一些特殊的职业人员始终在危险性比较高的岗位,如果发生事故就会造成劳动者的身体损伤甚至死亡,如果伤残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那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级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工伤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调解应如何申请?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少人会选择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那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调解方面应该如何申请,调解时保险公司又是否必须在场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当事人应如何申请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

·不适用于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一般对于一些极其恶劣的犯罪会做出死刑的处罚,但由于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不适用死刑的情况,因此也有可能犯罪手法很残忍、造成了很严重的损害后果,但最终却没有对犯罪分子处死刑的情况。那究竟法律中规定不适用于死刑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不适用......

·刑法全文寻衅滋事的内容有哪些?
      寻衅滋事是妨碍治安的重大因素,为了减少寻衅滋事的事件发生,我国刑法对此进行了相对的规定,寻衅滋事严重的情节下,就实施刑法,那么您是否清楚刑法对寻衅滋事额规定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刑法全文寻衅滋事的解释。1、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

·常见二手房买卖纠纷都有哪些
      生活中,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会隐瞒房屋的真实信息。此外,由于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常常会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发生买卖纠纷等情况。那常见二手房买卖纠纷都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常见二手房买卖纠纷都......

·遗弃罪是否自诉案件?
      生活中,当我们发现了遗弃的行为时,会有疑问我们到底是应该去公安局报案还是直接自己去法院起诉。有的时候,我们甚至发现既有案例是自诉的,也有案例中是公诉的。那么,关于遗弃罪是否自诉的问题,我们今天就在这里一次性帮您解决所有的困惑吧。一、遗弃罪是否自诉遗弃罪是指......

·物业维权保护合法权益
      物业代交钥匙不签订合同不给  业主:我们明年就要收房了,业主本身买的是开发商的房。可交房时,交钥匙却由开发商请的物业公司负责,业主不签合同不交物业费就不能拿钥匙。这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在购房阶段,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在此时签订的合同......

·什么车不可以进高速公路
      什么车不可以进高速公路一、什么车不可以进高速公路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于拖拉机、轮式专用机动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每小时70公里的机动车,都不能进入高速公路。另外,即使非上述限制种类的机动车设计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是作为此罪量刑情节存在的,由于此时的犯罪数额已经很大了,因此对行为人的处罚也就不会在最低档判刑。那么您知道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

·工伤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职工在遭受工伤后,需要根据实际的伤残情况,对其做出赔偿,其中就包括了工伤期间的护理费。那么您知道工伤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标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现在分居几个月能离婚,现在分居几个月能离婚
·开发商办五证有时间限制性吗
·未成生子离开三,成后能索要抚养权吗?
·工伤补偿(伤残鉴定),本人是在某一国企工作,但是合同工,不是正
·请问律师比喻一审判决以后,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会是什么结果,但
·没有分到土地的人应不应该以土地共有人身份写在土地确权证上?
·你好:孙律师,要诉讼离婚对方说相关证明不知道放哪去了,我应该
·四川绵阳交通事故标准赔偿金额
·没打结婚证,也没做婚前检查,结婚后发现男方有非常严重的肾病,
·在公司犯盗窃罪要拘留多久?如何取保?
·房产证开发高押在物业了,不给我房产证,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儿子王xx是犯了什么罪?
·环卫工人与别人发生口角,别人推到他在地,摔伤,轻伤2级,对方
·别人欠我一万多,可以申请支付令吗?
·我朋友进去20年整,我想了解一下他的情况。
·本人今退休去办理退休时发现少了两的工龄,社保人员叫我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