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协议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协议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协议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协议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很多离婚父母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离婚的时候夫妻俩总为子女的抚养权争吵不休,很多人都以为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将子女抚养权确定下来,不是你带就是我带。其实,离婚后,父母是可以轮流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这是一个比较...

  协议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协议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很多离婚父母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离婚的时候夫妻俩总为子女的抚养权争吵不休,很多人都以为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将子女抚养权确定下来,不是你带就是我带。其实,离婚后,父母是可以轮流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这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两个人不能生活在一起,但孩子还算是在同一个家庭下成长。接下来就让的我们,带您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吧!一、协议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案件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孩子究竟与谁共同生活,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无倾向性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同时,在孩子与一方共同生活期间,另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二、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的,法律了也规定了几种可以判决归谁抚养的情形:(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三)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收集一些有利于争取孩子的证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当您带着协议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这个问题阅读完介绍,应该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了一些了解。即使父母不能在一起继续生活,但孩子还是相当于是自己的父母陪伴着长大的。这样不仅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也可以使得离婚父母的关系变得和缓一些。如果您对抚养方面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得到解答,可以访问,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耐心解答!



协议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无证驾驶拘留,拘留所的位置在哪
·才知道有住房维修金,住了好几了,能么补交?
·劳动工伤咨询、,各位律师
·本人于2019年3月转入会计老师22000万考试费用,当时承
·我想要第一个诉状,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不知道,想咨询一下
·我哥哥不经我们同意。强行在我们共同承包的土地上建房子。他这种行为。可以办证吗我们
·多年前工伤现在能要求赔偿吗
·有一个房产纠纷三人共同有名字在⊥海
·单位拖欠工资0天是怎么算的
·正上个月五发生的事,正在夜间上班,被醉驾车撞到了,
·房屋产权问题,我买某小区128平方米居民楼一套
·合同尾款收不到,如何维权?起诉需要多久?
·我是女方的父母,让女方像银行借款,给男方还债,男方躲出去了,现在银行像女方吹款
·我租的门面房租了四五了,租金是一一交,一直没有和房东签协议,十二月三十号租金到期后,房东提前没有
·公司答应交社保,但是一直没交合法吗
·我发现老公出轨,和别的女人聊的火热,结婚十五年,光我发现有,

■ 相关内容
·未婚妈妈怎么要抚养费?
      国家为了保证孩子能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制定了相应的抚养费标准。这个抚养费标准不是硬性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父母方出现对孩子不进行抚养,或者是有一方抚养有一方不抚养的问题。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的开放。未婚先育的现象时常发生。那么,未婚妈妈怎么要抚养......


·男方如何争夺抚养权,男方怎么争夺抚养权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都是归了女方的,也就是说相比之下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要大一些。而有些时候男方就想要自己抚养孩子,那此时男方如何争夺抚养权比较好?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男方如何争夺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


·离婚后一方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付?
      孩子,是联系整个家庭的桥梁。离婚的越来越多,孩子成了最终的牺牲品。要么是将孩子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不想抚养。要么就是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关于抚养费问题,最开始,也许都还按时支付。但当组件新家庭后,许多人就不愿意给了。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离婚后一方再婚......


·怎样应对家庭暴力
      1.起诉离婚:如果你发现对方存在着暴力倾向,并且已经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话,那你必须尽早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远离伤害。对于存在长期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来说,不要期望他能够忏悔并痛改前非,即使他向你承认错误也不能心软。2.尽快报警:如果不幸的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建议你尽快......


·查封异议申请书示例
      异议申请人: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汉中门大街xx号法定代表人:王xx,董事长委托代理人:xx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xx申请事项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发布《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公告》查封了被执行人南京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市经济开发区下列房屋:N区N27......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盗窃或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是代表武装部队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等活动和表明其成员身份的依据和凭证......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的材料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的材料: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

·劫持航空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危害了旅客人身、财产以及航空器的安全,也破坏了正常的航空运输秩序,但主要是前者。随着航空事业的发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时......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工作内容
      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影响会议的召开。但债权人会议不得作出剥夺其对破产财产受偿的机会或者不利于其......

·公司倒闭,员工的工资该如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先申请破产,然后债权人申报债权,处理公司资产,先行支付工人的工资,最后清偿债务。根据与李先生的对话,他们虽然是为该公司工作,可是是老板承揽该公司业务,所以公司的注销与他们的工资没有关系,应该由他们的老板支付工资。......

·指标房能否买卖?
      1.“指标房”不是一个法律术语,是在实践中对某一类房屋的俗称。通常是指低于普通房价,但高于建安价(指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造、改建、安装等过程中,由原材料、人工、机械等产生的成本)的面向特殊人群销售的房屋。取得“指标房”购买资格的人通常为特定身份人群,由此区分“指标......

·工伤认定中存在的误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既然属于工伤,就理所当然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

·在什么情况下检察院可以不予起诉?
      不予起诉分三种情形。第一,法定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为: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⑵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⑶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⑷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⑹其他法律规定免予......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量刑标准
      一、过失致人重伤罪的量刑1、刑法条文: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于伤害他人的结果不是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无证驾驶拘留,拘留所的位置在哪
·才知道有住房维修金,住了好几了,能么补交?
·劳动工伤咨询、,各位律师
·本人于2019年3月转入会计老师22000万考试费用,当时承
·我想要第一个诉状,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不知道,想咨询一下
·我哥哥不经我们同意。强行在我们共同承包的土地上建房子。他这种行为。可以办证吗我们
·多年前工伤现在能要求赔偿吗
·有一个房产纠纷三人共同有名字在⊥海
·单位拖欠工资0天是怎么算的
·正上个月五发生的事,正在夜间上班,被醉驾车撞到了,
·房屋产权问题,我买某小区128平方米居民楼一套
·合同尾款收不到,如何维权?起诉需要多久?
·我是女方的父母,让女方像银行借款,给男方还债,男方躲出去了,现在银行像女方吹款
·我租的门面房租了四五了,租金是一一交,一直没有和房东签协议,十二月三十号租金到期后,房东提前没有
·公司答应交社保,但是一直没交合法吗
·我发现老公出轨,和别的女人聊的火热,结婚十五年,光我发现有,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