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社会生活中有纠纷就会有被告人提出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会包括一些当事人,会被要求一同出席案件的审理工作,而刑事诉讼法的存在是为了及时准地查明犯罪事实,保障无罪人不被刑事追究这一项合法权益,惩戒罪犯的违法乱纪行为。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涉及到几类人群,我们来一起详细探...

  社会生活中有纠纷就会有被告人提出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会包括一些当事人,会被要求一同出席案件的审理工作,而刑事诉讼法的存在是为了及时准地查明犯罪事实,保障无罪人不被刑事追究这一项合法权益,惩戒罪犯的违法乱纪行为。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涉及到几类人群,我们来一起详细探索。


1、被害人

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所以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正是由于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特殊身份,刑事诉讼法为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赋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以当事人地位。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①控告犯罪行为;

②依法申请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人员回避;

③参加诉讼;

④委托诉讼代理人;

⑤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请求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⑥对于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起诉;

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⑧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自诉人

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人。一般情况下自诉人就是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害人的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自诉人是自诉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行使控诉职能,其诉讼行为对诉讼进程有决定性作用。因而,自诉人是自诉案件中重要的诉讼主体。法律赋予自诉人在诉讼中以广泛的诉讼权利。

自诉人除享有诉讼参与人的共同的诉讼权利以外,法律还赋予其广泛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①提起刑事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

②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员和翻译人员回避;

③出席法庭审判,参加法庭调查和辨认,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新的证据,传唤证人,申请重新鉴定和勘验;

④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⑤请求法院调解或与被告人自行和解;

⑥在审判前撤诉;

⑦阅读或听取审判笔录,有权请求补充或改正;

⑧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时,有权上诉;

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出申请。

3、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是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犯罪,尚未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当事人;

4、被告人

被告人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被自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

5、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前者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直接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诉讼的要求得到赔偿的当事人。后者是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而被起诉索赔的当事人。

相关法律知识: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被害人泛指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含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而并不是我们平时所简单认为的只有被告人和原告人才需要出席法庭审查工作。刑事诉讼法赋予无罪人多项有利条件,对犯罪者有多重惩罚条例,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公民自觉守法,坚决打击违法乱纪行为。


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争执先动手打人,轻伤二级
·你好,我有点工资没要到,想起诉他们讨工资,能加微信吗?
·土地纠纷,二轮承包的土地能否变更吗
·我们是合租房,因了水电费交纳老搞经,我想申请退租可以吗
·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想离职,老板不同意。说不给我证件我该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70万
·离婚经济纠纷,婚后离婚协议书欠款一分未还
·我想告南航,您好,您好,我想告南航,我在乘坐南航飞机时,托
·我有癫痫病。今天和别人打架导致癫痫小发作频繁。他先动手的。应该怎么处理?我可以要求赔偿吗?他只是嘴
·我在2008年2月17号借给我姑父20万(全部是现金,说好的
·您好,我这边想起诉儿子不孝,现在老了没有地方住,想要回属于自
·我和老公离婚,我可以拿到离婚费多少钱
·父亲意外撞死儿子触犯什么法律,前妻告父san
·手伤残,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是被机器压到左手中指和无名指一节下来2厘米但接上了能评几
·办理银行贷记卡,信用卡不通过本人签字也可以办理吗

■ 相关内容
·怎么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处罚,故意伤害罪判多久?
      在对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分子量刑处罚时,我们首先要知道具体造成的伤害情况是怎样的,其中分为了轻伤、重伤以及死亡。究竟怎么对故意伤害罪进行量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一、怎么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处罚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刑法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因为易燃易爆品一旦发生爆炸的话,所带来的后果是无法估量的。在生活中不论是对经营易燃易爆品的公司,还是对运输易燃易爆品的车辆等,都会有着严格的检验措施。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刑法规定是什么?过失......


·贩毒可以判死刑吗 什么情况贩卖毒品判死刑
      我国对毒品的打击是很严的,其中很多毒品行为都是触犯了《刑法》的,因此就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由于我国尚保留了死刑,那贩毒可以判死刑吗?如果可以的话,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对贩卖毒品的行为处死刑?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情况贩卖毒品判死刑死刑......


·如何认定入室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入室抢劫属于严重犯罪行为,其主要原因在于“入室”这一行为的恶劣程度,那么如何认定入室抢劫呢?入室抢劫的判定标准又是什么?的我们根据分析相关法律法规,为您阐述这一问题,希望能帮助您解答疑惑。一、入室抢劫如何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


·为了保证交通秩序安全,对于违反交通规定
      为了保证交通秩序安全,对于违反交通规定的驾驶员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而醉酒驾驶的情况是交通部门严查狠抓的,不仅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甚至还可能涉及到刑事案件,那么醉驾交通肇事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呢?下文为你解答。一、醉驾交通肇事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酒驾肇事的相关法......

·夫妻“忠诚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技术引进合同
      1.格式技术引进合同甲方:__________(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乙方:__________(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

·逮捕权限划分和程序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不依法适用逮捕措施,将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采用逮捕措......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的构成要件
      如果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可能是意外事故,也可能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如轻微刮蹭、致人轻伤等,但是有一种情况很值得思考: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就是刑法上规定的交通肇事罪。......

·在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明白的是,欠债还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欠债还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很多人觉得说自己欠的钱需要自己还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欠债的是由夫妻共同偿还,甚至是一些钱是在离婚期间欠下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期间欠债夫妻应该怎样还债?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

·女方加名后房产怎么分配
      一、女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后房产怎么分配??婚前加了女方名,则这个房子属于婚前共有财产,女方即使不跟你结婚,也可以要求主张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如果是婚后加女方名,可以视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做的产权转让,离婚后按照房屋产权所属的约......

·网络著作权管理的手段改善的建议
      网络著作权管理的手段改善的建议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通过,使得著作权集体管理有法可依。针对当前存在的网络著作权侵权现象,通过分析网络著作权管理的手段改善的建议,提出对网络著作权管理保护的有效措施。我们一、网络著作权概念网络著......

·哪些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哪些情况属于医疗过错?一、哪些情况属于医疗过错?《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

·分公司清算注销账务处理要做什么
      分公司清算注销账务处理要做什么分公司清算注销账务处理要做什么一、清算准备工作:(一)、成立清算组。(二)、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争执先动手打人,轻伤二级
·你好,我有点工资没要到,想起诉他们讨工资,能加微信吗?
·土地纠纷,二轮承包的土地能否变更吗
·我们是合租房,因了水电费交纳老搞经,我想申请退租可以吗
·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想离职,老板不同意。说不给我证件我该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70万
·离婚经济纠纷,婚后离婚协议书欠款一分未还
·我想告南航,您好,您好,我想告南航,我在乘坐南航飞机时,托
·我有癫痫病。今天和别人打架导致癫痫小发作频繁。他先动手的。应该怎么处理?我可以要求赔偿吗?他只是嘴
·我在2008年2月17号借给我姑父20万(全部是现金,说好的
·您好,我这边想起诉儿子不孝,现在老了没有地方住,想要回属于自
·我和老公离婚,我可以拿到离婚费多少钱
·父亲意外撞死儿子触犯什么法律,前妻告父san
·手伤残,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是被机器压到左手中指和无名指一节下来2厘米但接上了能评几
·办理银行贷记卡,信用卡不通过本人签字也可以办理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