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丧失抚养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哪些?
丧失抚养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当今这个社会,抚养权争夺大战经常会在离婚案件中发生,离婚的双方都想要抚养孩子,就会导致对抚养权归属进行争议,对于绝大多数的父母来说,最后解决的办法就是法院的依法判决,总是有一方会丧失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丧失抚养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在当今这个社会,抚养权争夺大战经常会在离婚案件中发生,离婚的双方都想要抚养孩子,就会导致对抚养权归属进行争议,对于绝大多数的父母来说,最后解决的办法就是法院的依法判决,总是有一方会丧失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丧失抚养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丧失抚养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哪些?一般来说就是父母的抚养能力,也就是经济来源。对于子女的抚养主要考虑子女年龄,父母各方给孩子提供的成长环境谁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等因素,同时还要一并考虑父母哪一方能给子女更好的经济条件和更周全的照料。二、抚养费“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民法典》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时间应如何界定?《民法典》第1067条第二项中指及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和“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抚养费给付的时间: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2、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要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首先需要您了解一下抚养权判决的依据也就是原则包括哪些,其实最根本的就是双方的经济能力,看哪一方更能够给孩子带来舒适的生活。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丧失抚养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拆迁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单位的厂房是借的
·六合彩*博如何处罚,朋友晚上11点在家派出所人员突然来查封
·你好,我想问一下,为老公生下两个崽,现在老公以性格不合要求离婚,大崽六岁归他,现在十个月归女方,男
·你好,我们是在常州打工的夫妻,因为房东收水电费,我们要电费单
·什么叫债权?,我正在办理协议离婚
·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我是岔路口村的
·因为生活习惯不同,性格不同等各种原因,本人女26,结婚5年,
·砸我车的不承认!我报警了!报警后他不承认!警察说证人不给作证!白砸了!是这样吗?
·走路,打滑伤到脚了,怎么处理。
·同学让我和她做化妆品生意,说为了帮我还债,抬我八万元,一年还
·骗了人家2万元,自己投案自首,法院会怎么判刑?
·企业有没有权利对员工的手机进行监控?
·我爸妈年己90岁,爸老说话不清楚,脑有时糊涂,妈妈脑子有时糊
·请问,我们到昆明怎么找不到这个看守所,他们说没有这个看守所
·产权归属问题,父亲有一套私房
·故意伤害的罪行是如何判治的

■ 相关内容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现实中,有的夫妻因为长时间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从而走向了离婚。但此时并不会因为夫妻分居就能解除婚姻关系,好需要满足分居离婚条件才行。那法律中规定的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婚姻法》的第32条的规定......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离婚吗?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则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中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对夫妻财产、子女等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


·谁才是提起抚养费纠纷案的原告
      1、追索抚养费案件,子女是当然的原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婚姻......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1、 A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


·在房产的租赁纠纷中最常见的三几大误区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

·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
      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借款的时候双方建立的是借贷关系,此时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按照约定或法律中的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能作出一些违约行为,不然就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实践中究竟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一、......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

·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
      1、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

·智力残疾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国务院五类残疾标准规定:智力残疾的分级:一级,智商<20,极度缺陷,成人时智力不会超过正常4岁儿童的水平;二级,智商为20-34,重......

·没签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我国社会当中绝大多数的劳动关系都是通过口头形式进行约定的,虽然国家强烈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这一方面的监督力度并不是特别强。有一部分职工在入职以后会存在这样一种疑惑,没签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并且这一问题在当今的劳动关系当中,实际上也是非常普遍......

·新刑法渎职罪包括什么?相关规定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都会听到警察是人民的公仆等,但是我们也常常会在电视上看到或者是现实中也可能遇到,某些官员利用自的职权而徇私舞弊。那么我们国家对于产生这些渎职现象怎么解决呢?下面我们就带您来学习新刑法渎职罪包括什么内容。一、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新刑法》第三百九十......

·什么是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

·提起公诉的效力
      正确认识提起公诉的效力,不仅对于客观谨慎地行使公诉权、保证公诉权行使的正确性,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于充分发挥公诉活动的作用、维护国家公诉的严肃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诉权是国家追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检察机关一旦行使公诉权......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7年毕业季即将到来,大多数企业已经开始校园招聘,绝大多数的应届毕业生也开始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您都知道工作伊始是有试用期的,那么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接下来,请您仔细查看以下资料。一、试用期单位解除合同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拆迁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单位的厂房是借的
·六合彩*博如何处罚,朋友晚上11点在家派出所人员突然来查封
·你好,我想问一下,为老公生下两个崽,现在老公以性格不合要求离婚,大崽六岁归他,现在十个月归女方,男
·你好,我们是在常州打工的夫妻,因为房东收水电费,我们要电费单
·什么叫债权?,我正在办理协议离婚
·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我是岔路口村的
·因为生活习惯不同,性格不同等各种原因,本人女26,结婚5年,
·砸我车的不承认!我报警了!报警后他不承认!警察说证人不给作证!白砸了!是这样吗?
·走路,打滑伤到脚了,怎么处理。
·同学让我和她做化妆品生意,说为了帮我还债,抬我八万元,一年还
·骗了人家2万元,自己投案自首,法院会怎么判刑?
·企业有没有权利对员工的手机进行监控?
·我爸妈年己90岁,爸老说话不清楚,脑有时糊涂,妈妈脑子有时糊
·请问,我们到昆明怎么找不到这个看守所,他们说没有这个看守所
·产权归属问题,父亲有一套私房
·故意伤害的罪行是如何判治的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