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在我国网络诈骗如何量刑
在我国网络诈骗如何量刑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我国网络诈骗如何量刑随着社会的进步,网络也不断普及,使得我们学习,工作的效率得到提高,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可乘之机实施诈骗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我国的网络安全,破坏了网络秩序,所以是我国严厉打击的。那么在我国网络诈骗如何...

  在我国网络诈骗如何量刑随着社会的进步,网络也不断普及,使得我们学习,工作的效率得到提高,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可乘之机实施诈骗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我国的网络安全,破坏了网络秩序,所以是我国严厉打击的。那么在我国网络诈骗如何量刑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在我国网络诈骗如何量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具有前述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二、网络诈骗构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网络诈骗对于人们的财产,遭受了很大的损失,影响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和谐。因此我国刑法对于网络诈骗的量刑是十分严厉的,关于在我国网络诈骗如何量刑的问题,根据网络诈骗的诈骗数额,以及诈骗的严重情况,有着不同的法定刑期限。如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问题,依据此规定进行了解。



在我国网络诈骗如何量刑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本人,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人,被喝壁市一市民诈骗
·民事纠纷,我在单位与老员工发生争吵老员工出手打了我并把我的两颗门牙打掉了我也还击
·车祸赔偿问题,我有个亲戚到新疆玩
·对方明知是无牌证和已报废的车上路将我撞成重伤,交警判他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没钱赔起
·交通意外赔偿,
·隐饰隐瞒罪,就是我的朋友就是买了别人偷的手机卡
·请问罗源县看守所电话是多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被关在那一年了,
·请律师代理注销公司
·非深圳户口,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怎样算?
·你好,请问从火车站去阳明区看守所坐几路公交车?
·您好:我帮助我的同事王xx,第一次是2O15年元月份王
·律师,我们在四川南江做的工地,到现在快两年了,有协议,
·有人知道法律关于一房二卖的赔偿原则规定是怎样的吗
·我是住在南京天悦花园的唯一一套住房,现已卖掉,但是户口怎么安?
·他应承担责任吗?,我雇一工人临时干一天活
·怎样才能享受特殊工种可办理提前退休的待遇

■ 相关内容
·从犯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共同犯罪中,可能存在从犯,而相比之下,法律对从犯的处罚肯定是要轻于对主犯的处罚,但同时又要稍重于对胁从犯的处罚。那具体来说,法律是怎样规定从犯刑事责任的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具体解答。一、从犯刑事责任是怎样的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释义是什么
      我国公民对宗教的信仰,任何人和执法机关都没有权利进行干涉或者剥夺。如果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是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的。对于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释义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为您整理详细的资料。对于这一法律常识,想要了解的小伙伴们可以一起来看一下。一、非法剥夺......


·诈骗罪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刑事案件都是由专门的法院进行管辖的,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同一起案件,不同的法院在争抢行使管辖权。那么对于诈骗犯罪来讲,该如何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诈骗罪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


·开设赌场罪网上追逃是什么意思,主要形式有哪些
      开设赌场罪网上追逃所体现出的法律含义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机关通过上网追逃的形式要求各相关部门予以协查,已达到将犯罪嫌疑人迅速缉拿归案的结果。网上追逃不是强制措施形式,是侦查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手段。下面我们整理有关网上追逃的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吗
      现在很多关于离婚增多的新闻越来越多,一方面的原因是部分人当时结婚的时候过于仓促,婚后发现和对方有种种矛盾,导致感情过早破裂。另一方面的原因也是楼市的火爆,为了规避房产限购政策而去离婚,结果假戏真做。但是无论如何,及时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协议好了离婚,事后仍然由于种......

·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或经住宅主人要求退出仍拒不退出,妨害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行为。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客体    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居......

·有关征地拆迁赔偿规定怎么进行赔偿
      有关征地拆迁赔偿规定怎么进行赔偿法律中有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的,必须要做好后期的拆迁安置工作,按照国家的规定作出赔偿,并且还要保证赔偿要到位。对此,我国作出有关征地拆迁赔偿规定,那么这其中究竟是如何规定赔偿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禁止结婚有哪些情形?什么情况禁止结婚?
      《民法典》中有规定,男女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与此同时也规定了一些禁止结婚的条件,这也是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之前需要了解的内容。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禁止结婚有哪些情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禁止结婚有哪些情形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

·最新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避免不了会发生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人身损害赔偿就成了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全国各地都制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下面我们为您重点介绍一下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便您详细了解江苏省的赔偿标准。(一)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

·什么是遗产管理人?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争抢。”这表明,凡存有遗产的人,都是遗产保管人,都负有妥善保管遗产的责任。被继承人死后,虽然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不明或均不在遗产所在地或全部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这时的遗产就处于......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一、如果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

·“准立功”与共同立功
      “准立功”不是立功,是因缺失立功的部分要件而成立的行为形态。比如,在案发时的行为,而不是归案后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具有立功表现。但若该行为得到的最终结果和具有立功表现得出的后果是一致的,则该行为有其积极的一面,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司法成本,有利于与国家和社......

·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内容有哪些
      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内容有哪些?第一条股权转让与登记1、转让方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合计100%的股权共人民币(大写)万元出资额(实收资本),按约定价格转让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新法人和股东,受让方同意按约定价格购买该100%股权。2、转让方与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

·最新的邵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最新的邵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最新的《邵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颁布,此次规定中罗列了包括拆迁范围、赔偿的方式以及出现纠纷时对于争议事项的处理方式,事先了解相关规定有助于我们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此次的补偿办法,以便您查阅。邵阳市征地拆......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本人,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人,被喝壁市一市民诈骗
·民事纠纷,我在单位与老员工发生争吵老员工出手打了我并把我的两颗门牙打掉了我也还击
·车祸赔偿问题,我有个亲戚到新疆玩
·对方明知是无牌证和已报废的车上路将我撞成重伤,交警判他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没钱赔起
·交通意外赔偿,
·隐饰隐瞒罪,就是我的朋友就是买了别人偷的手机卡
·请问罗源县看守所电话是多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被关在那一年了,
·请律师代理注销公司
·非深圳户口,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怎样算?
·你好,请问从火车站去阳明区看守所坐几路公交车?
·您好:我帮助我的同事王xx,第一次是2O15年元月份王
·律师,我们在四川南江做的工地,到现在快两年了,有协议,
·有人知道法律关于一房二卖的赔偿原则规定是怎样的吗
·我是住在南京天悦花园的唯一一套住房,现已卖掉,但是户口怎么安?
·他应承担责任吗?,我雇一工人临时干一天活
·怎样才能享受特殊工种可办理提前退休的待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