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筑工程 > 土地使用>>买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买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当今这个社会,人们的生活是越来越好,每个家庭都会有一定的储蓄,现在结婚都会先购买一套房屋。购买房屋需要注意的事项非常繁多,其中就包括土地使用证以及房产证的过户等,但是现实中存在房产证过户了但是土地使用证却没有过户,那么,买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接下来我们...

  在当今这个社会,人们的生活是越来越好,每个家庭都会有一定的储蓄,现在结婚都会先购买一套房屋。购买房屋需要注意的事项非常繁多,其中就包括土地使用证以及房产证的过户等,但是现实中存在房产证过户了但是土地使用证却没有过户,那么,买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买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但目前各地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些地方“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只发“房产证”,比如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地;有些地方则坚持分别发放,比如山东,还有南京等地。

土地证是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一是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

二是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

三是二手房交易将受影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是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因此要及时的找相关部门过户。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应该怎么办?

可以选择一般正常流程补办,具体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土地上的企业是合法经营)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企业已经合法注册应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明您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正式申请(原件1份)在结束语中载明:本单位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单位正式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土地证遗失证明材料--报纸原件1份;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要求在A4纸上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多页需盖骑缝章。此项工作在7个工作日完成,可到政务大厅窗口办理,此项工作需要现场勘察、专家评议、评估论证,不收费。

也可以选择登报公告的方式,这时候,您应该首先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持土地使用证证号和身份证到相应的报社刊登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然后持刊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首先您需要了解的就是我国实行的是土地所有权登记制度,土地使用证是证明拥有土地的文件,因此非常的重要,其次,土地使用证没有过户,需要及时的联系相关的人员进行过户。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买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去年11月19号在南化氮肥厂做电缆桥架改造工程时左
·我该怎么办呢?,09年镇政府泥草房改造我的房被强扒
·农村建房,小工意外身亡,包工头,房主,身亡者,各负多少责
·拆迁房还没有拿到,奶奶写遗注,给孙子,有没有法律效应?
·离婚时疏忽了,没有明确写明对方如不配合给女方迁孩子户口,赔偿女方多少金额那么女方
·合伙人既不合作又不撤股我该怎么办?不依着他,就要关门
·我去年6冄至11月在张家口市宣化沙领子镇南星村干了—个售楼部
·您好,本人承包了一个清包工钢结构工程,现工程已完工一年多了,
·请问长治市看守所律师预约电话多少啊,谢谢回复
·是不是法律还没有这条律法呢?
·你好,我老公前几天家暴我,后来我报了警,然后村委来调解了一下
·父母婚后将财产委托给女儿做理财产品,现在夫妻分居,父母是否可以补签资金代管协议日
·正常申诉别人QQ号然后被当事人自己冻结没有对号造成然后经济
·我买房小区底层冬天有两个月没有光照请问我的怎么维权。!
·离婚女儿一般判给谁,我们家就一个孩
·农村户口城市买房优惠政策

■ 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权继承城镇户口是否可以享受?
      土地使用权继承城镇户口是否可以享受?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如果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财产,其中便包括了房产。虽然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土地使用权是归农民所有的,那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土地使用权继承城镇户口是否可以享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相......


·北京征地信息公开中主要说了什么?
      北京征地信息公开中主要说了什么?信息公开现在已经是各地政府行政的必然趋势和重要准则,我国公民可以从这些被政府公开的信息中获得自己想要知道的咨询,这些咨询也能为我们以后的行动提供一些信息依据。北京征地信息公开自然有官网上专门发布相关情况,所以我们在这篇文里是有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农民之间发生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纠纷后,处理方式无外乎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其中申请仲裁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申请的。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这方面的有关......


·玉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玉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近几年一直在推进城镇化的建设,越来越多的土地被政府征收。为了尽量减少被征地人的损失,政府在征收土地的同时会给予被征收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我国国土面积大,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同,所以征地补偿的标准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下面,......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违约差价赔偿金额?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违约差价赔偿金额?现在买卖二手房都需要通过中介来完成,买卖双方通过和中介签署居间合同来明确房屋买卖各种事项。房屋的价格一天一个变化,在行情好的时候,经常发生卖家串通中介违约的事情,这样对于购房者会带来一定损失,那么如何确定居间合同违约差价赔偿金......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形有哪些买保险等于买保障,而买全险可以让自己更加放心。但全险是否代表出现事故后,保险公司就全权负责帮你搞定,其实不是的。有很多种情况发生,保险公司是免赔的,有些需要特别关注,比如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比如轮胎丢了车没丢不赔。以下15项损......

·生态环境侵权诉讼中的证据要点
      生态环境侵权诉讼中,原告(被侵权人)应注意调查收集以下证据:(一)证明被告排放了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环境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排污在线申报、企业生产记录、环保设施运行记录、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

·企业倒闭怎么处理?
      企业倒闭怎么处理?一、企业倒闭怎么处理?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1、破产申请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

·继父母子女证明的方式
      继父母子女之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有时候会涉及到财产继承的关系。根据婚姻法规定,继父母子女之间如果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则可以等同于亲生关系。那么继父母子女证明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一、如何证明继父母子女关系1、抚养教......

·工厂倒闭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厂倒闭赔偿标准是多少一、工厂倒闭赔偿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

·关于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
      关于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我国近几年的建筑事业逐渐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一栋栋的建立起来。我们知道,建筑就会牵扯到工程承包与发包,两者的方式不相同,建筑承包是建筑方承包给工程方,那么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建筑工......

·分居两年还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许多人都知道,在法律上有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法院就应当准许离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好像在夫妻分居两年还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有时也不会判决离婚。其实,这是对于法条的理解狭隘有误。下面,为您整理了离婚的相关情形和其具体要求。一、离婚的法定情形关......

·企业拆迁补偿政策和法律规定
      企业拆迁补偿政策和法律规定我们国家为了您更多的利益,在政府的有关部门已经根据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对一些位置不是很好的企业下达了拆迁的通知了。而且为了维护成立企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每一个公民自身利益不受损害,我国制定了相应的企业拆迁补偿政策。企业拆迁补偿一是房产......

·再审书面审查
      根据《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经审查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对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意见、原审裁判文书和证据等材料,足以确定申请再审事由不能成立的,可以径行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对于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且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你好,我是去年11月19号在南化氮肥厂做电缆桥架改造工程时左
·我该怎么办呢?,09年镇政府泥草房改造我的房被强扒
·农村建房,小工意外身亡,包工头,房主,身亡者,各负多少责
·拆迁房还没有拿到,奶奶写遗注,给孙子,有没有法律效应?
·离婚时疏忽了,没有明确写明对方如不配合给女方迁孩子户口,赔偿女方多少金额那么女方
·合伙人既不合作又不撤股我该怎么办?不依着他,就要关门
·我去年6冄至11月在张家口市宣化沙领子镇南星村干了—个售楼部
·您好,本人承包了一个清包工钢结构工程,现工程已完工一年多了,
·请问长治市看守所律师预约电话多少啊,谢谢回复
·是不是法律还没有这条律法呢?
·你好,我老公前几天家暴我,后来我报了警,然后村委来调解了一下
·父母婚后将财产委托给女儿做理财产品,现在夫妻分居,父母是否可以补签资金代管协议日
·正常申诉别人QQ号然后被当事人自己冻结没有对号造成然后经济
·我买房小区底层冬天有两个月没有光照请问我的怎么维权。!
·离婚女儿一般判给谁,我们家就一个孩
·农村户口城市买房优惠政策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