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兵法>>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
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我们在买房和买车的时候,没有足够的钱,都会去贷款。那么,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让您提供担保,这个担保是需要承担一些责任的。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

  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我们在买房和买车的时候,没有足够的钱,都会去贷款。那么,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让您提供担保,这个担保是需要承担一些责任的。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贷款担保的方式

1、抵押担保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保证担保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4、抵押加保证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担保在贷款程序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债务人无法如期偿还贷款,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或担保物行使债权,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所以,您对担保还有什么疑问的,我们建议登录平台咨询在线专业的律师。



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离婚案例怎么收费?
·去法院离婚怎么办,我去法院离婚
·请问公司以验厂为名义叫劳动者签订假的劳动合同应怎么处理
·继承的房产与母亲放弃产权之前的债务有没有关
·我要求对方付给我抚养费。
·房屋托管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南京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疫情
·我是雇佣者,在工作中疏忽导致被雇佣者右手中间3个手指半段
·我的第三方协议被快递丢失了,快递一元保单,这个应该怎么
·我有邮政存折钱拿不出来了
·请问如何定罪量刑?,我的一同学三年内自造假单据多次提取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汽油
·寻求海口律师代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被辞退该怎么办?
·法院传票问题,刚接到短信说自己有法院传票
·我该怎么办?,我们是油田企业
·我在老婆的手机里发现了一些出轨的信息资料,我能告她吗?我提出来离婚要负责任吗要负
·强*未遂可以状告对方吗,这种情况是可以的

■ 相关内容
·应该怎样约定借款利息
      应该怎样约定借款利息一、应该怎样约定借款利息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债务债权关系是日常生产经营当中的一种主要关系,在对公司进行鉴定的时候,免不了会和其他人发生债务债权的这样一种关系。如果两个自然人之间无法对债务债权进行清算的话,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进行债务清算。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


·私人借款是否可以约定用途
      私人借款是否可以约定用途在民间借贷中,有的出借人为了防止借款人借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导致自己到期无法收回借款,会问借款人一些关于借款用途的问题,但不一定是从法律的角度去考虑的。那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私人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下文中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私人借款......


·债权人是否可仅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
      正确识别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是解决是否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的关键,对于双方当事人对保证责任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得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二○一二年五月十日法释〔2012〕7号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否起诉离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离婚之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离婚之诉。在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有虐待、遗弃行为、或者任意挥霍其财产的行为,这种情形下,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总是怠于提起离婚之诉,......

·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17号令)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负责调解本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调解......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一般来说,施工建设的过程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快则半年到一年,慢则两三年都有可能,为了防止双方中途反悔造成巨大的损失一定需要签订工程合同。今天,我们要为您讲解的则是,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以下是我们收集整理的相关......

·企业普通员工离职半年二次入职的规定
      一个企业公司发展规模的扩大同时所需要的员工数量也会相对增加,需要入职是很常见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起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按照企业的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关系即可顺利入职。但不知您有没有遇到过二次入职的情形,例如说离职半年二次入职的情况......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情况,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分三种情况: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

·什么是遗赠?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根据中华人民......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顾名思义是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以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行为。很明显,这种行为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一直不断的加强打击和制裁力度。下面,就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给您做详细的介绍。最高人民......

·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意见内容
      对于盗窃罪,其实算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了,现实中针对具体的盗窃行为,其实多数都是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数额才能定罪的。虽然《刑法》中对盗窃罪的量刑作出了统一的规定,但实际操作的时候,结合各个省市的情况不同,允许对盗窃罪作出具体的量刑意见。下文中我们带......

·域名注册人能否有阻止他人注册商标的在先权利
      如果有人申请注册与你所注册有的域名相同的商标,你能否阻止该商标的注册呢?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以如果某个域名在注册商标的申请国为公众熟知,该商标申请就属于恶意抢先注册,侵犯了域名注册人的在先权利,域名注册人应当有......

 
南京讨债兵法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离婚案例怎么收费?
·去法院离婚怎么办,我去法院离婚
·请问公司以验厂为名义叫劳动者签订假的劳动合同应怎么处理
·继承的房产与母亲放弃产权之前的债务有没有关
·我要求对方付给我抚养费。
·房屋托管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南京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疫情
·我是雇佣者,在工作中疏忽导致被雇佣者右手中间3个手指半段
·我的第三方协议被快递丢失了,快递一元保单,这个应该怎么
·我有邮政存折钱拿不出来了
·请问如何定罪量刑?,我的一同学三年内自造假单据多次提取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汽油
·寻求海口律师代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被辞退该怎么办?
·法院传票问题,刚接到短信说自己有法院传票
·我该怎么办?,我们是油田企业
·我在老婆的手机里发现了一些出轨的信息资料,我能告她吗?我提出来离婚要负责任吗要负
·强*未遂可以状告对方吗,这种情况是可以的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