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新婚姻法 非婚生子有哪些规定?
新婚姻法 非婚生子有哪些规定?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现实生活中非婚生子的情况很多,非婚生子就是父母不是婚姻关系所生子女。我国法律是明确规定了对于非婚生子的人违反了人口于计划生育的法规,按规定需要交纳标准的抚养费,那么新婚姻法非婚生子有哪些规定?下面请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一、新婚姻法非婚生子有哪些规定??202...

  现实生活中非婚生子的情况很多,非婚生子就是父母不是婚姻关系所生子女。我国法律是明确规定了对于非婚生子的人违反了人口于计划生育的法规,按规定需要交纳标准的抚养费,那么新婚姻法非婚生子有哪些规定?下面请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新婚姻法非婚生子有哪些规定? ?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1、如果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一般来说,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2、如果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一般按照所造底抚养费缴纳标准进行缴纳。如果在当地没有户口,也就是说户口还在原住地,如果也不在现住地上户的,可以按照居住的进行缴纳。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如果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没有被相关部门发现,未按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对于这类人群,一般来说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4、当事人的社会抚养费只需缴纳一次,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一个地方缴纳过社会抚养费,在另一个地方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要求当事人再次缴纳。一般来说,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非婚生子应由谁抚养

非婚生子女应该由谁抚养?法律要求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应遵循这样一个原则: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一)、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二)、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三)、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四)、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三、非婚生子有分财产的权利吗

要知道私生子是否有分财产的权力,首先要明确私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力。

私生子女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婚生子女,是指合法婚姻之外生育的子女。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他们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平等。

首先,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对于其所有兄弟姐妹来说,有监护权或被监护权,即年幼的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其年长的婚生或非婚生兄姐承担监护职责,当他们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年长的婚生与非婚生兄姐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非婚生子女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力的。

以上就是新婚姻法非婚生子的相关规定,从文章我们可以了解这些非婚所生育的子女与有婚姻关系所生子女是平等的,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就有了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过,为了我们孩子的健康成长以及社会的和谐发展,请父母一定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新婚姻法 非婚生子有哪些规定?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是黑户了,有人找我说帮人转贷,然后给我70万,是什么意san
·债务问题,某人欠了我11万元有该人签字的借条和身份证复印件欠条还钱应该是2008
·我该怎么维权 我能否要求赔偿
·前几天朋友在平江悦新城定了一小套商品房子,顾问说有个团购活动
·胸椎压缩性骨0%的伤残鉴定评
·临时工到期辞职后工资是否应全部发
·您好我想问问半夜去别人家也没偷东西,人家就说东西丢了,这样的事情触碰到法律了吗?这样如果找到我能当时
·我与2019年在原公司内部调动,由之前的物流部门调动到市场部
·贷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有何法律责任
·审哪里的政策,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一方不丧偶
·周方计你好我想咨询离婚婚前彩礼要分割吗?
·我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
·无营业执照其中的问题怎么处理
·刑拘期间天冷了能送棉服吗?
·这样违背《教师法》,我是一名教师
·本人收到您一律师函 想请教所提事情原委

■ 相关内容
·父母月收入4000抚养费多少?
      一、父母月收入4000抚养费多少?如果父母中一方的月固定收入为4000元的话,那这个时候每个月应该支付给一个孩子的抚养费数额应该是在800-1200元之间。但如果需要抚养两个及其以上的子女,这个时候抚养费数额会上涨一些,不过最多也不能超过2000元。分析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数额是多少
      对于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来讲,此时需要支付给子女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这也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表现。当然,现实中,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数额也是比较重要的内容。那到底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该给多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数......


·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的效力一样吗
      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拿到离婚协议和离婚证两个证明离婚的文件,但很多人认为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的效力一样,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的效力一样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的效力一样吗离婚协议书不能当离婚证使......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协议离婚可以吗?
      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比诉讼离婚离婚的程序简单,因离婚发生纠纷基本上都会选择诉讼离婚,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协议离婚可以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协议离婚可以吗?第一次起诉离婚没......


·债务关系中代位权的范围,行使条件有哪些?
      债务关系中代位权的范围,行使条件有哪些?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简言之,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的一种......

·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以及流程
      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以及流程主要是因为现在社会的经济是越来越好的,所以最近就有佛山市的咨询人员问我们关于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规定是如何的,其实您是不用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得不到补偿这个情况,就算拆迁方是政府也会给您补偿的,而且不管拆迁方是谁都必......

·被害人有过错的量刑内容怎么样?
      通常,一个刑事案件,被害人都是没有过错的,被害人本身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所以通常都是一个案件的原告,但是也存在着被害人有过错的时候,或许就是因为被害人的过错导致行为人犯罪的一个过程。那么被害人有过错的量刑内容怎么样?一、被害人有过错的量刑内容怎么样?受害......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一、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案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

·实际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但
      实际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但此时难免就会出现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按照规定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进行救济。那这其中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行政救济途径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行政救济途径是......

·怎么判定是否属于商标权合理使用
      怎么判定是否属于商标权合理使用1、以除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外,是否还加注了其他说明性文字以表明它的“说明性质”为判断标准。为了说明本商品的型号、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商家可能不得不使用到他人商标,但如果商家在此商标......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他们参加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在实践中往往不限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

·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父母离婚后,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另一方。现实中,很多人因为离婚后与子女感情关系变淡,就不想再支付抚养费,但这是违法行为,他的子女应当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一、......

·债务人怎么申请破产 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债务人怎么申请破
      债务人怎么申请破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一、债务人怎么申请破产申请破产的程序一般如下: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当然债权人也可申请)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

·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都有哪些
      虽然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但在很多家庭里面仍旧只有一个孩子,而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总少不了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实践中,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都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是黑户了,有人找我说帮人转贷,然后给我70万,是什么意san
·债务问题,某人欠了我11万元有该人签字的借条和身份证复印件欠条还钱应该是2008
·我该怎么维权 我能否要求赔偿
·前几天朋友在平江悦新城定了一小套商品房子,顾问说有个团购活动
·胸椎压缩性骨0%的伤残鉴定评
·临时工到期辞职后工资是否应全部发
·您好我想问问半夜去别人家也没偷东西,人家就说东西丢了,这样的事情触碰到法律了吗?这样如果找到我能当时
·我与2019年在原公司内部调动,由之前的物流部门调动到市场部
·贷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有何法律责任
·审哪里的政策,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一方不丧偶
·周方计你好我想咨询离婚婚前彩礼要分割吗?
·我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
·无营业执照其中的问题怎么处理
·刑拘期间天冷了能送棉服吗?
·这样违背《教师法》,我是一名教师
·本人收到您一律师函 想请教所提事情原委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