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刑诉法第3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第3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被告有权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这体现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律师参加刑事诉讼辩护,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条文,其中第37条就是关于这方面的。那么,刑诉法第3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刑诉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一、刑诉法第37条的具体内...

  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被告有权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这体现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律师参加刑事诉讼辩护,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条文,其中第37条就是关于这方面的。那么,刑诉法第3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刑诉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刑诉法第3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刑事诉讼中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如何体现的?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不能只凭阅卷和会见被告人掌握的情况进行一般性的辩护,而是应当去收集有利于被告人一方的证据,并根据掌握的证据去进行辩护,从而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向他们收集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犯罪、罪重还是罪轻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在遭到拒绝时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收集调取证据,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向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证据的,为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利,防止被害人一方的证人迫于威胁或者受到引诱而作假的证词,法律规定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综上所述,根据刑诉法第37条的规定,刑事诉讼辩护律师必须持证上岗,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信,会面。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须向检察院提出申请,看守所会在不迟于48小时内做出安排。这是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刑诉法第3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关于起诉的期限,我在今年5月16号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
·女朋友早起开灯影响我睡懒觉,怎么告她,想让她蹲局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可以反悔吗?
·淘宝平台购物未收到货,多人受到欺诈,不完全统计约35人金额为
·你好我要楼下装修把墙震裂了怎么办他们是四楼我们是五楼顶san
·交通事故,70多岁太太撞到了,住院6个月身亡
·也就是说前段时间农历九月初一早上五点四十八分去工地上班时间在
·供货地在江苏苏州,客户购买货物未签订合同,收货后客户拒付货款
·女方把孩子打掉闹分手 男方需不需要赔
·行政复议的答复期,我对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林地的处理决定不复
·这离婚可以撤销吗?,我姐精神有点不正常
·女方对男方早已没有感情,孩子2岁,自从怀孕就分屋睡,平时也不在一起等方面问题,女
·小孩的护养费标准是怎么计算,标准是多少
·居民是否有权承包土地,感谢各位律师给我的建议
·请问信用卡有几张逾期会影响夫妻一方信用吗
·我孩子生下来的时候还不到龄,没有出生证,又没有结婚证,这样可以给孩子上户吗上户吗

■ 相关内容
·开设赌场罪网上追逃是什么意思,主要形式有哪些
      开设赌场罪网上追逃所体现出的法律含义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机关通过上网追逃的形式要求各相关部门予以协查,已达到将犯罪嫌疑人迅速缉拿归案的结果。网上追逃不是强制措施形式,是侦查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手段。下面我们整理有关网上追逃的法律规定,......


·寻衅滋事罪立案后还能调解吗
      我们知道,构成寻衅滋事罪后,公安机关往往会立案进行侦查,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不愿意走刑事诉讼程序,想要私下进行调解,可以吗?对于寻衅滋事罪立案后还能调解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你阅读。一、寻衅滋事罪立案后还能调解吗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


·无期徒刑减刑规定有哪些
      减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适用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而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减刑的,那么无期徒刑减刑规定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无期徒刑减刑规定有哪些1、......


·北京集资诈骗罪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近年来,在投资理财领域,集资诈骗案件多发,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北京市对集资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很大,受害人向法院发起诉讼后,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通常会聘请一名代理律师。那么,北京集资诈骗罪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在我国,法律明文禁令不准使用童工,一旦被发现使用童工是要承担
      在我国,法律明文禁令不准使用童工,一旦被发现使用童工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未成年人处于某种目的有意隐瞒自己的年龄,让用人单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童工。那么,一旦被发现,用人单位就非常关注违法使用童工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这个问题。下面,我们愿......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实践中,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很常见的事情。不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还是其中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都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到底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什么?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1、......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此时需要根据实际的鉴定,才能具体知道构成的是多少级伤残,然后才能据此作出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神经功能障......

·进出口代理中常见法律纠纷
      合同是决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关键,对于外贸公司来说,签订购销合同还是代理合同,其带来的后果是完全不同的,不可掉以轻心。在外商先开信用证或先付款的情况下,外贸公司通常对与工厂签订购销合同还是代理合同的区别重视不够,认为货款已收到或预期能收到,不再有风险。但实际......

·代位继承的发生需要什么条件
      生活中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儿女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有时也会出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形,如果儿女先于父母死亡,孙子能继承祖父母的财产吗?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那么,代位继承的发生需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代位继承的发生需要什么条......

·交通事故中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害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常见的事件,交通事故常常意味着车毁人亡。如果想要深刻意识到交通事故,必须了解其损失。那么,交通事故中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害?知道了损害,我们就能警醒,那此时,驾驶员该如何避免交通事故?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进行简要的介绍,具体内容请看下文。一、交通事故......

·提请减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罪犯在服刑的过程中,要是满足了规定的减刑条件,那么就可以申请获得减刑机会,虽然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1年,但实际上也是可以少坐一段时间的监狱。而我国对提请减刑的程序也是有要求的,那究竟提请减刑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提请减刑的程序有哪些1......

·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除法律规定的变更和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外,主要是当事人协议变更。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合意本身就是合同,因此,合同变更适用合同法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规定。希望变更合同内容的一方首先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该要约应包括希望对合同的哪些条款进行......

·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股东进行变更,一般都是因为手里的股权发生了变化,此时就可能出现将自己所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情况,也就是说公司可能会加入新的规定。但仅限股东变更也是有一定流程要求的,因为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那到底股东变......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判刑吗
      在故意伤害的情况下,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不同,其中就包括造成对方轻微伤、轻伤、重伤以及死亡等情况,而在不同的情况下对故意伤害行为的处理也是不一样的。这其中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判刑吗?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会构成犯罪?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伤害......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关于起诉的期限,我在今年5月16号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
·女朋友早起开灯影响我睡懒觉,怎么告她,想让她蹲局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可以反悔吗?
·淘宝平台购物未收到货,多人受到欺诈,不完全统计约35人金额为
·你好我要楼下装修把墙震裂了怎么办他们是四楼我们是五楼顶san
·交通事故,70多岁太太撞到了,住院6个月身亡
·也就是说前段时间农历九月初一早上五点四十八分去工地上班时间在
·供货地在江苏苏州,客户购买货物未签订合同,收货后客户拒付货款
·女方把孩子打掉闹分手 男方需不需要赔
·行政复议的答复期,我对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林地的处理决定不复
·这离婚可以撤销吗?,我姐精神有点不正常
·女方对男方早已没有感情,孩子2岁,自从怀孕就分屋睡,平时也不在一起等方面问题,女
·小孩的护养费标准是怎么计算,标准是多少
·居民是否有权承包土地,感谢各位律师给我的建议
·请问信用卡有几张逾期会影响夫妻一方信用吗
·我孩子生下来的时候还不到龄,没有出生证,又没有结婚证,这样可以给孩子上户吗上户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