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筑工程 > 土地使用>>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可以吗?
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可以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取保候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它相对于别的强制措施而言,犯罪嫌疑人享有一定的自由的。那么,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可以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出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一、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可以吗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

  取保候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它相对于别的强制措施而言,犯罪嫌疑人享有一定的自由的。那么,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可以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出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可以吗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因此,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没有执行机关的批准去外地是不可以的。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四)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五)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六)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三、取保候审的期限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由上可知,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有一项义务就是保证随传随到,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想去外地,没有执行机关的批准是不可以的。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可以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的丈夫被关进看守所,说是盗窃手机
·想找一个沐川律师来做一个离婚官司代理
·和村生产队就公共土地被征收补偿款分配问题
·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您好,打扰了。我是一名农民工,刚进一家注塑工厂上班1个多月,
·你好,就是耳朵外面缝了六针像这种情况需要做多久san
·因工作不力被开除的员工精神病发,原工作单位应不应该负
·你好,在吗?有事问你啊
·你好,杨律师,请问您万达茂商铺的案件有您受理过吗
·某某交了6000,就一个发票,其他什么都没有,可以退钱吗
·殴打行为和辱骂是可以分开处理的吗
·城轨专业读完小臂上纹身能去工作吗
·关于被打案件最迟好久报案有
·我骑电动单车被对方机械车辆所撞对方全 去了一趟医院以 医生说回家修养三天
·农民工干活拿不到钱,是拼命还是靠法律
·我签了三合同,如今工作快两了!如果不辞职直接走,会对我的

■ 相关内容
·征地补偿款能否保全,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征地补偿款能否保全,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虽然国家有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但是需要按照土地的原使用用途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在现实中会出现政府在征收土地之后,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此时被征地者可能会想到将征地补偿进行保全,那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在地办哪些手续?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在地办哪些手续?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物权,在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物权的转让,即通过合法的程序有偿或者无偿的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包括自然人、法人),那么在实际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过程中,具体需要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在地办理哪些......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的问题,一直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因此,各个地区,也是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和之前的政策又有哪些区别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黑龙江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一、黑龙江省房......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国家征收了农民的土地,是要给农民一定的补偿的,至于补偿的标准我国也是有相关规定的,但是很多人对征地补偿的标准并不是特别清楚,因此,我们在下文介绍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被侵权了该怎么办
      商标被侵权了该怎么办一、商标被侵权了该怎么办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诉讼法中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为证据。因此我......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税法的有关政策,在进行公司的股份转让的时候需要我们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您对要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可能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这方面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

·如何申办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但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上述财产,使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

·劳动关系中工伤鉴定后申请劳动仲裁要多久?
      现代社会,在劳动关系中受伤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在处理工伤问题时,工伤鉴定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也是一个重要保护权益的内容,工伤的鉴定问题关乎着一部分老百姓的民生,那么,劳动关系中工伤鉴定后申请劳动仲裁要多久呢?下面介绍关于工伤鉴定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工伤鉴定......

·非公司企业申请开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非公司企业申请开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1、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3)组织章程;(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5)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

·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在实践中,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式各样的合同已经逐渐为人们所知道,最常见的的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合同。但是,合同本身有着一种性质——相对性,即合同仅约束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之外的人没有法律效......

·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
      有的人在婚后不堪压力从而患上了精神病,在这样的情况下另一方可能就会有想要离婚的念头,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因为对方的精神状态不好,无法做出准确的离婚表示。那此时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离婚意味......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了判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了判刑的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肇事司机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处罚。但是很多人对于判刑的标准不是十分的了解,那么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了判刑的标准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

·征地拆迁补偿核算公式有哪些
      征地拆迁补偿核算公式有哪些?说到征地补偿的问题,这一直以来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其实在计算补偿金额的时候,是有明确的计算公式的。那么,征地拆迁补偿核算的政策有哪些呢?征地补偿计算公式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征地拆迁补......

·在上海这种经济发展十分快速的一线城市,本身普通公民在买房的时
      在上海这种经济发展十分快速的一线城市,本身普通公民在买房的时候就付出了较多的心血,所以在买房以后,不管是因为什么样的问题导致和开发商引发了房产纠纷,双方都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房产......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的丈夫被关进看守所,说是盗窃手机
·想找一个沐川律师来做一个离婚官司代理
·和村生产队就公共土地被征收补偿款分配问题
·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您好,打扰了。我是一名农民工,刚进一家注塑工厂上班1个多月,
·你好,就是耳朵外面缝了六针像这种情况需要做多久san
·因工作不力被开除的员工精神病发,原工作单位应不应该负
·你好,在吗?有事问你啊
·你好,杨律师,请问您万达茂商铺的案件有您受理过吗
·某某交了6000,就一个发票,其他什么都没有,可以退钱吗
·殴打行为和辱骂是可以分开处理的吗
·城轨专业读完小臂上纹身能去工作吗
·关于被打案件最迟好久报案有
·我骑电动单车被对方机械车辆所撞对方全 去了一趟医院以 医生说回家修养三天
·农民工干活拿不到钱,是拼命还是靠法律
·我签了三合同,如今工作快两了!如果不辞职直接走,会对我的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