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买卖>>但凡有空置的房屋,房屋所有者大都愿意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别人,
但凡有空置的房屋,房屋所有者大都愿意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别人,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但凡有空置的房屋,房屋所有者大都愿意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别人,从中收取一定的租金。如今,迫于高房价的压力,大多数人无房之人选择租房,住房租赁的市场越发大了。房屋出租租金管理规定是怎样的?法律法规也都有相关的规定。一、房屋出租租金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但凡有空置的房屋,房屋所有者大都愿意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别人,从中收取一定的租金。如今,迫于高房价的压力,大多数人无房之人选择租房,住房租赁的市场越发大了。房屋出租租金管理规定是怎样的?法律法规也都有相关的规定。
一、房屋出租租金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当地制定的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住宅用房地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不得随意抬高。如私房为住宅用房,其租赁价格的确定应符合政府有关规定标准。
二、转租
转租必须经出租人同意,签订转租合同,出租人必须在转租合同上签署意见。转租合同必须按规定备案,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或终止。
三、租赁价格评估特点
1、住宅类房屋租赁价格评估为政策性评估。住宅类房屋租赁价格评估为政策性评估,估价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租赁政策,没有超越规定调整租金幅度的价格空间。2、租约对租金估价有一定的影响。租赁房屋已订立租约时,应对租约中所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客观性、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为合理性契约式房屋租赁价格评估,宜采用租约所确定的租金,租约期外的租金则采用正常客观的租金标准;如租约所约定的租金与市场租金标准相差较大(或高或低),租金明显存在不合理性,则应重新评估其租金值。租期最长为20年。3、划拨土地上的营利性房屋租赁价格评估应确定土地收益中的国家部分。4、几种租金内涵。成本租金(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利息、房产税)、商品租金(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利息、房产税、保险费、地租、利润)、市场租金(商品租金根据供求关系形成)。
四、评估方法
1、收益法是在租赁房屋预期收益可预测或可确定的情况下常用的估价方法。其评估的关键是年净收益的计算和资本化率的选定。扣除项目在收益法中已作了说明。注意租金的内涵是什么,代收代缴的水、电费是否在内,在计算收益时要注意租金的价格内涵。2、成本法评估时的成本构成。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利息、税金、保险费、地租和利润。根据规定,房租出租的价格由租赁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价格多少由各种因素影响,比如成本、供求关系等等。房屋所有者不能无视这些规定胡乱定价,租用者也需要付清租金,确保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但凡有空置的房屋,房屋所有者大都愿意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别人,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办公室电话多少
·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们好,我屯去年xx落实兴修三面光水渠到农田,具体施工全由
·你好,我和我妻子因感情破裂无法在继续维持婚姻,婚后育有一子,现在离婚双方对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产生争议
·担保人帮借款人还款了,收款人如何写收
·期房交了定金但是银行贷款不通过请问定金该怎样退回
·您好崔律师: 我是宁夏回族自
·购买安置房《还房证明》,卖家反悔怎么办?
·是否够成炸骗,如果走诉讼我赢得可能有多大?
·他们有这个权利起诉我吗?
·景律师你好,我在四矿外包队受了工伤,右手大母指未端粉碎性骨折
·职工被行政拘留企业如何考勤
·如果从老厂搬迁到新厂有三四公里远,员工不愿去的是否有赔san
·您好,我把车抵押了私人借贷,一时没去赎回,债主把我车单黑车给卖了。车主名义还是我,我担心车别人在使用
·企业名称变更是还还要可以用老的企业名称人事生产经营活
·你好,我想咨询房屋建筑问题

■ 相关内容
·贷款购房离婚房子归一方所有这方咋办手续
      在结婚的时候,如果夫妻双方的房产是由贷款共同进行购买的,并且还贷的时候也是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的,其实这种情况下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但是房子在分割的时候也不可能说让一人住一半,有些人可能会直接离婚的时候把房子全部给了另一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贷款购房......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一、什么是房产公证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怎么写?
      在我国,由于房价一直以来的居高不下,多数薪资阶层存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往往需要通过银行贷款工资还款的方式来实现尽快买房,还有一些人选择买入二手房,也由此产生了很多纠纷,在提出诉讼时就需要用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怎么写?我们为......


·在我国诉讼离婚房产怎么竞价
      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由于房产是属于不动产,因此即使房产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也不可能将房子判为一人一半。所以更多情况下,针对房产分割的时候通常都是通过竞价的方式,给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离婚房产竞价也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诉讼离婚房产怎么竞价......


·民间借贷涉非法集资该怎么办?
      民间借贷涉非法集资该怎么办?在大多数民间借贷中,有许多纠纷。民间借贷涉常常会与集资有关,但是难免会涉及到非法集资,如集资诈骗,公众存款等等。这种由一种案件引发多种问题的,有不同种的处理方式。所以当我们遇到民间借贷涉非法集资该怎么办?对于涉及非法集资的民间借贷,......

·如何取得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1)取得版权国际保护的途径版权一般是自动产生的。作品完成后,不必向外国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根据有关原则获得有关国家的著作权法保护。(2)取得工业产权国际保护的途径工业产权不能自动产生,权利人必须向有关国家或者国际组织办理申请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有关国家工业......

·如何定性信用卡诈骗 怎么认定信用卡诈骗罪
      我们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发卡银行的相关规定,不然的话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这样的情况下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会比较重。但在定罪处罚之前,肯定还是要先做出定性。到底应该如何定性信用卡诈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如何定性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仅对社会公共交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而且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仅对社会公共交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导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巨大损失,因此,我国相关法律对醉酒驾驶行为制定了十分严厉的处罚措施,其中一条就是吊销醉驾人的驾驶执照,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对醉驾人给予惩罚,另一方面限制其驾驶行......

·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是夫妻无法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的话,虽然不能协议离婚,但此时还有可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那到底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
      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保证合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实践中,保证合同可基于下列方式成立:    1签订书面保证合同:即保证人和债权人,依据书面形式,就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依法达成......

·单位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
      事故发生之后,由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是很常见的,当然也有职工个人申请认定的时候。针对不同的主体,在认定时效上面,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不太一样。那其中单位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

·被辞退员工如何要求赔偿?
      劳动者权益一直是社会生活的关注点,被辞退员工如何要求赔偿是多数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一般来说被辞退的情况也有很多种,可能是公司的过错,也有可能是劳动者自身的问题。不同情况所对应赔偿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劳动者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分析。一、公司不需要赔偿的情况1......

·公司法人股东责任承担分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股东责任承担分别是什么?目前,中国有着各种各样的公司。而在公司创办之初,是需要准备很多的,比如说要有股东,还要选举出公司法人等。股东都是为公司投资的人,而公司法人是要代表公司的权益和意志的,那么公司法人股东责任承担分别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生活中,要是女方提出离婚,有的男方会同意,但也有不同意的情况。如果男方此时不同意离婚的话,可能女方就不清楚该怎么办了,但此时自己的态度又是比较坚决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到底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呢?一、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可以进行起诉离婚。一方可以......

 
南京房产买卖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办公室电话多少
·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们好,我屯去年xx落实兴修三面光水渠到农田,具体施工全由
·你好,我和我妻子因感情破裂无法在继续维持婚姻,婚后育有一子,现在离婚双方对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产生争议
·担保人帮借款人还款了,收款人如何写收
·期房交了定金但是银行贷款不通过请问定金该怎样退回
·您好崔律师: 我是宁夏回族自
·购买安置房《还房证明》,卖家反悔怎么办?
·是否够成炸骗,如果走诉讼我赢得可能有多大?
·他们有这个权利起诉我吗?
·景律师你好,我在四矿外包队受了工伤,右手大母指未端粉碎性骨折
·职工被行政拘留企业如何考勤
·如果从老厂搬迁到新厂有三四公里远,员工不愿去的是否有赔san
·您好,我把车抵押了私人借贷,一时没去赎回,债主把我车单黑车给卖了。车主名义还是我,我担心车别人在使用
·企业名称变更是还还要可以用老的企业名称人事生产经营活
·你好,我想咨询房屋建筑问题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