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危险驾驶罪,会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可能造成财务损失甚至危害生命安全,必须严厉惩处。危险驾驶罪并不是只要在道路上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具有主体、客体以及其他构成要件的限定。只有符合了相关规定,才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的犯...

  危险驾驶罪,会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可能造成财务损失甚至危害生命安全,必须严厉惩处。危险驾驶罪并不是只要在道路上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具有主体、客体以及其他构成要件的限定。只有符合了相关规定,才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跟随我们了解一下吧。

一、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申领驾驶证的最低年龄为18周岁的身体符合要求的自然人。笔者认为,对于16周岁到18周岁之间的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如果此类人驾驶汽车,肯定为无证驾驶,然而危险驾驶罪并没有把无证驾驶的行为列为危险驾驶罪认定的行为,其实,无证驾驶的行为在笔者看来对公共交通安全的威胁同样也是相当大的。因为,机动车驾驶证的取得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申领驾驶证的最低年龄要求为18周岁,所以,对于16周岁至18周岁的我国公民来说是不能取得驾驶资格的,那么,这类人如果不存在酒后驾驶汽车,即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既然驾驶机动车是一种专业技术类工作,对于无证驾驶汽车对公共交通安全的危害程度也是相当之大的,并不会轻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所以笔者认为危险驾驶罪应该把无证驾驶也认定于其中。这样才会更完善我们此次立法的初衷。
二、危险驾驶罪侵犯的法益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侵犯的法益是公共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安全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数人健康和生命以及公私重大财产安全和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它是以公众的生命、健康或者财产的侵害或者危险为内容的犯罪,注重行为对“公众”利益的侵犯,并不要一定要有危害后果的产生。《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危险驾驶罪的目的,是将生命、健康、财产等个人的法益抽象为社会利益作为保护对象,所以应当重视其社会性。“公众”与“社会性”要求重视量的“多数”。“多数”是公共交通安全这一概念的核心。因此,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的安全,就是公共安全。“不特定”,即是指犯罪行为可能侵犯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结果事先无法确定,行为人对此既无法具体预料也难以实际控制,行为的危险或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可能随时扩大或增加。“多数人”,则难以用具体数字表述,行为使较多的人感受到生命、健康或者财产受到威胁时,应认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只要行为危害了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的安全,就属于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仅仅侵犯了特定的少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财产的,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从上文可以看出,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人必须年满16周岁,才有可能构成此罪。我们还为您整理了有关危险驾驶罪侵犯的法益的相关知识,从其主体、侵犯法益等多方面来判断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从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三十前欠发的工资,现在按原数补给,合理吗?
·工程事故,我是雇佣者,我是雇佣者,在工作中,被雇佣者由于工作疏
·我在中午下班回家吃饭路上被一辆出租车撞伤,左锁骨粉碎性骨折和
·你好,邻居把空气能热水器安装在我家厨房窗户附近,对我这边影响
·抚州看守所打电话,说我侄子被抓,涉嫌网络诈骗,怎么确定他
·你好律师我是沂南的想找你咨询点法律事
·职工在工伤期间能否调离原来岗san
·因感情纠纷导致*人
·小灵通被动强制销号升级,我的小灵通突然不能使用
·生育保险我该拿到哪些?,我在南京上班
·我想起诉离婚,是向法院提出诉讼后半就可以自动解除婚约吗?
·我的户口簿上并没有离婚公章,可以办另立户吗?
·尊敬的律师:我能撤销这份合同吗
·尧律师,你好 我姓吕,在今年九月中旬入了一个微信群炒股,1
·你可以回答我的问题?向中级法院申述走那些程序?
·你好一个朋友借了我的钱现在他不还我有借条我

■ 相关内容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几年刑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几年刑一、无证驾驶撞死人构成什么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并且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死亡的话,那么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


·诈骗罪罚金标准是什么
      一、诈骗罪罚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根据犯罪情形决定罚金数额。目前,罚金处罚标准只有以下三种:1、没有规定具体数额的,最少不少于1000元;2、规定了相关数额;3、以违法所得或犯罪数额为基准处以一定比例或倍数的罚金。此外,对未成年人应从轻......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
      随着人们对法律知识需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学习法律知识,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公民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刑诉法来说,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定罪量刑怎样的,构成要件怎样的
      在很多地方都有军事禁区,这个军事禁区是禁止任何不想关的人随意的进入的,但是有时候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群众的一些心理,而领导群众去冲击军事禁区,这种行为是违反我国的法律的,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定罪量刑是怎样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定罪量刑犯......


·新刑法包庇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当我们周围的亲朋好友犯罪时,我们应该劝其自首,或者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不会这么做,他们会选择包庇对方,对公安机关办案进行阻扰。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包庇罪。那么新刑法包庇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新刑法包庇罪的处......

·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期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期是什么?在我国一直非常重视工程质量的问题,因为工程质量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在工程投入后事故的发生率,发生事故后会给很多人带来身体的损失,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带来的经济损失更为惨重,因此关于工程质量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有详细的规定,那钢结构工程质量......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定义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本罪的犯罪......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说到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相信您都多少会有点模棱两可,拿不准吧。死亡赔偿的问题,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我们只需要严格按照标准去做就好。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

·刑诉法不通知家属的规定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当行为人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的时候,执法机关侦办以后,肯定要对行为人提起诉讼,或者对行为人进行抓捕。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执法机关应当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只是有些情况下也是可以不告知家属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刑诉法不通知家属的规定是什么?一、......

·婚前财产公证流程是什么
      面对越来越淡化的感情,婚前财产公证也越来越走俏,深受广大网友的欢迎。那么,您知道婚前财产公证流程是什么,当事人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费用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夫妻个人婚前的财产进......

·非法集资1000万量刑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的危害极大,不仅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个人财产安全,而且对国家社会金融秩序的稳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非法集资是一个总体行为表现,其具体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种罪名的判罚各不不同,那么,非法集资1000万量刑是怎样的呢?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判......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保也是要办理缴纳的。只是不同的用......

·加班工资有哪些规定,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加班工资有哪些规定,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劳动者的收入除了基本工资外,还有一定的补贴、奖金以及加班工资。无论劳动者从事的是什么工作,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也是有相应加班费的。加班费怎么计算?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加班工资法律规定的内容有哪些。一、劳动法加班......

·怎么样才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复核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必须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才行。而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如果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复核。那么具体来说,怎么样才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复核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么样才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复......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三十前欠发的工资,现在按原数补给,合理吗?
·工程事故,我是雇佣者,我是雇佣者,在工作中,被雇佣者由于工作疏
·我在中午下班回家吃饭路上被一辆出租车撞伤,左锁骨粉碎性骨折和
·你好,邻居把空气能热水器安装在我家厨房窗户附近,对我这边影响
·抚州看守所打电话,说我侄子被抓,涉嫌网络诈骗,怎么确定他
·你好律师我是沂南的想找你咨询点法律事
·职工在工伤期间能否调离原来岗san
·因感情纠纷导致*人
·小灵通被动强制销号升级,我的小灵通突然不能使用
·生育保险我该拿到哪些?,我在南京上班
·我想起诉离婚,是向法院提出诉讼后半就可以自动解除婚约吗?
·我的户口簿上并没有离婚公章,可以办另立户吗?
·尊敬的律师:我能撤销这份合同吗
·尧律师,你好 我姓吕,在今年九月中旬入了一个微信群炒股,1
·你可以回答我的问题?向中级法院申述走那些程序?
·你好一个朋友借了我的钱现在他不还我有借条我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