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刑诉法172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172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如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法律很多人只是了解最基本的,具体的内容并不是很清楚,刑事诉讼法就是在确保人们的生活中关于追责的规定和内容,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诉法172条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如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法律很多人只是了解最基本的,具体的内容并不是很清楚,刑事诉讼法就是在确保人们的生活中关于追责的规定和内容,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诉法172条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诉法172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二、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六十七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四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五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七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第三编 审判

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不断的会有许多的新事物出现在生活中,相应的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作为人民群众我们需要了解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刑诉法172条的规定就是在保障犯罪分子能够及时的被绳之以法。


刑诉法172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开摩托车撞了人家奔驰,他要我陪钱,但是我又陪不起他的钱,怎么办
·可以告法院吗,我有一件民间借贷诉讼的案子
·工伤致残,老板撒手不管,我的腰被砸断了是工伤
·继父和我在一起生活怎祥办法律手续
·你好,我和我妻子因感情破裂无法在继续维持婚姻,婚后育有一子,现在离婚双方对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产生争议
·你好,,,我在要债过程当中无意给对方手指头弄伤现在应该怎么处
·你好!律师。醉驾是怎么惩罚
·拆迁房多层东边套1楼到5楼同一个位置有裂缝
·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辞职要赔钱吗
·这是怎么回事,你好,你好,这是根据实际的情况判决的
·下了判决可以去接见家属吗?
·我在看守期间家里打钱。看守所打到别人头上去了。但是我有发票。
·我想问一下,我老公出轨两次这一次连那女的都怀孕了而给他妈要钱打胎我才知道,他这算违法吗,如果离婚能让
·您好!我是双峰县杏子铺人,现在有一件事情要请教律师,在202
·帮助网络犯罪惠安看守所
·单位没签订劳动协议、没帮买社保、这三个多月被降扣工资、现在叫我走人,请问我可以要得补偿吗?我在这工作

■ 相关内容
·在我国失火罪是什么犯罪类型
      我国法院在对一些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在有些时候,如果行为人是因为过失的原因,导致了一些犯罪后果的话,在量刑上和故意犯罪肯定是不一样的。并且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就需要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担一定的后果。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失火罪是什么犯罪类......


·窝藏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减少刑事法犯罪现象,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刑事法律规范,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在刑事法律中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多项罪名,窝藏罪是其中一种罪名。在经公安机关查获,发现特定主体施行了窝藏行为后,人民检察院会根据窝藏罪量刑标准的规定进行量刑。一、窝藏罪的量刑标准刑法......


·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并不是很多人以为的职务侵占罪,而是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具体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的规定。那么对于这样的犯罪,侦查机关是谁呢?即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有哪些根......


·在我国性受贿罪是怎样认定的
      其实关于性受贿也是我国法院在查处受贿案件当中发现的一大特点。因为在社会生活当中,很多人针对我国国家公职人员,会通过一些特殊手段来进行行贿。比如说为国家公职人员身边安排一些特定的美女等,利用这种行为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行贿。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性受贿罪是......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担任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由于,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也是相当高的,因此司法鉴定费也是极高的。司法机关在判处案件时需要结合司法鉴定的结果,若被鉴定者被鉴定为眼睛有伤残的,则应根据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来判处案件。一、......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
          第一节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

·买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买房子是家里的一件大事,需要全家人小心又谨慎的考虑有关房子的各种因素,同时也会遇上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房屋产权的问题,房屋土地使用证的问题,都会成为您买房要考虑的一个因素,针对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是真的没有土地证。另一种是土......

·起诉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起诉离婚的时候,多数都是因为夫妻之间就离婚的相关事项产生了争议,就不得不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而此时无论是对原告还是对被告来讲其实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起诉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时原告要注意什么(一)仔细审阅提......

·大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大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大企业,都会涉及到融资。大型企业规模庞大,需要的资金也必然较小中企业来得更多,所以它在融资方式上与中小企业会有一定的区别。那大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大企业融资有什么意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一、......

·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失。与合同解除相比,两者存在如下区别:1、从发生原因来看,合同撤销原因主要包括两类......

·别墅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
      别墅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一、别墅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直接导致无法过户转让,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房子别人就不愿意买了。二、别墅的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1、别墅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2、别墅土地使用证是您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凭证,也就是......

·新刑法中校车处罚的规定
      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特别是校车、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等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在该修正案中对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目的在于减少此类交通事故。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确认不是劳动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众所周知,当劳动者要到公司入职需要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由于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关系到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的责任以及权利,所以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确认是很重要的。确认不是劳动关系需要什么条件呢......

·未成年杀人致死怎么判刑,该如何预防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未成年人犯罪者在刑罚方面虽然会因其年龄问题而有所减免,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算是未成年人也需要为自己不当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未成年人有因自己的行为致他人死亡的犯罪事实存在,被判刑的结局是改变不了的,那么未成年杀人致死怎么判刑呢?该如何预防这类......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开摩托车撞了人家奔驰,他要我陪钱,但是我又陪不起他的钱,怎么办
·可以告法院吗,我有一件民间借贷诉讼的案子
·工伤致残,老板撒手不管,我的腰被砸断了是工伤
·继父和我在一起生活怎祥办法律手续
·你好,我和我妻子因感情破裂无法在继续维持婚姻,婚后育有一子,现在离婚双方对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产生争议
·你好,,,我在要债过程当中无意给对方手指头弄伤现在应该怎么处
·你好!律师。醉驾是怎么惩罚
·拆迁房多层东边套1楼到5楼同一个位置有裂缝
·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辞职要赔钱吗
·这是怎么回事,你好,你好,这是根据实际的情况判决的
·下了判决可以去接见家属吗?
·我在看守期间家里打钱。看守所打到别人头上去了。但是我有发票。
·我想问一下,我老公出轨两次这一次连那女的都怀孕了而给他妈要钱打胎我才知道,他这算违法吗,如果离婚能让
·您好!我是双峰县杏子铺人,现在有一件事情要请教律师,在202
·帮助网络犯罪惠安看守所
·单位没签订劳动协议、没帮买社保、这三个多月被降扣工资、现在叫我走人,请问我可以要得补偿吗?我在这工作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