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法律顾问>>关于退股公司法对股东的要求有哪些
关于退股公司法对股东的要求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关于退股公司法对股东的要求有哪些?由于我国对此方面的约束机制还不完善,股东的投资影响着公司的运营,公司的种类又分多种,所以股东间的合作就更需要法律的规定来加以明示,关于退股公司法对股东的要求有哪些?本网我们为您收录了下列材料帮助您的了解。关于退股公司法对股东...

  关于退股公司法对股东的要求有哪些?
由于我国对此方面的约束机制还不完善,股东的投资影响着公司的运营,公司的种类又分多种,所以股东间的合作就更需要法律的规定来加以明示,关于退股公司法对股东的要求有哪些?本网我们为您收录了下列材料帮助您的了解。

关于退股公司法对股东的要求有哪些?

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多:

(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

(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遗产。若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就得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

(3)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作为非股东一方配偶很难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非股东的配偶常要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

(4)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榨而欲退股。

(5)公司陷入僵局。

(6)股东的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

(7)其他情形如股东长期患病不能参加公司管理、股东乔迁异地或者国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东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急需资金等。

公司法第36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与05年修改前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只是把原来的“抽回出资”变更成为“抽逃出资”,一字之差,却建立起一项新的法律制度。与新公司法第75条关于公司回购股东股份的规定配合适用,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找到了一条退出公司的门路。

但总体上讲,我国目前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问题的立法尚不完备,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和人合的性质,公司的设立运行建立在股东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之上。实践中若股东之间的关系极度恶化,股东要实现退出是相当困难的。其一,由于股东之间不合作,以致难以形成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甚至连股东会议都无法召开。其二,对外转让股权时面临不能取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或原股东对新股东表示出不接纳或不团结的意向,而致没有人愿意受让股权。对公司内部股东转让股权时,原股东可能利用把持公司的优势使退出股东在财务、资产等方面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境地,从而使其权益受损。

公司消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应当终止经营的情形出现。公司在此种情况下应予解散,清算后公司注销;

(2)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

(3)公司破产。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法律、法规对这方面的规定主要是两种方式:

其一,直接规定停业或关闭。例如,《环境保护法》第39条规定;

其二,规定吊销营业执照。例如,《产品质量法》第37条规定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规定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经限期仍逾期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第192条的规定,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

2、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强制公司收购退出股东的股份还涉及到收购价格这一重要问题,价格偏低会损害退出股东的利益,价格偏高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如何确定收购价格成为双方关注的核心问题。收购价格的确定,通常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式:(1)协商价格。(2)章程事先约定的价格或者计算方式。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约定公司收购股份的价格,作为以后可能发生股份收购时的价格。例如可以约定以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公司账面价值来计算收购价格,也可以将股东的原始出资予以退回,还可以约定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3)司法评估价格。当提出退股的股东选择诉讼进入退股,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的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股东退股的分类从股东退股所依据的意思表示来划分其一为协商退出。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另一种情形是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其二为单方退股,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例如强制公司回购股权。

那么,如何实现股东的退出权,让股东退出公司呢?

1、我们建议股东建立事先的防范机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章程中规定退出的条件和程序。考虑到将来可能出现的矛盾状态,预先规定应尽可能详尽。比如:(1)规定当控股股东把持公司,限制其他股东参与管理的情形发生时,受侵害的股东可退出公司,其他股东必须清算其权益;(2)规定当某股东和其他股东发生矛盾,不愿与其他股东合作继续经营公司时,该股东可以退出,并视为已得到转让股权的许可,其他股东应收购其股权,并就收购款项及相关所有者权益等承担连带责任;(3)规定当公司连续两个财务年度不能使利润达到净资产的5%时,只要任何股东提出公司解散,视为已形成解散公司的股东会议,公司得依法进行清算等等。根据公司的行业,股东等具体情况不同,可预设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股东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技巧,保障自己退出的机会和权益。股东在合作协议中规定股东退出公司的条件和程序是不可取的。我们建议应由公司章程设定股东退出公司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为宜。中国政法大学的赵旭东教授认为公司设立后,原合作协议即告失效,股东不得依据协议对设立后公司的相关事项提起诉讼。

2、为有效保护了持有不同意见的小股东权利,对大股东滥用权利进行了有效制约,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退出机制,新《公司法》第75条规定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权,对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退股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项权利,为保证股东真正享有退股的权利,新《公司法》第75条第2款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退股的限制与第三人利益保护。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公司资本的减少使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清偿。新《公司法》没有对股东退股做出必要的限制规定。笔者认为对股东退股应当做出限制:

(1)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退股股东应当提供担保。

(2)公司收购价格不能超出公司的净资产,否则,公司的债权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失。

(3)股东退股应当履行公示程序,按照公司减资的程序,通知或者公告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不同意股东退股的,公司应当清偿其债务,然后继续进行退股工作。

公司的股东退股注意事项

小型公司的大多数是几个朋友或亲友们作为股东而成立,共同出资、出人力,出经营管理、出业务资源等,但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可能因为经营意见不合或经营策略改变导致各股东无法继续,故而部分股东退出公司经营,俗称“退股”,但从其操作手法并非公司意义上的退股减少注册资本,其实质上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一、退股为什么是股权转让而不是减少资本金。

大多数小型公司在成立之初,多是找中介代理公司垫资注册,名义注册资本金50万元或100万元,但实际投入仅仅10万元或20万元等。如果严格按照减资程序处理,必须首先要缴清注册资本,小型公司股东是无法做到的。所以,股东退出公司经营比较简易办法就是原股东将手中股份全部转让其他股东,即实施股权转让。

二、股东退股型股权转让的要点

(一)退出股东的注意要点:

(1)避免追缴不实资金的责任。多数公司成立时属垫资型,其公司注册资金是不实的,股权受让方也清楚出资情况,有必要明确约定注册资金充实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如果不约定清楚,可能出现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拒不付款,公司则要求你补缴注册资金。

(2)明确划清权利义务。大多数退出公司之前,向公司投入资金、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除资本可以数字定量确定外,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均无法实施核定,所以股东在退出时必须明确划定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如何处置。

(3)约定股权转让款的付款时间、金额和违约责任。实践中,大多数退股纠纷争议都是受让方不支付股权转让款,有必要将股权转让款支付金额、实践和违约责任具体约定明确,如管辖法院、律师费承担、违约金额等需要一一列明。

(4)公司承担付款方不合法,可以作为付款担保方。过去多数退股案例中,约定公司承担退股付款责任,与事实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是不符,如果诉至法院,法院将是按无效合同处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受让方基本是控制公司,公司财产是其个人的主要财产,一般优选做法是:受让股东承担付款责任,公司承担担保付款责任,从而保障连带付款。

(二)受让股东的注意要点:

(1)务必划清退出股东的技术、业务资源、商业秘密利用的情况,必要情况下可以约定限制竞业条款。

(2)约定商业信誉维护。很多退股案例中,退股原因是合伙人不和,那么退股后就可能存在故意中伤、甚至诽谤原来合伙人或公司的情况,而小型公司来说任何一点点信誉损伤都是致命的,故有必要严格约定商业信誉维护,不得有任何中伤和诽谤行为。

(3)约定部分退股款作为保证金。约定保证金的目的就是保证公司能够平安过度,避免因为股东退股后不当行为造成公司的不当伤害,督促退出股东遵守退出约定,不得竞业,不得侵害商业秘密。不得诽谤等等。
股东的退股是对公司运营有着深刻影响的行为,根据公司的规模和性质,其退股后公司股东的增补和调整就显得极为慎重,所以要清楚的了解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才能尽可能的规避掉意外的风险。




关于退股公司法对股东的要求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你好!粉碎性骨折报工伤了,对方全责,能赔多少?厂里和公司都要赔钱,是怎么赔的?赔哪些东西
·你好龙律师,我现在有劳务陪赏纠纷想找你,我不知你电话,如果你
·关于农村建房,建房人冒充四邻签字,现在建房手续已办下来。我想
·好好地一个人进去固原市看守所。生病了xx不管。好几天了才给家里打电话,现
·我的手机被偷了,我人是四川的,我定手机位置他在江苏无锡江阴市
·离婚案,我离婚案的证据齐全;法院把对我有利的证据全删掉了;这就证明律师说’对方给
·需要自贡富顺县看守所的电话
·结婚两流产两次感情破裂要求起诉离婚没有共同财产想让对方赔偿0说法可行
·电瓶车撞人后不承认怎么办?
·现在占下风 ,如何能反胜
·是否构成诈骗,您好!A联系了两个要办理正规重点大学入学的两个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
·律师我有二个女儿,老公出轨,离婚我能要得到房子吗?
·你好,我在公司上班了10个月,现在要辞工,直属领导不给辞工书,说要走就自离,想问问自离了,工资还有住
·南京秦淮法院贱卖担保人唯一房产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是养货车的,我和我对象是二婚相处一年多我以我
·我舅是持*非法进入民房没伤人该怎么判

■ 相关内容
·公司法股东民事责任包括哪些?
      公司法股东民事责任包括哪些?通常情况下,如果公司的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或者公司的章程等等,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一般所承担责任的大小,需要依据股东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但是具体的民事责任大致上包含几种,对此,我们将为您带来公司法股东民事责任包括哪些?请继续......


·《合伙企业法司法解释全文》的内容
      《合伙企业法司法解释全文》的内容创业有很多形式,其中合伙成立企业应该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对于合伙人来说,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应该了解些合伙企业法方面的知识。那么合伙企业法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呢?下面我们通过整理的法律条文来给您具体介绍下。《合伙企业法司法解释......


·公司并购重组股票出现背离的原因是什么?
      公司并购重组股票出现背离的原因是什么?一、公司并购重组股票出现背离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一:控制权的逼空逻辑正在全面演变成为二级市场金融资本和一级市场金融/产业资本的博弈逻辑。试想,一家“壳”公司在重组终止后出售控制权,二级市场股价一路暴涨,结果股价和市值都迅速......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法律规定和变更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法律规定和变更流程是什么?公司法人的变更是一件很重要的大事,变更之后的法人要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不能马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我们将为您仔细分析这两个问题,请认真阅读。?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


·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总结出公司面临破产时,可以申请破产、破产保护或破产重整等。二、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管制。我国对制毒化学物品实行由国......

·商标注册的途径
      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和提交的书件稍有差别。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一般有三种:一是继续履行;二是支付违约金;三是赔偿责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第三人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即第三人因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因此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后应承担的法......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1993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已经我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主要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主要有:第一,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二,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为了切实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兼职不能直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兼职一般是指在完成本职工作以外,在业余时间内,与其他单位建立的工作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兼职劳动的存......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  中国×××公司(......

·行纪合同与承揽合同、代理的区别
      行纪合同与承揽合同从实质上说,都是由合同的一方接受另一方的委托,为另一方提供服务,处理一定的事务,完成一定的工作量的合同,其不同在于:承揽合同只是由承揽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向委托方交付其工作成果,其完成的工作和提交的工作成果是事实行为,而行纪合同的纪行人完成的一......

·婚前购房离婚时怎么分
      生活中,男女双方确定要结婚后,就购买婚房的情况较为普遍。一般情况下购买婚房都是男方出资,但是随着房价越来越高,现在女方参与出资或者进行装修的情况也比较常见。当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婚前购房离婚时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前购房离婚时怎么分1、婚前......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你好!粉碎性骨折报工伤了,对方全责,能赔多少?厂里和公司都要赔钱,是怎么赔的?赔哪些东西
·你好龙律师,我现在有劳务陪赏纠纷想找你,我不知你电话,如果你
·关于农村建房,建房人冒充四邻签字,现在建房手续已办下来。我想
·好好地一个人进去固原市看守所。生病了xx不管。好几天了才给家里打电话,现
·我的手机被偷了,我人是四川的,我定手机位置他在江苏无锡江阴市
·离婚案,我离婚案的证据齐全;法院把对我有利的证据全删掉了;这就证明律师说’对方给
·需要自贡富顺县看守所的电话
·结婚两流产两次感情破裂要求起诉离婚没有共同财产想让对方赔偿0说法可行
·电瓶车撞人后不承认怎么办?
·现在占下风 ,如何能反胜
·是否构成诈骗,您好!A联系了两个要办理正规重点大学入学的两个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
·律师我有二个女儿,老公出轨,离婚我能要得到房子吗?
·你好,我在公司上班了10个月,现在要辞工,直属领导不给辞工书,说要走就自离,想问问自离了,工资还有住
·南京秦淮法院贱卖担保人唯一房产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是养货车的,我和我对象是二婚相处一年多我以我
·我舅是持*非法进入民房没伤人该怎么判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