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一般诈骗罪是故意犯罪吗?
一般诈骗罪是故意犯罪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刑事犯罪的主观形态可以分为故意与过失,而其中法律对故意犯罪的处罚是要高于过失犯罪的,因此实践中对属于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的认定就会很重要。那您熟知的诈骗罪是故意犯罪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诈骗罪是故意犯罪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

  刑事犯罪的主观形态可以分为故意与过失,而其中法律对故意犯罪的处罚是要高于过失犯罪的,因此实践中对属于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的认定就会很重要。那您熟知的诈骗罪是故意犯罪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是故意犯罪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l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诈骗罪属于故意犯罪,并且还是直接故意,要求要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才行。在具体对此罪量刑处罚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数额才行。


一般诈骗罪是故意犯罪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但当时我并没有报案,他不想赔偿我一分钱,还是不用花一分钱在我身上,想知道赔偿金是
·女50岁,无任何案底。菜场买菜时见摊位上有一手机,认为前面顾
·如何理解区分,如何理解区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
·我是柳钢一治打工工人,我是焊工,工作时焊蒸气管通,因操作工失
·律师您好我上班二零一四年欠工资六个月共一
·我能通过什么方式去找这个人?
·律师代表建议意见
·可以不离婚吗,结婚6年06年怀女儿时得甲状腺疾病
·汽车马上十五了能否过户,你好
·房子以买了十但产权是以前开发老板名字。现房产被法院查封,走什么途经维权
·因村子旁边修路,规划新农村,赔偿不合理,要强拆村民住宅征用基地,例如房产证上九十
·我是帮我朋友问的。我朋友是女方。家是新密超化镇的目前男
·南京融资被骗 我找法律援助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做保安的保安公司不给我们买保险我们应该怎么办?合同应该是
·现在疫情,可以去面见服刑人员吗?如果可以需要带些什么证件吗
·我应该向谁要这笔钱呢,朋友向我借款20万元

■ 相关内容
·上诉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
      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而对于刑事上诉来讲,我国法律同时规定了上诉不加刑原则。那么您知道实践中,上诉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什么情况下上诉不加刑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


·收受他人多大金额算受贿罪
      受贿一般是由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此时在收取了他人的钱财之后,往往还需要为他人办理一定的事情,多数都是谋取非法利益的。但现实中,受贿罪并不是行为犯,还需要结合实际的受贿数额才能判断是否构成犯罪。那究竟收受他人多大金额算受贿罪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收多大金......


·自诉遗弃罪的证据有什么?
      当今社会,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还是有各种各样的遗弃发生,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遗弃构成遗弃罪的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我国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而且遗弃罪是否可以立案,和自诉遗弃罪的证据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自诉遗弃罪的证据收集以及收集哪些证据是最重要的。一、遗......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主要包括了犯罪认定的标准和诉讼阶段中的不同要求,为了更加深入的解决案件,它相对于之前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许多新法,提高了公安机关的的办案难度,那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进行了以下总结:(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


·取保候审的期跟及适用对象有哪些?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

·一般交通事故调查基本步骤
      发生交通事故,轻微的交通事故很多司机都会选择私了,但严重一点的交通事故肯定会找交警来处理,但是交警处理交通事故肯定会有基本的步骤,那么一般交通事故调查基本步骤是什么?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般交通事故调查基本步骤一、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

·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
      现代社会每天都会发生无数起抢劫案,如若法院结案后被告人坐实抢劫罪却一直不缴纳法院罚金该会怎么样呢,下面为您详细讲解“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请您往下阅读。一、抢劫罪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

·无锡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当然也只能是由个人构成。既然涉嫌构成此罪,那么就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么要是在无锡市犯寻衅滋事罪的话,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带来无锡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1、有下列寻衅滋事行......

·不付抚养费会判遗弃儿童罪吗?
      我国人口众多,每天结婚的家庭不在少数,但是离婚的家庭也很多。可是离婚后真正的受害者却是年龄尚幼的孩子。一些人在离婚后不愿意支付抚养费,又担心离婚后不付抚养费会判遗弃儿童罪,那么离婚后不付抚养费会判遗弃儿童罪吗?这里就简单说明下相关规定。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

·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备案表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栏填写。2.必须符合专利许可合同备案表填表须知中所列各项要求。3.必须在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提交。二、格式: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备案表专利管理机关或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名......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立案标准: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未取得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或者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的,应予立案追诉。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具有......

·工伤鉴定报告下来离职怎么赔偿
      其实在生活当中,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都应该互相体谅对方,尽量的建立一个比较和谐的劳动关系。即使在员工发生工伤以后,这种劳动关系不能因为员工工伤的问题就发生畸形。其实好多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以后,都各种推卸责任,不对员工进行赔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工......

·福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福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现代社会,有些人为了节约成本偷工减料,这就造成了许多豆腐渣工程,为此,我国正在逐步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管,同时也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进行约束,那么,福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以福建省为例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福建建筑......

·孕期可以被解除合同吗
      怀孕本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然而对于在职女性来说,却没那么简单和轻松。她得协调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更要警惕丧失人文关怀的单位找借口解雇自己那么。那么在孕期可以被解除合同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孕期可以被解除合同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但当时我并没有报案,他不想赔偿我一分钱,还是不用花一分钱在我身上,想知道赔偿金是
·女50岁,无任何案底。菜场买菜时见摊位上有一手机,认为前面顾
·如何理解区分,如何理解区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
·我是柳钢一治打工工人,我是焊工,工作时焊蒸气管通,因操作工失
·律师您好我上班二零一四年欠工资六个月共一
·我能通过什么方式去找这个人?
·律师代表建议意见
·可以不离婚吗,结婚6年06年怀女儿时得甲状腺疾病
·汽车马上十五了能否过户,你好
·房子以买了十但产权是以前开发老板名字。现房产被法院查封,走什么途经维权
·因村子旁边修路,规划新农村,赔偿不合理,要强拆村民住宅征用基地,例如房产证上九十
·我是帮我朋友问的。我朋友是女方。家是新密超化镇的目前男
·南京融资被骗 我找法律援助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做保安的保安公司不给我们买保险我们应该怎么办?合同应该是
·现在疫情,可以去面见服刑人员吗?如果可以需要带些什么证件吗
·我应该向谁要这笔钱呢,朋友向我借款20万元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