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离婚出轨方要赔偿多少 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出轨方要赔偿多少 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离婚出轨方要赔偿多少?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由一方存在出轨行为的话,那往往会导致夫妻最终离婚,当然这也不是必然的。不过很多时候另一方起诉离婚会要求出轨一方做出赔偿。那这个离婚出轨方要赔偿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该如何计算这个赔偿吧。...

  离婚出轨方要赔偿多少?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由一方存在出轨行为的话,那往往会导致夫妻最终离婚,当然这也不是必然的。不过很多时候另一方起诉离婚会要求出轨一方做出赔偿。那这个离婚出轨方要赔偿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该如何计算这个赔偿吧。一、出轨一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4、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二、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下面是婚外离婚赔偿标准: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需要注意出轨并不构成《婚姻法》中规定的法定离婚过错行为,因此要是一方因为对方出轨要求作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话,不一定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此时要看实际提供的证据是否能证明对方的出轨行为构成了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至于离婚出轨方要赔偿多少,上文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出轨方要赔偿多少 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要找佛堂律师事务所和手机号和地址
·刘律师你好!我有一件房屋买卖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我有一套房屋
·白律师您好,我有一桩因婚外谈情涉及的经济纠纷,谈情基本上没实
·请问桓台看守所,网上聊骚别人算不算知法犯法
·你好,工头拖欠工钱七多了,现在人也见不着,只能电话联系,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孩子自己拿钱冲游戏,怎么能追回
·您好,我想找一名律师帮我处理离婚案件,人在国外。
·我的六十多岁父母在老家被小混子无赖,常辱骂欺负,故意挑起事端。派出所多次调解没有
·女职工龄超0有经济补偿吗?去劳动仲裁不受
·开发商违约我怎麽才能拿到违约金
·交通事后的一些情况,凌晨
·夫妻财产分割,夫妻离婚,夫妻离婚,两栋房子,一栋是婚前,一栋是婚
·她欠我钱,就知道名字呵那个地方的人。怎么着到她
·每个月给孩子母亲抚养00元,如果不把这个钱给她母亲,可不可以直接花在孩子身上
·85年的厂房住到现在后来厂里倒闭,那个房子的产权属于谁的啊,以前是厂里的
·001曾经跟别人合作办厂,欠下了很多债务。包括投资人的债务。这几天把我起诉了。法

■ 相关内容
·对方违约,可以定金、违约金同时索赔吗?
      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适用。依照我国《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定金具有解约功能,即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必须......


·可以在离婚后不付抚养费吗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隔断的,因此即使自己的父母不能继续一起生活了,但对孩子应尽的抚养义务,还是要继续履行的。那可以在夫妻离婚后不付抚养费吗?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可以在离婚后不付抚养......


·女方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能分多少?
      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说关于结婚之后出轨在家庭,不管是哪一方出轨都会比家庭带来巨大的创伤,也就意味着双方肯定会走向离婚的道路,在离婚的时候,关于财产的分割有过错一方和无过错一方有不同的规定,那女方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能分多少?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女方过......


·判定婚姻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众所周知,结婚是人生中的必经之事,也是人生中的一个重要的选择,这都关乎于自己一生的幸福,结婚不仅你自己关心,你的父母也极其关心,当今社会,有很多家庭讲究门当户对,这也并无道理,因为这样的两个人的结合可以减少生活中的一些不必要的矛盾,怎样才算一个完整的婚姻呢,判......


·深圳诉讼离婚多久开庭的具体规定
      我国法律允许诉讼离婚,对于申请诉讼离婚的双方,需要按规定提交相关的材料,而且深圳诉讼离婚多久开庭的具体时间需要由具体的法律机构做出判断,因为对于案件的审理,诉讼离婚作为一种严肃的法律的裁决行为,必须有具体的法律流程,不得随便由个人草率做出决定,而且诉讼离婚是在......

·奉化政府信息公开土地征用条例是什么?
      奉化政府信息公开土地征用条例是什么?各省市为了更好的发展,依法对当地的土地进行征用,并且按照规定给予被征用土地的人民一定的补偿,为了更好地完成土地征用工作,奉化政府信息公开土地征用的价格和补偿办法,这样可以使人民更加详细的了解到土地征用补偿办法的主要内容,便......

·污染环境行为致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
      污染环境行为致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包括确定水功能,识别特征污染物,确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基线,确认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质量是否受到损害,确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的时空范围和程度,判定污染环境行为与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制定地表水和沉积......

·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只是小擦小碰,并不会危机
      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只是小擦小碰,并不会危机人身安全,而这类事故的恼人之处,主要就是耽误时间,毕竟平时您工作生活都比较忙。那么许多朋友不禁要问,有具体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时效规定吗?答案是肯定的。本文中,网就来为您讲一讲交通事故的处理时效。一、交通......

·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在下列期限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建筑工地上,临时工大量存在,他们往往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过去劳动的,不是建筑单位的正式工。当他们发生工伤事故后,能否得到赔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按照劳动法规定,临时工也享有和正式工一样的待遇,包括工伤保险。那么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

·冒用他人身份与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能否享有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认定办法》同时规定,与用人单......

·家庭暴力加害人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人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依法承担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并依法赔偿相关损失。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人轻微伤,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加害人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

·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谁更灵活?
      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谁更灵活?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这两个名词既然会被放到一起,说明二者有相似之处,但二者又有不同的地方,比较容易混淆。非金融行业的从业者就可能对这两个名词根本不了解,即使是从事金融行业的人员,想要非常清晰地辨别二者的区别也是比较困难,那么二者在不同......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也称为安置期限。在这段时间里,不管是通过拆迁人......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要找佛堂律师事务所和手机号和地址
·刘律师你好!我有一件房屋买卖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我有一套房屋
·白律师您好,我有一桩因婚外谈情涉及的经济纠纷,谈情基本上没实
·请问桓台看守所,网上聊骚别人算不算知法犯法
·你好,工头拖欠工钱七多了,现在人也见不着,只能电话联系,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孩子自己拿钱冲游戏,怎么能追回
·您好,我想找一名律师帮我处理离婚案件,人在国外。
·我的六十多岁父母在老家被小混子无赖,常辱骂欺负,故意挑起事端。派出所多次调解没有
·女职工龄超0有经济补偿吗?去劳动仲裁不受
·开发商违约我怎麽才能拿到违约金
·交通事后的一些情况,凌晨
·夫妻财产分割,夫妻离婚,夫妻离婚,两栋房子,一栋是婚前,一栋是婚
·她欠我钱,就知道名字呵那个地方的人。怎么着到她
·每个月给孩子母亲抚养00元,如果不把这个钱给她母亲,可不可以直接花在孩子身上
·85年的厂房住到现在后来厂里倒闭,那个房子的产权属于谁的啊,以前是厂里的
·001曾经跟别人合作办厂,欠下了很多债务。包括投资人的债务。这几天把我起诉了。法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