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买卖>>新婚姻法离婚夫妻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离婚夫妻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离婚夫妻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离婚夫妻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二、《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离婚夫妻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的全部解答。离婚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经过协商决定财产的分割,而如果对于财产的分割不满意,就可以通过另一种方式,经过法院诉讼来进行离婚。在此我们也要提醒您,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权是平等的,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财产。


新婚姻法离婚夫妻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未签订退养合同,企业能否私自办理提前退养手续?
·家人拘留在安溪县看守所,怎么办?
·我如何与湖XX公司不按合同办理,一月内无法正常使用,我要求退没备租定/span>
·这算是故意伤害中的重伤吗?
·你好,我老公坐牢,我们的孩子名下有一套房产,要是我们离婚的话
·你好,我与丈夫在2016年办离婚,财产分割一人一套房,我的房
·现在房子的事情主要是5件事 1、虚假宣传的学校现在告知取消
·医院监控坏了 病人财物被偷 院方真的没任何责任么?
·微信借钱,不还怎么办
·保险公司当初说好三个月不出单就会被退工号退还押金,结果五个月了也没退还押金?这算欺骗吗?
·你好,我有个亲戚欠我钱未按约定还款,说不记得借了多少,找律师
·劳动工伤鉴定需走什么程序?
·普通的债权人能否申请企业破产
·你好,我想质询一下我在马上贷款一万RMB,分24期每期还04总结24期还1000多这利息那么
·2个月做销售,没业绩,也没一分钱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公司说我全年的业绩差要劝退我我的赔偿怎么算

■ 相关内容
·离婚时新婚姻法关于安置房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离婚时《民法典》关于安置房是怎么规定的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1、被拆迁......


·出卖人逾期未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应按一年期LPR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购买经济......


·新婚姻法女性买房归属权为谁?
      在中国过去的社会中对于婚姻夫妻财产的规定不是特别完善,很多人对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有争议,法律为此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新婚姻法女性买房归属权为谁?希望以下资料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一、新婚姻法女性买房归属权为谁?......


·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校园网贷暴力催债如何防范
      校园网贷暴力催债如何防范一、校园不良网贷的风险1、高利贷、诱导贷款、提高授信额度易导致学生陷入“连环贷”陷阱。2、部分校园借贷平台利用少数学生金融知识匮乏,钻金融监管空子,诱导学生过度消费。3、校园不良网贷平台存在信息盗用风险,被冒用身份者可能会面对信用记录被......

·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分析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某、金某相约驾驶摩托车出去享受大功率摩托车的刺激感,约定“陆家浜路、河南南路路口是目的地,谁先到谁就等谁”。随后,由张某某驾驶无牌的本田大功率二轮摩托车(经过改装),金某驾驶套牌的雅马哈大功率二轮摩托车(经过改装),从上某市某......

·受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

·特殊累犯的构成要件
      特别累犯又称特殊累犯或同种累犯,是指曾犯一定之罪后,又犯与此同一之罪或同类之罪的犯罪分子。要弄清该条是否为特别累犯的规定,必须首先理解特别累犯的构成要件,其构成要件是:      1、前提条件。依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无论普通累犯还是特别累犯,其......

·土地使用权证怎么过户?
      土地使用权证怎么过户?一、土地使用证过户程序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

·交通事故复核时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公安部出台了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其中第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复核时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接下来,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一、交通事故复核时的程序......

·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其实生活当中不管我国公民购买的房子是不是普通的商品房,总归来说买房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买房支出对于任何一个普通公民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所以为了避免签订购房合同以后,再产生各种各样的住房纠纷问题,买房之前就必须......

·国有独资公司注册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国有独资公司注册流程是如何进行的?企业一般都是分为国有制和私有制的,但是无论是私企还是国企,想要运营首先都是要进行注册的。而作为国家出资的企业,其注册都是有规定的流程的,那么国有独资公司注册流程是如何进行的呢?我们整理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您来阅读一下吧。一、国有......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有几种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有几种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有几种1、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解除权应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私权利”,法律赋予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具体方式是通知对方即可。而只有在对方有异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南京房产买卖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未签订退养合同,企业能否私自办理提前退养手续?
·家人拘留在安溪县看守所,怎么办?
·我如何与湖XX公司不按合同办理,一月内无法正常使用,我要求退没备租定/span>
·这算是故意伤害中的重伤吗?
·你好,我老公坐牢,我们的孩子名下有一套房产,要是我们离婚的话
·你好,我与丈夫在2016年办离婚,财产分割一人一套房,我的房
·现在房子的事情主要是5件事 1、虚假宣传的学校现在告知取消
·医院监控坏了 病人财物被偷 院方真的没任何责任么?
·微信借钱,不还怎么办
·保险公司当初说好三个月不出单就会被退工号退还押金,结果五个月了也没退还押金?这算欺骗吗?
·你好,我有个亲戚欠我钱未按约定还款,说不记得借了多少,找律师
·劳动工伤鉴定需走什么程序?
·普通的债权人能否申请企业破产
·你好,我想质询一下我在马上贷款一万RMB,分24期每期还04总结24期还1000多这利息那么
·2个月做销售,没业绩,也没一分钱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公司说我全年的业绩差要劝退我我的赔偿怎么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