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武器装备通常在战争年代十分常见,因为在战争过程中武器装备将会发生巨大的作用,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特定的主体还是能够拥有武器装备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

  武器装备通常在战争年代十分常见,因为在战争过程中武器装备将会发生巨大的作用,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特定的主体还是能够拥有武器装备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规定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徇私枉法,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情节严重或者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以上是遗失武器装备罪量刑标准。
二、丢失枪支不报罪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枪支县有较大的杀伤力,一旦丢失,对社会即构成严重的威胁。为了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枪支管理法》对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有严格的规定,要求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的安全,严防发生枪支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事故。这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人员应尽的职责。同时,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所配备的枪支一旦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事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以免造成严重后果。丢失枪支不报,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究其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单位和人员疏于枪支管理,屡屡发生枪支被盗、被抢或丢失的事件,从而使枪支流做社会,为犯罪分子所获取、利用。对公共安全形成潜在的严重威胁。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的丢失,既包括因行为人保管不善而遗失,也包括枪支被盗、被抢、被骗或其他丧失对枪支控制的情况。第一,这里的不及时报告,是指在发现枪支丢失后未立即报告,这是构成本罪的一个重要条件。如果行为人在枪支丢失后一段时间内一直未发觉丢失而被他人利用作案时,不宜认定其是不及时报告。如果行为人对枪支保管完全是按照规定,但因意外发生被盗、被抢而及时报告的,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在使用、存放时被盗,即使及时报告的,也应承担过失责任,但不构成本罪。第二,丢失公务用枪不及时报告的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这是本罪成立的一个法定要件。上述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严重后果是枪支丢失落人犯罪分子手中被予以持有、使用或因枪支走火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的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2)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没有报告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对于枪的丢失,可能是出于过失,但不及时报告,却是出于故意。首先我们想要给您介绍一下遗失武器装备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他的犯罪主体是特定的也就是军职人员,其次遗失武器装备罪的话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刑罚。如果您对这个问题还有困惑的可以咨询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在厂里上班,上了十多年了,现在不上了,能退得着钱吗?
·我大舅子因脚部和脸浮肿,加上咳嗽上医院检查,医生初步诊断心肾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
·信用卡透支5000块会被判刑吗
·我们分居两年了
·民办幼儿园园长免责任协议
·我在朋友那里买了一台vivo手机,他们说我只需要付一半的钱就可以了,然后剩下一半
·自己发出的红包被对方领了。想要他要回来,他又不给。他又给我拉黑了。通过法律要回来吗
·是不是上诉完了,法院纪检组才给处理啊?
·你好,请问,在上班时间被自己喝的水杯里的开水烫伤,算工伤吗,前提是公司不让拿开水到车间
·从来没有过感情,当年自己年龄大小属于强迫结婚,结婚后两个人没
·离婚,孩子的扶养权能归妈妈吗
·我家人被关在鹤山看守所里怎么才可以去看望一下
·我弟弟和合伙人一块签了合同,给人网上店铺经营,收了113万
·我和老乡打架过成中摔成骨折了对方有什么责任呢
·朋友欠我钱,我把他告上法院,判决还我钱,可是现在一直没给我san

■ 相关内容
·信用卡诈骗5万刑期是多久
      在对信用卡诈骗犯罪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数额才行。针对不同的诈骗数额,做出的处罚不一样,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那实践中信用卡诈骗5万刑期是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信用卡诈骗5万刑期是多久根据《刑法》第196条之规定......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要认定故意伤害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那要求实际造成的损害达到了轻伤及其以上的程度,如果造成的属于轻微伤的话,此时自然是不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那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我国对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故意伤......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的是关于那些违法情节严重并且已经达到犯罪程度的相关惩罚,而与刑法相伴而行的就是刑事诉讼法,其中规定的是刑法的程序上的相关问题。了解和学习刑诉法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内容是什么?《刑事诉......


·在我国金融诈骗罪有死刑吗
      在现实生活当中,尽管说诈骗的这种犯罪活动是社会危害非常大,并且往往会使很多人血本无归。通常来说,我国法院在惩治金融诈骗的量刑手段上也是非常严厉的,会根据诈骗数额的不等,来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惩罚。下文当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金融诈骗罪有死刑吗?一、在我国金融......


·主张双倍工资要收集哪些证据
      主张双倍工资要收集哪些证据一、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1、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2、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提供帮助吗
      一、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提供帮助吗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离婚要帮助生活困难一方的条件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

·产权人过世了,怎么变更房产证
      1.房屋原产权人地过世的,房屋过户就属于继承过户,继承人可以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2.房屋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不论年纪大小都会面临买房的情况。我们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不论年纪大小都会面临买房的情况。我们在买房的时候要关注政府的相关政策,以最优惠的价格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子。政府对于房地产优惠颁布了很多相关政策,那么我们该如何利用优惠政策为自己节省开支呢?下文我们对房地产优惠政策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房......

·公司设立协议及法律风险
      公司设立协议是出资人为规范公司设立过程中各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而签署的协议。设立协议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出资方式和出次时间,出资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设立不成时费用的承担等。正因为设立协议主要解决出资人出资问题,因此也常被称为出资协议......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您都知道建设一个工程师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来的,特别是一些合格证、许可证,在建设工程中是需要很多方面配合的,那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就是对整个工程的最后一道检验审核,所以我们要按照要求准备完整的资料和记录,那么工程质量......

·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工伤保险条......

·为了解决长租公寓租赁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改善人们的住房条件,推
      为了解决长租公寓租赁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改善人们的住房条件,推动房租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针对长租公寓的发展痛点,武汉租售同权下公寓房租赁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市场主体、税收、融资贷款、租赁房源。2017年7月24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示了《武汉市关于......

·注册商标交易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商标交易的流程是什么?主要形式是合同方式转让。商标转让: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时应当及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手续。如果企业已经注销,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商标转让人在同类别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是否会判刑
      由于现在经济的发展较快,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的变化,办理信用卡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是有时候会出现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情况。如果没有能力偿还恶意透支信用卡,是否会判刑了?下面我们将给您解答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是否会判刑这一问题,希望能解答您的疑惑。一、信用卡恶意透......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在厂里上班,上了十多年了,现在不上了,能退得着钱吗?
·我大舅子因脚部和脸浮肿,加上咳嗽上医院检查,医生初步诊断心肾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
·信用卡透支5000块会被判刑吗
·我们分居两年了
·民办幼儿园园长免责任协议
·我在朋友那里买了一台vivo手机,他们说我只需要付一半的钱就可以了,然后剩下一半
·自己发出的红包被对方领了。想要他要回来,他又不给。他又给我拉黑了。通过法律要回来吗
·是不是上诉完了,法院纪检组才给处理啊?
·你好,请问,在上班时间被自己喝的水杯里的开水烫伤,算工伤吗,前提是公司不让拿开水到车间
·从来没有过感情,当年自己年龄大小属于强迫结婚,结婚后两个人没
·离婚,孩子的扶养权能归妈妈吗
·我家人被关在鹤山看守所里怎么才可以去看望一下
·我弟弟和合伙人一块签了合同,给人网上店铺经营,收了113万
·我和老乡打架过成中摔成骨折了对方有什么责任呢
·朋友欠我钱,我把他告上法院,判决还我钱,可是现在一直没给我san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