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婚姻法抚养权问题方面是怎么说的?
婚姻法抚养权问题方面是怎么说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抚养孩子是父母的基本义务,哪怕是双方离婚了,也要承担起这份责任。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就在孩子抚养权上。毕竟,一般家庭就有一个孩子,谁都想自己抚养。我国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抚养权等进行了详细说明,那么,婚姻法抚养权问题方面是怎么说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基本义务,哪怕是双方离婚了,也要承担起这份责任。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就在孩子抚养权上。毕竟,一般家庭就有一个孩子,谁都想自己抚养。我国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抚养权等进行了详细说明,那么,婚姻法抚养权问题方面是怎么说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婚姻法抚养权问题是怎么说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综上所述,根据婚姻法抚养权问题方面的规定,双方离婚后,如果孩子还小的话,原则上归女方抚养,由男方承担抚养费。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当然,如果今后女方出现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后,男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诉讼。


婚姻法抚养权问题方面是怎么说的?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网上很一家品牌童装合作。但是最后来的衣服都不是理想
·请问离婚*博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万里大造林的赔偿名单及时间
·从案犯,律师您好:一个被网上追逃的人犯
·您好潘律师,我是河南农民工,老板是安微人,在青山湖辛家庵居住
·上班的时候钢筋反*回来打到眼睛了
·您好 我因病在家休假两个月 请问单位应该给我发病假工资吗
·已签合同交了首付,银行贷款还没有办,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如何分割
·他可以提起诉讼吗?,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因为怀孕感冒
·农村电工工龄为什么相差这么悬殊
·郑律师你好,工伤八级,九个月了老板不管我该怎么做,想扎个律师
·因怀疑我老公和情人在某酒店某一房间开房偷情,结果我叫
·周六上班不算加班费,辞职有补偿吗?
·2020年02月25日16时涉嫌卖淫罪被执行逮捕到现在都没有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我一个朋友的老丈人出车祸了现在不是需要报保险吗需要他提供工资收入但他是个体户他写个证

■ 相关内容
·生育权的法律保护
      1、我国法律规定的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2)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3)在生育权问......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能否请求支付抚养费?
      1、要求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基本上都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离婚后才产生的,而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财产为共有财产,是否能要求不尽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不是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法院立案受理该案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


·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样的?噪音,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马路上面的汽车喇叭,菜市场,施工现场,铁路,飞机起飞,这些都会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的,有些噪音我们是在我们的忍受范围之内,但有些会影响我们的工作或者生活,那么超过多少分贝是被定义为噪音排放超标呢?......


·离婚财产有年限吗财产分割有诉讼时效吗?
      当今社会已经出现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问题难以解决,除了达成相关离婚协议外,其中一项比较复杂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方面的纠纷,即使签订了婚前协议处理这方面的争议外,离婚财产有年限吗,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呢,离婚后夫妻财产具体要如何分割呢?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一......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因此,法律对其形式的要求也比较严格。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实践中,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采取标准合同的形式,具体条款由预售方事先拟定,主要内容包括:双......

·什么样的网贷欠款会起诉
      什么样的网贷欠款会起诉(一)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如果不想自己深陷贷款泥潭,无法自拔,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

·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
      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医疗机构是老百姓生活中接触比较多的机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到医院看病的时候,会发现有些医院会悬挂一块写有“定点医疗机构”的牌子。如果我们有医保卡,还可以在看病过程中报销部分费用。那么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接下来我们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作用?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是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情发生过程,核实犯罪证据,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以保证委托人的法定权益。 一、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委......

·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建市[2003]3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了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推行......

·什么是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成立的要件有:   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现实的危险包括:自然力量产生的危险,如洪水、地震等;机械、能源设备产生的危险,......

·如何计算侵权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
      如何计算侵权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  赔偿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权的有力措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一)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建[1993]78号)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
      买卖合同成立,出卖人应按合同的约定移交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应履行以下义务:一、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双方经协商约定达成一致,在买受人交付了价款后,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使买受人不仅实际取得了标的物,而且实际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

·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区别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都是由银行或其他实力雄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应某项交易合同项下的当事人(申请人)的请求或指示,向交易的另一方(受益人)出立的书面文件,承诺对提交的在表面上符合其条款规定的书面索赔声明或其它单据予以付款。在国际经贸交往中,交易当事人往往要求提供......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你好,我在网上很一家品牌童装合作。但是最后来的衣服都不是理想
·请问离婚*博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万里大造林的赔偿名单及时间
·从案犯,律师您好:一个被网上追逃的人犯
·您好潘律师,我是河南农民工,老板是安微人,在青山湖辛家庵居住
·上班的时候钢筋反*回来打到眼睛了
·您好 我因病在家休假两个月 请问单位应该给我发病假工资吗
·已签合同交了首付,银行贷款还没有办,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如何分割
·他可以提起诉讼吗?,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因为怀孕感冒
·农村电工工龄为什么相差这么悬殊
·郑律师你好,工伤八级,九个月了老板不管我该怎么做,想扎个律师
·因怀疑我老公和情人在某酒店某一房间开房偷情,结果我叫
·周六上班不算加班费,辞职有补偿吗?
·2020年02月25日16时涉嫌卖淫罪被执行逮捕到现在都没有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我一个朋友的老丈人出车祸了现在不是需要报保险吗需要他提供工资收入但他是个体户他写个证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