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协议书>>怎样制作离婚协议书?
怎样制作离婚协议书?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之,可能会婚虽然离了,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由于女方一般对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权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护自己,同时由于离婚时女方往往由于太伤心、太难过而情绪波动较大,在达成离婚协议时常常感情用事,以至容易造成事后追悔的情况。因此,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避免离婚后追悔莫及或者再起纠纷,建议女性在达成离婚协议前先向有关专业人士咨询,或者请律师代表自己与男方协商,或者请律师居中调处,在双方发生争议时请律师阐述有关法律规定,再由双方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在律师的帮助下达成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怎样制作离婚协议书?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卖东西涉嫌贩*被南京市建邺区公安局拘留了,是否严重?能放回来
·自书遗嘱,请问自书遗嘱未经公证法律效果一样吗?
·遗产公证,房子的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请问该对这个工伤员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复核没有结果怎么办?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前男友向我借了十五万多,有支付宝微信转帐
·退休后劳务工作中第三责任事故人身伤害
·你好,女方未婚先孕独自抚养孩子到7岁,孩子户口在男方名下,请
·请问买预售房交了首付签了购房协议交了契税和维修基金,但是因个人原因贷款不了要退房,这种情况该
·鉴于现在的疫情服刑人员能申请探视吗
·我不是得了一种支原体吗?医生不给我开证明。甚至还说过,请问一下这是医生的责任,还
·你好?在去9月18到江苏**房地产公司上班到春节放假时间1月25号,在我临走时公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工资是不是该当天结算
·我上班路上扭伤了脚,请病假会扣工资吗
·询问拘留人员是否在此处拘留所内
·我是吴堡人,我老婆在3月23号与别人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 相关内容
·怎样制作离婚协议书?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


·妻子当全职主妇,约定丈夫给“月薪”有效吗?
      所谓劳动报酬,是指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获得的各种收入,它是基于劳资关系而产生的。而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负有共同从事家务劳动的义务,因此,不存在谁给谁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欣怡和李刚的这种薪酬约定就是无效的。   ......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提交哪些证据?
      (1)证明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同居关系等共同生活关系的证据。(2)证明存在家庭暴力或正在面临家庭暴力威胁的证据,如现场视频、伤情照片、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病历、法医鉴定报告、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或通话记录等。......


·离婚协议书范本(样本)
      协议人: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协议人: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


·待岗期间的劳动者又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与新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项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6]的规定,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未彻底否定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因此,在当前的形势下,如果原用人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无法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为保护劳动者在认定工伤、......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是指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非法出售或者私自赠送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

·技术转让和合作生产合同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总公司和__________厂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以__________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北京签订__________技术转让及合......

·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
      2010年商务部首次发布《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后,300多家团购网站提出认证申请,但只有29家获得通过。但该等认证仅为自愿行为,并无强制执行力,对于其他小型网站的约束力非常轻微。由于无法确定团购经营者的信息,致使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护。中国互联网信用中心发布《20......

·在审查起诉阶段,聘请律师有什么作用?
      侦查阶段一旦结束,侦查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法报请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于是便引起刑事案件的第二个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机关(又称公诉机关)对侦查机关(公安局)上报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

·汽车保险变更可否拒赔
      因其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单的变更手续,车辆的承保公司拒绝赔偿,理由为该车辆买卖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该车的保险并未变更,属于保险的“真空地带”。新、老两位车主一起将某财产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以被保险人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变更手续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庭上,......

·经营性用房拆迁补偿估价
      1、合法原则    ⑴产权的合法性。无法确认合法产权的经营性用房,必须在估价报告中说明估价及估价结论是以估价对象具有合法产权为假设前提。我们在拆迁中发现由于历史原因,很多被拆迁房屋根本就没有进行过权属登记,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估价机构必须注意......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立功认定关于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辩护意见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理由如下:一、关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既然没有法律对此作出明文规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被告人......

·公司载明的“薪酬保密”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薪酬保密制度是企业的一项管理手段,是指用人单位与每个员工单独约定薪酬,并规定不得打探他人的薪酬,发放薪水的时候也会采用一定措施不使其公开。企业采用薪酬保密制度的目的是有利于其根据每个员工的能力、工作态度及工作岗位灵活决定薪金水平,员工之间也不会因薪水的差异而产......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应持那些证件或证明材料?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南京离婚协议书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卖东西涉嫌贩*被南京市建邺区公安局拘留了,是否严重?能放回来
·自书遗嘱,请问自书遗嘱未经公证法律效果一样吗?
·遗产公证,房子的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请问该对这个工伤员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复核没有结果怎么办?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前男友向我借了十五万多,有支付宝微信转帐
·退休后劳务工作中第三责任事故人身伤害
·你好,女方未婚先孕独自抚养孩子到7岁,孩子户口在男方名下,请
·请问买预售房交了首付签了购房协议交了契税和维修基金,但是因个人原因贷款不了要退房,这种情况该
·鉴于现在的疫情服刑人员能申请探视吗
·我不是得了一种支原体吗?医生不给我开证明。甚至还说过,请问一下这是医生的责任,还
·你好?在去9月18到江苏**房地产公司上班到春节放假时间1月25号,在我临走时公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工资是不是该当天结算
·我上班路上扭伤了脚,请病假会扣工资吗
·询问拘留人员是否在此处拘留所内
·我是吴堡人,我老婆在3月23号与别人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