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关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肯定也是案件不一样,那么参考的法条也是不一样的。贪污受贿罪在我国的刑法和刑诉法当中都是有规定的。不过贪污罪和受贿罪这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在我国刑诉法第394条当中,主要是针对贪污罪的一些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肯定也是案件不一样,那么参考的法条也是不一样的。贪污受贿罪在我国的刑法和刑诉法当中都是有规定的。不过贪污罪和受贿罪这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在我国刑诉法第394条当中,主要是针对贪污罪的一些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第三百九十四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其中,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国有)财物;在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国有财产;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国有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勾结、伙同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国有财产。因此,一般来说,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

三、认定贪污罪要注意什么?

1、认定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的标准,是看公共财物是否已经被行为人非法占有或者已经被行为人非法取得。行为人是否实现了其贪污犯罪的故意内容或达到了其主观上的预期希望或形成了客观行为与主观故意的相互一致。

2、对于一般的贪污未遂,如果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或具备其他免予刑事处罚条件的,一般不以贪污罪论。

3、对于符合下列情形的贪污未遂行为,仍应以贪污罪论处:

(1)贪污数额巨大;

(2)为首组织策划共同贪污的;

(3)毁灭罪证逃避侦查的;

(4)为掩盖贪污罪行,而嫁祸于人的;

(5)企图贪污特定款物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证据证实其犯罪而拒不供认的;

(7)打击报复报案人或举报人的;

(8)其他贪污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我国刑诉法第394条当中就是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在工作当中随意接受他人的礼物,对公共财产占为己有,应当交公的东西拒不交公,这就构成了贪污罪。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话,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还要没收全部财产。


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你好,女方未婚先孕独自抚养孩子到7岁,孩子户口在男方名下,请
·您好,我买了一辆二手车,但是发现车辆公里数与实际公里数差距非常大,我可以要求他们退车吗
·您好!我在去年初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湖南长沙的女士,见面后双方感
·商场租房的咨询,我是在商场租门面卖衣服的我每天的营业额都有商场统一收银半个月一反
·去法院起诉费用是多少?
·我上高二,成绩退步了很多,学也学不进去,我想休学,出去打工,体验一下外面的生活,
·前夫故意拖欠抚养费和离婚协议补偿金怎么办
·合同到期不续签,多余货物投资款甲方不给退还乙方,请问律师我应
·你好!我在12年和同村邻居合伙买了一台塔吊在他名下出租岀去,
·请您有什么办法就说吧,我父母离婚8年了
·你好~我包月住宾馆住了十天不想住了能给退钱吗
·父亲去世,母亲出车祸去世有一笔赔偿金,这个赔偿金怎么给子女?
·异地车违章记错了咋牌照是那里的,但是我今都是在我家自己这边开的没去过外省
·你好,我在单位交了社保,一直没有卡,说我在老家办理了
·现在要是辞职能要求用人单位有什么补偿么
·被拘留人员可不可以探视

■ 相关内容
·金融诈骗罪的主体规定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诈骗行为,诈骗在我国长期存在,很多人都会受到诈骗的影响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而金融诈骗,是一种规模比较大诈骗,同样使用欺骗的手段来谋取利益你说害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那金融诈骗罪的主体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金融诈骗罪......


·传播淫秽物品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那通常传播淫秽物品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轻伤1级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规定随意谋杀、故意伤人严重者都是会判重刑,伤人的程度会有一个级别区别,轻伤程度就是会犯罪者进行量刑的依据。如果说伤害只是轻微创伤,是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轻伤1级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财产解冻刑诉法的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只有我国人民法院才有权利对我国公民的财产进行冻结,当然,冻结财产的肯定都是和案件有关的人员,比如说某些特定的经济犯罪案件当中,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财产进行保全,或者是对涉案的财产进行冻结,既然有冻结,那么肯定也有解冻。所以有不少人员其实也十分关心,财产解冻刑诉......


·专利维权途径有哪些?
      专利维权途径有哪些?一、专利维权的途径:1、自行和解: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2、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依靠行政手段责令侵权者停止侵权并对其进行处罚。3、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并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各个途径的比较:......

·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
      夫妻想要离婚的,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不然的话是不允许办理离婚的。而关于夫妻离婚的法定条件,《婚姻法》中也是做出了明确规定的。对此,我们总结了一下,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一、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

·公司兼并合同应该怎么写 公司兼并如果能够处理好的话,对公司
      公司兼并合同应该怎么写公司兼并如果能够处理好的话,对公司的市场经营是有好处的,但是处理不好也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过程就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一定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法规,不然以后万一违约了,都是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公司兼并......

·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上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这就构成了劳动关系。但是在社会中发生劳动关系纠纷是非常多的,那么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调解原则调解的原则中......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定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
      成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就需要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并且监督其行为。那么要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呢?此时该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由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负有抚......

·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有哪些标准?
      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有哪些标准?一、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的标准1、青苗补偿标准:水田,一类补偿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专业菜地,一类6500元/亩,二类5460元/亩;专业鱼池,一类4420元/亩,二类3770元/亩;旱土,一类1820元/亩;水塘水库,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苗木花......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候,需要知道应当在什么时间内申请进行鉴定,要事先准备好哪些鉴定材料。但可能您都不知道,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候,可能出现导致鉴定终止的情形,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能否请求支付抚养费?
      1、要求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基本上都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离婚后才产生的,而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财产为共有财产,是否能要求不尽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不是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法院立案受理该案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

·军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你好,女方未婚先孕独自抚养孩子到7岁,孩子户口在男方名下,请
·您好,我买了一辆二手车,但是发现车辆公里数与实际公里数差距非常大,我可以要求他们退车吗
·您好!我在去年初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湖南长沙的女士,见面后双方感
·商场租房的咨询,我是在商场租门面卖衣服的我每天的营业额都有商场统一收银半个月一反
·去法院起诉费用是多少?
·我上高二,成绩退步了很多,学也学不进去,我想休学,出去打工,体验一下外面的生活,
·前夫故意拖欠抚养费和离婚协议补偿金怎么办
·合同到期不续签,多余货物投资款甲方不给退还乙方,请问律师我应
·你好!我在12年和同村邻居合伙买了一台塔吊在他名下出租岀去,
·请您有什么办法就说吧,我父母离婚8年了
·你好~我包月住宾馆住了十天不想住了能给退钱吗
·父亲去世,母亲出车祸去世有一笔赔偿金,这个赔偿金怎么给子女?
·异地车违章记错了咋牌照是那里的,但是我今都是在我家自己这边开的没去过外省
·你好,我在单位交了社保,一直没有卡,说我在老家办理了
·现在要是辞职能要求用人单位有什么补偿么
·被拘留人员可不可以探视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