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寻衅滋事罪的标准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的标准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通常说寻衅滋事罪的标准其实主要是指两方面,包括了此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现实中寻衅滋事行为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那究竟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而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通常说寻衅滋事罪的标准其实主要是指两方面,包括了此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现实中寻衅滋事行为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那究竟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而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200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也即是说,只要寻衅滋事达到上述任何一项的程度,即可立案追诉。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在第二项中增加了“恐吓他人”的规定,也即如果采用恐吓他人的手段情节恶劣的,也属于寻衅滋事。
二、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的规定,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述这种量刑发布了量刑指导意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3个月拘役至1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刑要由原来的最高5年提高到10年,条件是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达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相对来说,比较主观,办案人员对法律规定的掌握程度、认识角度不同,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会有很大差异。因此,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能够争取的空间也很大。但是也因为这样,需要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做大量证据采集、争取被害人谅解等工作。



寻衅滋事罪的标准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下班途中出车祸
·家人拘留在安溪县看守所,怎么办?
·我家有一个这个事情请问一下里面的是应该怎么处理
·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欺诈未成人钱财超00san
·社会保险,我是农村户口,我是农村户口,公司给上的是三险,但是没有
·人身伤害赔偿的咨询
·给男朋友交往一多。今三月份怀孕。查出宫外孕。后来手术切除了左输卵管对方不愿意承担
·房子在开发商手交的首付,有买卖合同,现在我想买这房子,但这房子怕有纠纷,房东说在开发商那能做按揭,
·在工厂干活把右手中三个母指全没有了定了七级残能赔多少
·尊敬的人民法院领导,我接到一份快递,听说我儿在上海看宁所,不
·包律师,您好,我2018年2月底与一家房屋租赁公司签订合同,
·对欠款企业的未办土地证土地可以执行预查封吗
·律师好!能帮我打这刑事官司吗?代理费多少钱?请把电话号码发过来,以便致短信联系,事实证明依据发给你看
·请问俞律师你会代写举报信吗?不是本地
·房子一旦过户是否还可以收回?
·你好,合同尾款支付

■ 相关内容
·刑事诉讼法受案范围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法律相继颁布施行。刑事诉讼法是我国一部重要的法律,对我国社会治安的维护和对刑事犯罪的处罚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刑事诉讼法受案范围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一、刑事诉讼法受案范围是怎样的?......


·非法拘禁致死会单独判刑吗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达到24小时的,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在拘禁过程中不幸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这种情况下会不会单独判刑了?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详细讲解。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传播性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如果在知道自己已身患性病的情况下还从事卖淫、嫖娼等行为的,当事人有可能会构成传播性病罪而需要承担法律后果。但构成传播性病罪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基础上,才会构成传播性病罪。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传播性病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传播性病罪构成......


·怎么认定聚众淫乱犯罪
      怎么认定聚众淫乱犯罪实践中,这种多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往往就会构成聚众淫乱罪。当然,还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能确定相关行为是否构成此罪。那么您知道该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犯罪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犯罪首先,从犯罪客观表现方式上加以区分。本罪在......


·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
      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驾照总共就只有12分,伴随着史上最严交规出台,不太熟练驾驶技术的新手司机朋友们不禁很是担心。都在想怎么才能让自己的分数少扣一点呢,那么了解交通违章最新的扣分规定就很重要了。今天位您整理了最新的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供您阅读了解。一、机动车驾驶......

·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

·农村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的保护
      当前侵害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的几种形式  1、结婚妇女可能首先失去娘家村的土地承包权。按照传统习惯,妇女结婚后都将户籍从娘家迁移到婆家村,因此,出嫁女面临一次不可回避的土地权利流失。    2、嫁入婆家村的新媳妇可能得不到承包耕地。“按户籍分地原则”赋予了合......

·事实抚养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事实抚养的有关规定有哪些??有很多孩子是孤儿,无人抚养或者父母死亡,举目无亲。国家又对这些无人抚养的儿童有相关的处理。对于这些无人抚养的儿童国他们有可能会跟随母亲或者夫妻到另一个家庭,也就是所谓的过继,这时他们就是事实抚养儿童了,那么事实抚养的有关规定是什么呢......

·仲裁裁决如何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括:  1、仲裁申请执......

·交通事故抚养费是多少钱?
      在我国,交通事故率一直居高不下,全国各地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要负责对受损害方的赔偿。如果受害人因此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责任方还需要赔偿抚养费。那么,交通事故抚养费是多少钱的赔偿?我们为您解答......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如果施工单位管理不善、施工人员违规操作的话,很容易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会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对事故进行评级,以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那么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

·虚假诉讼罪主体是怎样的?
      大多数情况下,所有的犯罪主体都是由自然人构成的,但是虚假诉讼罪有一点例外,它不仅自然人可以实施,就连单位也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怎样的,详情请阅读下文。一、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怎样的虚假诉讼罪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所谓试用期顾名思义是指包括在劳动期限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双向选择色期限。在此期限内,一方面,用人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另一方面劳动者也会对公司是否满足自己需求进行考核。那么在试用期内是否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下面我......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交通事故,下班途中出车祸
·家人拘留在安溪县看守所,怎么办?
·我家有一个这个事情请问一下里面的是应该怎么处理
·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欺诈未成人钱财超00san
·社会保险,我是农村户口,我是农村户口,公司给上的是三险,但是没有
·人身伤害赔偿的咨询
·给男朋友交往一多。今三月份怀孕。查出宫外孕。后来手术切除了左输卵管对方不愿意承担
·房子在开发商手交的首付,有买卖合同,现在我想买这房子,但这房子怕有纠纷,房东说在开发商那能做按揭,
·在工厂干活把右手中三个母指全没有了定了七级残能赔多少
·尊敬的人民法院领导,我接到一份快递,听说我儿在上海看宁所,不
·包律师,您好,我2018年2月底与一家房屋租赁公司签订合同,
·对欠款企业的未办土地证土地可以执行预查封吗
·律师好!能帮我打这刑事官司吗?代理费多少钱?请把电话号码发过来,以便致短信联系,事实证明依据发给你看
·请问俞律师你会代写举报信吗?不是本地
·房子一旦过户是否还可以收回?
·你好,合同尾款支付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