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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胞姐弟有义务抚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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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同胞姐弟有义务抚养吗?很多时候抚养小孩都是由父母来操作的,但有些家庭里面由于父母早逝,此时无法由父母直接抚养,但家里有同胞哥姐,这样的情况下同胞姐弟有义务抚养吗?由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但具体包括了哪些抚养义务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您一一进行解...

  同胞姐弟有义务抚养吗?很多时候抚养小孩都是由父母来操作的,但有些家庭里面由于父母早逝,此时无法由父母直接抚养,但家里有同胞哥姐,这样的情况下同胞姐弟有义务抚养吗?由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但具体包括了哪些抚养义务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同胞姐弟有义务抚养吗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孤独无依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对手虽有子女但亦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亦有扶养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弟妹,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没有扶养义务,但可以帮助,尽兄弟姐妹之情。
二、父母对子女有哪些抚养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应当是从精神上、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尽养育和照顾之责,这种养育和照顾是子女赖以生存、成长的基本保障,缺少了这种保障,子女是不可能健康成长的。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义务是无条件的,只要父母生养了子女,就必须尽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无养费的权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该条规定了父母抚育子女义务的终止时间,对正常成年子女抚育到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时间、对非正常健康状况的应终身抚育。另外,子女年满十六周岁,用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正常生活需要的,父母也可以不给抚育费。对拒不履行抚育责任的父母,应加强教育,屡教不改构成遗弃罪,《婚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父母不履行抚育责任的民事责任,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育责任,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因此对方提出离婚的,可要求不履行抚养责任的一方给予补偿。如果遗弃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依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现实中,不能说父母没有抚养能力或者父母去世了,那么就必然由哥姐要抚养年幼的弟妹,首先要看哥姐是否成年,是否具有抚养的能力,如果有的话,那么此时才会被认定具有抚养的义务。当然,哥姐尽了抚养义务的,日后弟妹长大有负担能力的,也是需要扶养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哥姐。至于同胞姐弟有义务抚养吗,就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析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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