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法律顾问>>公司法股东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股东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公司法股东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的股东肯定是为公司的注册资金投入了一定的份额的,至于在公司当中所占的股权,这是各位投资人在合同当中约定好的。所以如果股权发生转换以后,自然也就代表着股东的位置发生了转让。在我国公司法当中,对于股东转让的程序问题是有要求的。下面我...

  公司法股东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的股东肯定是为公司的注册资金投入了一定的份额的,至于在公司当中所占的股权,这是各位投资人在合同当中约定好的。所以如果股权发生转换以后,自然也就代表着股东的位置发生了转让。在我国公司法当中,对于股东转让的程序问题是有要求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股东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股东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6、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二、股权转让的风险及如何防范

1、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程序性风险分析与防范
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会因程序的瑕疵被认定为无效或撤销。因此建议购买方在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时应当要求目标公司召开股东会,做出同意出让方股东出卖其股份的《股东会决议》。
2、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股东人数限制风险
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公司的股东数额要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应为五人以上,也就是说,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二个的下限或五十个的上限,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五个这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也应为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结果.
3、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的防范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结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修改、变更工商登记等事项是公司的义务。在合同履行中可能面临目标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同时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董事也可能不尽配合、协助的义务。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没有义务去监督或判定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前在对目标公司进行调查时受让方应与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董事、公司管理层进行较为充分的沟通,为自己行使股东权利做出一个前期的基础。
4、公司负债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负债应包括出让股东故意隐瞒的对外负债和或有负债。或有负债包括受让前,目标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的潜在赔偿,或因过去侵犯商标或专利权、劣质产品对客户造成伤害等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这些均不是股权出让方故意不揭示或自己也不清楚的负债。因此,在风险分担的商议中,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在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5、其他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强制性规定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如: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例如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权利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这类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例如,股东不得向公司自身转让股权,但《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公司股份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兼并这两种情形例外。在股权转让活动中违反这些法律强制性规定,将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股东转让实际上也就是股权转让的相关程序,那么在股权进行转让的时候,首先要与受让方签订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还有就是股权的转让,必须是经过股东会议的同意的,全体股东都同意以后还需要签订新的公司章程,尽快的让新股东融入到公司当中。



公司法股东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应律师:你好 想咨询下您,单位没签合同,未交社保,加班
·我可以退回定金吗
·谁的责任,2个小朋友一个6岁半一个4岁半把我邻居家的谷草烧冉了
·关于农村商业银行乱扣手续费事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来请教您,就是我们农村老家,本村的有个人当了村干部,现在大家都不种地了,都出去打工
·生大病了,贷款逾期,无能力偿还,该怎么
·没审查清楚就办理了贷款难道就没责任吗
·你好朋友借20万己近4年了还有13万没有还借条8月5日
·律师你好!我实属75年ll月在食品工作?8年单位领导将我调换到供销社工作至今?0
·工厂该负哪几种责任及赔偿项目标准
·你好,在吗
·冯律师你好,表兄借我的钱多年,借条今年已重写给我,答应6月底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手续是怎样办理?
·请问有没有帮忙代写离婚协议书
·离婚案还有财产,小孩
·本来自己想着省吃俭用勤奋工作挣钱预备五时间把债务还清,但前段时间看了一下信用卡账

■ 相关内容
·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哪些优胜略汰一直以来就是市场竞争当中的生存法则,而且照目前我国境内企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国家或者是普通公民都更多的关注于一些大型企业,包括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这就导致小微型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可以说是夹缝当中求生存,并且小微企业融资方式,实际上......


·公司法人授权制度的内容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授权制度的内容是怎样的?在一个公司里面,法人的地位很重要,其权力范围很大,可以代表公司签署各项文件。如果是其他员工办理公司事项,要得到法人的授权委托才行。作为管理科学的公司,应当建立法人授权制度。那么,公司法人授权制度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


·企业并购的原则有哪些?企业并购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企业并购的原则有哪些?企业并购需要遵循什么原则?企业并购的原则:1、依法和依规原则企业并购引起的直接结果是目标企业法人地位的消失或控制权的改变,因而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安排,以体现并购方的并购意图、经营思想和战略目标。但这一切不能仅从理想愿望出......


·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是什么?
      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是什么?公司注册过程中需要缴纳注册资金,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资本的认缴期限是什么,导致创业者在创业初期会非常的茫然。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详细解答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是什么以及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期限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一、资本的认缴期限目前注册资本制......


·什么是犯罪集团?
      犯罪集团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有两个特征:第一,必须是集团犯罪中的犯罪分子。第二,必须实施了组织、领......

·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志处置事务的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条款。受委托人一旦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就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置好委托人委托的事项,反映出其严格的人身隶属关系,因此,在签订委合同时,应具体、准确地载明其基本情形的条款,不......

·工伤鉴定前复查和再次鉴定的区别
      身为劳动者的我们,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五险一金当中有一险为工伤保险。当我们在工作当中或者因工作而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就应当受偿,由工伤保险为我们维护利益。那么工伤鉴定前复查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它和再次鉴定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给您答疑解惑吧。根据《工伤保险......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辩护词
      一、本案的被告人并没有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不具备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客观方面。拐卖妇女、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要怎么做?
      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要怎么做?现今,很多人对集体土地使用证相关问题存在不少疑问,而其中,很多人都不清楚使用证是否能改名吗?其实,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可以改名的,因涉及问题比较多,具体要注意的地方也不少,下面就由64律师我们给您整理有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的要点吧。(一......

·面对家暴,你还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购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有购房需求但是购房资金又不足的人们来说,二手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肯定都是有一定流程的。那对于购房人来说,购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购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1、双方沟通。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

·申请再审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

·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程序
      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在材料来源、立案条件以及立案程序方面与成年人案件立案程序是相同的。但与成年人案件立案程序相比,未成年人立案程序还具有一些不同之处。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在立案程序上最明显的区别是立案的对象不同。由于未成年案件将采取不同普通案件的处理程序,......

·签订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签订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吗现实生活中,当事人签订合同多数都是采取书面形式,这就让一些人认为,签订合同必须要采取书面的形式才可以。那从法律上面来看,签订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签订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吗我国《合同......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应律师:你好 想咨询下您,单位没签合同,未交社保,加班
·我可以退回定金吗
·谁的责任,2个小朋友一个6岁半一个4岁半把我邻居家的谷草烧冉了
·关于农村商业银行乱扣手续费事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来请教您,就是我们农村老家,本村的有个人当了村干部,现在大家都不种地了,都出去打工
·生大病了,贷款逾期,无能力偿还,该怎么
·没审查清楚就办理了贷款难道就没责任吗
·你好朋友借20万己近4年了还有13万没有还借条8月5日
·律师你好!我实属75年ll月在食品工作?8年单位领导将我调换到供销社工作至今?0
·工厂该负哪几种责任及赔偿项目标准
·你好,在吗
·冯律师你好,表兄借我的钱多年,借条今年已重写给我,答应6月底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手续是怎样办理?
·请问有没有帮忙代写离婚协议书
·离婚案还有财产,小孩
·本来自己想着省吃俭用勤奋工作挣钱预备五时间把债务还清,但前段时间看了一下信用卡账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