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
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而这个考验期则是根据所判主刑和刑期进行确定的,在考验期内要求缓刑人员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再有犯罪,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要是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缓刑期内...

  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而这个考验期则是根据所判主刑和刑期进行确定的,在考验期内要求缓刑人员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再有犯罪,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要是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期内犯罪能适用缓刑吗
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在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以及退赃、赔偿、缴纳罚金等情节,仍然适用了缓刑,笔者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我国刑法关于缓刑适用的原则,是不可取的。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为“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已经从事实上证明其缺乏应有的悔罪表现,继续危害社会,从而表明对其前罪适用缓刑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后罪数罪并罚后再适用缓刑,那就是错上加错。缓刑是对判决宣告的刑罚有条件地不执行, 而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据此,数罪并罚后宣告的刑罚必须是实际执行的刑 罚,而不能一缓再缓。况且,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还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 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么,缓刑考验期内新的犯罪就更应该导致刑罚的执行。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程度是评价犯罪分子社会危害性 的两个重要因素。如同累犯一样,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的犯罪分子,往往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性和较强的人身危险性,因而其社会危害性较之初犯、偶犯来说显然更 大。对于这样的犯罪分子,必须施以实刑惩罚,才能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和改造作用,达到刑罚的目的。综上,对于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的犯罪分子,不应再适用缓刑。
二、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
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结合本案,你弟弟缓刑期内又犯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的实刑。你弟弟在第一次犯罪时尚未判刑前的八个月的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在缓刑考验期内无论是又犯新罪还是发现漏罪,此时都会被撤销缓刑,而在对新犯之罪或者发现的漏罪定罪处罚之后,在与之前的量刑进行数罪并罚,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如果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话,则在数罪并罚之后是不可以再适用缓刑的。



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关于猪圈被强制拆迁,我家是宿州市金海开发去区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我的龄和户口不付,户口部门又不给改回来~怎么办
·维权,我在金安驾校找了个教练
·我没有办结婚生了一个小孩都14岁了,就是小孩的爸爸这几都没有管过小孩现在需要办什
·我想咨询借贷不还问题
·打架导致癫痫小发作。可以要求赔偿吗
·把人打成轻伤私了赔多少钱合
·赡养问题,继子是否有义务赡养继父的哥哥继父留有财产
·xx有限公司,从来不公开计件工资单价,就是随意克扣工资,请问这是违法吗?
·与上**连锁签订合作加盟,资金打过去之后,一部分货物一直未到,后期与前期说的内容不符,才意识到
·莱阳市农村养老保险能补交
·老公婚前购房,婚后供完并拿到房产证,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每平多钱啊,要是子女又是多钱啊
·!(()&&!|*|*|
·微信上借钱不还,怎么起诉他?没有他身份证,其他的都有。

■ 相关内容
·最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
      最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的办理会经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这三个司法机关。我们国家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时间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那最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赌博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赌博是违法的行为,我们都说小赌怡情,亲戚朋友之间一起打打麻将娱乐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作为盈利的手段就可能构成犯罪,即赌博罪。针对刑事犯罪,法律中也是规定了相应的追诉时效的,那到底赌博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如何区分赌博与娱乐(一)......


·贪污罪判处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是在附加一定条件下不予以执行刑罚处罚的制度。贪污罪判处缓刑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贪污犯罪的程度不同,其所适用的缓刑标准也不同。将在下文为你详细介绍贪污罪判处缓刑的条件和标准。一、贪污罪判处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判处缓刑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是如何规定的?在生活中关于诉讼的案件有很多,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情节较轻,刑事诉讼情节较为严重。我们都明白,诉讼一般都会请相关的律师做代理,出来相关的案件,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


·一般的婚内如何分抚养义务
      一般的婚内如何分抚养义务两个人结婚了以后就需要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好多人并没有按时履行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婚内如何分抚养义务也会偶尔发生争执,导致家庭矛盾突出,责任履行不到位,对于抚养义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确保家庭的责任有人挑,确保家庭的团结......

·夫妻离婚房产协议有效吗?
      夫妻离婚时如果可以采用和平协商的方式离婚双方都不会愿意走到诉讼离婚的地步,这里所说的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在财产分割包括房产分割、子女的抚养权和其他方面都可以达成一致意见且签订协议。双方自己拟定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有待商榷,夫妻离婚房产协议有效吗?一、夫妻离婚房产......

·借款合同到期后还能起诉吗
      借款合同到期后还能起诉吗?朋友当时需要钱出于好心借出去是正常的时期,但是把钱借出去后会面临着不归还的风险,即使定了合同也会有这个风险,当借款合同到期后还能起诉吗?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处理?这些问题看似很小,但是并不小,请您看下文多了解一下。一、借款合同诉讼时......

·涉嫌挪用资金罪会怎么处罚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时候,也是要求具体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才行,另外法律中也规定只有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罪,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话,则成立的应该是挪用公款罪。那现实中如果涉嫌挪用资金罪会怎么处罚?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7年毕业季即将到来,大多数企业已经开始校园招聘,绝大多数的应届毕业生也开始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您都知道工作伊始是有试用期的,那么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接下来,请您仔细查看以下资料。一、试用期单位解除合同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房屋过户费包括哪些?
      很多夫妻在离婚之后都会就房产分割问题产生很多矛盾与纠纷,然而当这一问题解决之后,又要面临房屋过户的问题。因此,您应该知道一些房屋过户方面的信息,其中包括过户手续以及费用。那么,离婚房屋过户费包括哪些呢?一起随我们来看一下吧!离婚时房屋过户需要多少费用?必须缴纳......

·土地确权登记范围是怎样的
      土地确权登记范围是怎样的在我国,土地只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性质。个人或者企业只是享有土地是使用权,而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日常我们遇到的土地纠纷,大部分也是使用权之间的纠纷。比如农村相邻村民宅基地之间有争议。也有些情况,是土地所有权的纠纷,比如两个集体之间......

·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

·相对于新建商品房而言,一方面,二手房的“社会属性”隐蔽性强,
      相对于新建商品房而言,一方面,二手房的“社会属性”隐蔽性强,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买卖二手房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因此,购房者极易上当受骗。那么买二手房时要慎防哪些陷阱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了解吧。一、买二手房时要慎防哪些陷阱1、产权状况不明。......

·在哪些情形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这是指债权人能够并且有义务受领给付,却无理由地不予受领。但必须是债务人现实地提出了给付,个别情况下是以言词提出给付。如果债务人未现实地提出给付(包括允许以言词提出......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关于猪圈被强制拆迁,我家是宿州市金海开发去区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我的龄和户口不付,户口部门又不给改回来~怎么办
·维权,我在金安驾校找了个教练
·我没有办结婚生了一个小孩都14岁了,就是小孩的爸爸这几都没有管过小孩现在需要办什
·我想咨询借贷不还问题
·打架导致癫痫小发作。可以要求赔偿吗
·把人打成轻伤私了赔多少钱合
·赡养问题,继子是否有义务赡养继父的哥哥继父留有财产
·xx有限公司,从来不公开计件工资单价,就是随意克扣工资,请问这是违法吗?
·与上**连锁签订合作加盟,资金打过去之后,一部分货物一直未到,后期与前期说的内容不符,才意识到
·莱阳市农村养老保险能补交
·老公婚前购房,婚后供完并拿到房产证,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每平多钱啊,要是子女又是多钱啊
·!(()&&!|*|*|
·微信上借钱不还,怎么起诉他?没有他身份证,其他的都有。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