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兵法>>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通知方式是什么?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通知方式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通知方式是什么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债权转让给他人,此时虽然不必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通知方式是什么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债权转让给他人,此时虽然不必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些
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均没有采取何种方式通知,那么,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均不会影响通知的效力。但是为了防范风险,最好以书面形式为佳。因为,若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而需要诉讼的话,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举证上存在一定的困难,而容易被对方否定,法院也难以查清,给败诉带来风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最好的办法是让债务人作为见证方在债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认可;或者在债权凭证上签“已知道该债权转让给某某”的字样;或者由债权人另行制作债权转让通知函,由债务人签字确认,新债权人保存该通知函也可。如果债权人转让多笔债权,涉及多个债务人,难以一一通知的。可以在当地媒体上,由原债权人和新债权人共同公告债权转让的事实。这种通知方式也应是有效的。有的会采用这样一种通知方式,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函装在信封里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债务人,以债务人签收的邮件凭证作为已履行通知义务的证据。这种通知形式存在瑕疵,是不可取的。因为,信封里装的是什么东西并不明确,债务人可以以收到的邮件不是通知函而是其他内容的信件来进行抗辩。所以,该种通知形式存在一定程度的瑕疵,不宜采用。
二、债权转让怎样才能生效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义,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综上所述,法律中并没有强行规定,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需要采取哪种方式,因此实践中可以是口头方式、书面方式以及其他特殊的方式,通知债务人。而要想债权转让生效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通知方式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怎么快速解决下面的问题?
·请问用什么办法能让这套房子产权是归属于我一个人?
·操律师:你好!请问,你明天上班吗?我有案子咨询你,谢谢!
·我想找人,把人扣了,也不联系一下家人,现在家人很担心,就是想
·被打肋骨骨折 派出所说报案时间太晚
·想咨询一下一个合同问题
·偷窃罪六千多元要判多久,我有一亲戚取了别人卡里六千多元钱
·一年前离婚了,6岁女儿归男方,现由于宝宝身上有皮肤病长达一年
·可否查到某个人在不在看守所内
·a欠我钱,b欠a钱,b有套房子他项权证做给了a,我可以直接要
·化州拘留所负责人:你们好!我想查一个人是否在这里
·妈妈再婚后爸爸的退休工资是谁的
·律师您好,我购有一套二手房,因为没有房产证,只签订了购房协议。房主现在房子不给,钱也没有给我,请了一
·温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厂里的工人在工作期间因到饭点去外买饭时被
·我在北京一家宾馆,被一个醉酒男子胳膊上扎了一*,然后我报案警察已经拘捕他,我在医院住院花费1万多元,
·借钱给朋友,到了约定时间,对方说不还了

■ 相关内容
·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
      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我们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债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关于债权转让有哪些相关规定呢?债权可以通过哪些形式进行转让呢?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相信您对这些问题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些问题。一、......


·讨债技巧—居安思危催款兵法
      治国安邦,要在国泰民安时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危机;领兵打仗,要在胜利时想到可能遭遇的失败;企业经营,要在盈利时想到可能的亏损。同样,借款给别人,要考虑到对方的偿还能力是否能够按时足额还债。  安与危、胜与负、治与乱、盈利亏是生活、战争和经济活动中经常存在的矛盾。运......


·写正规个人借条范本要注意什么?
      写正规个人借条范本要注意什么?借款条是借款双方的一种债权债务发生的依据,它对于明确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非常重要。正规个人借条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维权。那么正规个人借条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就介绍几种正规个人借条范本以及借条注意事项。一、借条正规格式范文借款......


·债务人转让自己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务人转让自己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债务人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与"债权人"相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


·什么情形下夫妻感情破裂
      ,夫妻要是感情破裂的话,那么最终都是走向离婚的。因此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是很重要的,而实践中我们也能通过一些情形了解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那到底什么情形下夫妻感情破裂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

·集成电路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所谓集成电路,是指半导体集成电路,即以半导体材料为基片,将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集成在基片之中或者基片之上,以执行某种电子功能的中间产品或者最终产品。所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简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

·起诉离婚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手续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中外劳务合同
      以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雇主”)和以中国____公司,总部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中国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订本合同。  鉴于雇主希望为其在____(国)____(地)(......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案例分析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之自首认定被告人何某驾驶货车在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未确保安全,致使其驾驶的货车撞击该场地内骑自行车的被害人解祝英,造成被害人解祝英颅脑损伤而死亡。被告人何某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因过失致一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

·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造成的损害后果如何承担?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该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

·破产案件中法院撤销个别清偿的条件
      所谓个别清偿,是指债务人在对多个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只对个别债权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行为。个别清偿的条件,必须是债务人同时面对多个债权人。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行为,就不属于个别清偿;如果只有两个债权人,也不能算是个别清偿。债务人进行个别清偿,损......

·经侦、刑侦部门警务公开
      一、受案县公安局经侦、刑侦部门,对于被害人控告、知情人检举、群众扭送或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以及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都应当接受,不得推委、拒绝。接受案件时,应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案件接受后,应立即审查报案内容,确定是否属于管辖范围。对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填......

·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所谓的强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依法强行拆迁房屋的行为。  强迁有两种方式:  1)行政强......

 
南京讨债兵法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怎么快速解决下面的问题?
·请问用什么办法能让这套房子产权是归属于我一个人?
·操律师:你好!请问,你明天上班吗?我有案子咨询你,谢谢!
·我想找人,把人扣了,也不联系一下家人,现在家人很担心,就是想
·被打肋骨骨折 派出所说报案时间太晚
·想咨询一下一个合同问题
·偷窃罪六千多元要判多久,我有一亲戚取了别人卡里六千多元钱
·一年前离婚了,6岁女儿归男方,现由于宝宝身上有皮肤病长达一年
·可否查到某个人在不在看守所内
·a欠我钱,b欠a钱,b有套房子他项权证做给了a,我可以直接要
·化州拘留所负责人:你们好!我想查一个人是否在这里
·妈妈再婚后爸爸的退休工资是谁的
·律师您好,我购有一套二手房,因为没有房产证,只签订了购房协议。房主现在房子不给,钱也没有给我,请了一
·温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厂里的工人在工作期间因到饭点去外买饭时被
·我在北京一家宾馆,被一个醉酒男子胳膊上扎了一*,然后我报案警察已经拘捕他,我在医院住院花费1万多元,
·借钱给朋友,到了约定时间,对方说不还了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