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刑诉法证人保护措施有哪些?
刑诉法证人保护措施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当今社会上,很多人对法律意识还很薄弱,当我们遇到违法犯罪活动国家相关机关需要我们配合作证时,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远离事件,当不知道,怕站出来指证后被犯罪分子打击报复,其实,我国刑诉法对证人是有保护措施的,刑诉法证人保护措施有哪些,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一...

  在当今社会上,很多人对法律意识还很薄弱,当我们遇到违法犯罪活动国家相关机关需要我们配合作证时,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远离事件,当不知道,怕站出来指证后被犯罪分子打击报复,其实,我国刑诉法对证人是有保护措施的,刑诉法证人保护措施有哪些,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刑诉法证人保护对证人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3)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①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刑诉法第62条)

③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可以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不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等代替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辩护律师经法庭许可,查阅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使用化名情况的,应当签署保密承诺书。

④决定对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采取不公开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的,审判人员应当在开庭前核实其身份,对证人、鉴定人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不得公开,在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中可以使用化名等代替其个人信息。(高法解释第210条)

二、刑诉法证人保护对证人的补偿(补助)有哪些?

(1)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2)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刑诉法第63条)

三、刑诉法证人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1)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3)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综上所述,国家刑诉法证人保护对证人不仅有相应的保护措施还会有一定的补偿,并且对证人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所有,以后如果您在生活中碰到违法犯罪活动事件,国家相关机关需要您到法院配合作证时,您都可以积极放心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作证。


刑诉法证人保护措施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购买安置房几年了卖房人躲藏怎么办
·民事经济以房抵债一案
·关于交通事故的问题咨询律师
·我在xx上被骗了700块钱可以立案san
·医疗事故索赔,我父亲去年7月在西***医院骨科做了右上臂接骨手术可是在3个月后出
·**网贷平台合法吗?遇见爆通讯录和暴力催收应该怎么
·民事纠纷,我在单位与老员工发生争吵老员工出手打了我并把我的两颗门牙打掉了我也还击
·民间借贷后夫妻离婚,财产转移。吉州区。
·供暖问题,我家五暖气不热
·自杀在旅社后旅社是否有法律责
·你好!我019退休,生日日,那么2019我是交一月个费还是交二个月费
·为什么政策制定这么久了还不执san
·开发商要交50%房款才能办理贷款
·想查询潍坊监狱电话号码
·怎么索赔我家装修交房已经三个月了,前天装修是包工包料的交房三个月后水龙头破裂导致所有木地板被淹,定
·可以告对方抢劫吗?,有一个人

■ 相关内容
·律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
      一、律师接受委托(一)、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案机......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危险驾驶罪是为了惩罚那些具有危害公共安全但未发生危害结果的机动车驾驶员,当然,认定危险驾驶罪,必须了解危险驾驶罪得到构成要件。那么,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本罪行为人......


·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贪污罪?
      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贪污罪?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贪污罪?如果构成贪污罪,根据情节的大小,其量刑标准也不相同。那么,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针对以上问题,下文为......


·绑架罪加重情节是什么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其实都是有加重情节的,如果满足了加重情节的规定,那么对行为人的处罚就会相应的加重。当然,不同犯罪的加重情节不同,那么绑架罪加重情节具体是什么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绑架罪加重情节是什么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


·企业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内容
      企业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础信息;  (二)企业环境管理信息,包括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环境保护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保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信息;  (三)污染物产生、治理与......

·劳动争议仲裁反请求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反请求是什么?一、劳动争议仲裁反请求劳动仲裁的含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反申请人:反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诉反申请人......

·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
      就组织系统而言,一般可以认为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基于职能的划分方式,每一职能部门对应一种专业分工,或者对应一条产品线;另一种是基于项目的,每一个部门或项目组负责一个或一类项目,其责任随着项目的开始而开始,随着项目的结束而结束,这种模式在建筑行业比较典型。在基于职......

·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有什么限制
      虽然夫妻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的决定自己是否要离婚,但此时要是无法协议离婚而走上诉讼离婚道路的,则必须要了解清楚,法律中关于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具体是进行了怎样的限制,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有什么限制我国法律对提出离婚诉讼的......

·月收入5000抚养费多少钱
      我国法律规定,当夫妻双方离婚后,没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每个月缴纳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抚养费应当至少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但是,没有实际抚养子女一方应当按照什么标准来支付这些费用,比如说月收入5000抚养费多少?我们一起来看看。一、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已于1999年8月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9月16日起施行。现将《规定》中涉及土......

·随着“雄安新区”的成立,一大批购房者涌入了雄安房地产市场,但
      随着“雄安新区”的成立,一大批购房者涌入了雄安房地产市场,但随之而来的政策规定打消了他们在这里大赚一笔的念头。近年来由于房地产行业不健康的发展模式,国家出台了很多新政进行房产市场调控。那么我们刚过去的新房产政策在购房政策上都有什么变化呢?请看下文。一、购房新政......

·工伤伤残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工伤一般来说是会有公司给予赔偿的,需要走工伤伤残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程序需要出示很多的证明材料,前期准备是一定要到位的,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具体的工伤伤残司法鉴定程序,给出了详细的准备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首先,受伤了,是不是属于工伤,不是由......

·欠条与借条之间的区别有哪些
      欠条与借条之间的区别有哪些在日常经济生活往来中,人们往往将借条写成欠条,将欠条写成借条。其实,借条和欠条是有很大区别的。那么,对于欠条与借条之间的区别有哪些呢?只有将欠条和借条区别开,借款双方才能在处理借款纠纷时,拿出手里的借款凭证,并依此解决借款纠纷。那具体而......

·婚姻法 离婚诉讼条件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中除了对结婚的条件作出了规定外,同时也对夫妻离婚的条件进行了要求。也就是说夫妻就算想要离婚,也不是完全自由的,而是在法律规定下的自由。那民法典离婚诉讼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民法典离婚诉讼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购买安置房几年了卖房人躲藏怎么办
·民事经济以房抵债一案
·关于交通事故的问题咨询律师
·我在xx上被骗了700块钱可以立案san
·医疗事故索赔,我父亲去年7月在西***医院骨科做了右上臂接骨手术可是在3个月后出
·**网贷平台合法吗?遇见爆通讯录和暴力催收应该怎么
·民事纠纷,我在单位与老员工发生争吵老员工出手打了我并把我的两颗门牙打掉了我也还击
·民间借贷后夫妻离婚,财产转移。吉州区。
·供暖问题,我家五暖气不热
·自杀在旅社后旅社是否有法律责
·你好!我019退休,生日日,那么2019我是交一月个费还是交二个月费
·为什么政策制定这么久了还不执san
·开发商要交50%房款才能办理贷款
·想查询潍坊监狱电话号码
·怎么索赔我家装修交房已经三个月了,前天装修是包工包料的交房三个月后水龙头破裂导致所有木地板被淹,定
·可以告对方抢劫吗?,有一个人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