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买卖>>过了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如何维权
过了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如何维权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过了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如何维权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房屋也同其他商品一样存在保修期,其实房屋的保修期更为重要涉及到的经济利益更大。错过保修期可能很大一笔损失。那么究竟这个房屋质量保证期限有多长呢?可能很多人在这方面并不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过了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如何维权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房屋也同其他商品一样存在保修期,其实房屋的保修期更为重要涉及到的经济利益更大。错过保修期可能很大一笔损失。那么究竟这个房屋质量保证期限有多长呢?可能很多人在这方面并不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质量保证期限有多久?
购房者在收房验收时,有些房屋的质量问题还不能显现出来,而在入住以后一段时间才发生问题,这时我们要清楚开发商对房屋质量的保修期。(一)房屋常见结构的保护期规定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新房的保修期从何时起算许多人会回答:“从交付之日起算。”这种解答显然不够准确。且期房交付时的保修期与现房的保修期很可能会有时间差,购房者往往对此一知半解。 房地产商虽然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二、过了房屋质量保修期如何维权?
(一)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以同开发商商定的国家法律规定了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最低保护期。这一期限是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但是,等房子销售到消费者手中,上述规定的保修期限很可能已经过了大半。开发商对住户承诺的房屋住宅保修期限,大多是以自己同建筑商所定期限为基础,扣除房子验收合格到销售给住户的这段时间确定。因此,这一期限要比上面规定的房屋保修期限要短许多,有时可能住户拿到房子,一些保修期已经过了。其实,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以同开发商商定的,这就要求我们订立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作为合同附件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看清楚上面所承诺的保修时间长短和起算时间;如果觉得保修时间太短,可进行补充约定。(二)保修期过了仍可处理房屋出现质量缺陷,首先应该确定属于何种问题,是否在保修期限之内。若在保修期限之内,应马上找开发商要求处理。同时,应记明因为房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便于之后要求赔偿。对超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要区分清楚情况以便进行处理。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故意拖延而超过期限,或者因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而超过期限,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购房者有权追诉。只是购房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便于日后证明用。对于确实超过期限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可以找开发商,要求其本着为客户负责的态度,提供维修服务,可能需要支付一定费用。就为您介绍到此。总的来说,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因为一般的购房者对于保护期限的相关规定总是一知半解,所以开发商很可能在其中做手脚推卸责任,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房产律师,避免吃亏上当。



过了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如何维权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儿子犯罪,能否告家!
·你好,我的车贷结完了还要什么代办费吗?还有我当时带的款和下来的不一样怎么回事
·你好,工伤一级,有工伤保险能一次性了断吗?
·农民工,我借钱买辆车在工地做事
·请问这样合理吗?,老人有2个儿子
·不是三甲医院的病例,能不能当做食物中*的证明
·湖北的身份证可不可以在福州办护照
·租客欠我1.2万租金,我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欠条,电话联系不上咱办,
·下班途中车祸事故至副坐死亡,交警判司机全责,司机赔偿后死者再
·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在老家,结婚后考虑夫妻组建家庭,将老家房子卖
·婚姻不和和房产小孩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死亡,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走了,现已被定逃逸罪被关
·关于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权威司法解释
·你好,因工作需要本人在福建旺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三明永安
·咨询你一个问题,我这边酒店一直是厨师长发我工资(有银行转账的
·房屋拆迁,应先有拆迁许可证

■ 相关内容
·有国有土地证的私房可以买卖吗?
      私人房屋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且办理了房产证的,就有合法产权,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缴纳契税后,可以申请办理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


·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况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其中就包括了营业税,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免除营业税的。那您知道免除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吗?而要是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话,营业税又是怎么收取的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一、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1、近亲属......


·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房产继承也不例外。具体来说,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呢?在遗产继承中,很容易发生纠纷的是对房产的继承,因房产不能像一般的遗产那样进行分割。那么,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方法,才能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离婚房户过户在哪办理流程是什么?
      离婚房户过户在哪办理流程是什么?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房产的分割,如果要进行产权人变更,则需要对房产进行过户,只有完成过户手续后,才能重新确定房屋的产权。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相对简单,涉及到的税费也比较少。那么,离婚房户过户在哪办理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


·夫妻离婚房产分配是怎样的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会涉及到房产的分配问题,这也是离婚夫妻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毕竟与自己的利益是密切相关的。那么实践中夫妻离婚房产分配是怎样进行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

·股权质押标的物的限制
      我国《担保法》第75条第1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  首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遵照《担保法》第78条第3款,应“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我国《公司法》第35条对有限责任公司......

·民事裁定书(对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2    (××××)×民破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申请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向本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限制
      虽然按照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内与劳动者实际签订劳动合同,但也没有规定在试用期内就不能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也会受到相应的限制。那此时的限制到底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的时效性是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当中,如果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发生了什么劳动纠纷的话,其实说句,如果仅仅依靠劳动者自身来进行维权的话,那么将会有一个漫长的维权的过程。关于这一点,在遇到工伤以后体现得更为明显,如果用人单位不进行配合的话,员工自己维权将会比较困难。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

·破产清算顺序欠税提前偿清,企业破产法有哪些规定?
      破产清算顺序欠税提前偿清,企业破产法有哪些规定?企业发展一直亏损并且没有什么前景的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让企业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后还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算过程中有许多事情都需要处理,其中破产清算顺序欠税提前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不了解破产清算相关法律规定的话,很容......

·公司可以强制性要求加班吗?
      加班会剥夺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时间,如非特殊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这是《劳动法》中赋予员工的合法权利。但现实中,有的公司公然违反法律中的规定,强制要求员工加班。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可以强制性要求加班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公司可以强制性要求加班吗用人单位......

·非法经营罪行为方式有哪些,怎样惩处?
      《刑法》中规定的每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的行为方式的,当然有些犯罪的行为方式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归根到底,不同犯罪的行为方式还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非法经营罪行为方式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非法经营罪行为方式有哪些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

·公司债券最小面值是多少
      公司债券最小面值是多少现代社会里面,人们的生活渐渐变好了,也有了多余的钱进行投资管理,大多数人会选择债券,股票以及基金进行投资。在债券中数公司债券的收益较大,一般在发行债券时会确定债券的面值。下面为您介绍公司债券最小面值的相关内容。一、公司债券最小面值目前,......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相关的法律1、《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

 
南京房产买卖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儿子犯罪,能否告家!
·你好,我的车贷结完了还要什么代办费吗?还有我当时带的款和下来的不一样怎么回事
·你好,工伤一级,有工伤保险能一次性了断吗?
·农民工,我借钱买辆车在工地做事
·请问这样合理吗?,老人有2个儿子
·不是三甲医院的病例,能不能当做食物中*的证明
·湖北的身份证可不可以在福州办护照
·租客欠我1.2万租金,我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欠条,电话联系不上咱办,
·下班途中车祸事故至副坐死亡,交警判司机全责,司机赔偿后死者再
·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在老家,结婚后考虑夫妻组建家庭,将老家房子卖
·婚姻不和和房产小孩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死亡,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走了,现已被定逃逸罪被关
·关于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权威司法解释
·你好,因工作需要本人在福建旺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三明永安
·咨询你一个问题,我这边酒店一直是厨师长发我工资(有银行转账的
·房屋拆迁,应先有拆迁许可证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