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法 > 合同的履行>>货物运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货物运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货物运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我国运输行业发展速度很快,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占据了很大的比重。货物运输需要专门的货运公司承办,不同服务质量的运输公司提供的运输质量不同,因此供货商在和货物运输公司签订合同时要在其中明确写出要求按流程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货物运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我国运输行业发展速度很快,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占据了很大的比重。货物运输需要专门的货运公司承办,不同服务质量的运输公司提供的运输质量不同,因此供货商在和货物运输公司签订合同时要在其中明确写出要求按流程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一、货物运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签订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一)什么是要约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第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2、要约的形式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3、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二)承诺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2、承诺应具备以下几点:第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第二、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第三、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3、作为意思表示的承诺,其表现形式应与要约相一致。4、因承诺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诺时间至关重要。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承诺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与要约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当受要约人正式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作出承诺时,合同成立。因此企业和货物运输公司为了及早达成合作事宜也应该尤为注意合同的签订流程。在签订时要注意合同中的服务质量要求和费用计算方法,因为这两个是关乎双方切身利益问题。



货物运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龄限制吗?
·我的快递文件丢失了,怎么做以赔偿
·房屋纠纷,固定证据,固定证据,只要可以证明房子确系你出资购买
·我有平分房屋权利吗,我想买房首付款时是女方出婚后共同还贷如果离婚后房屋财产属于我
·交通事故,能协商解决最好
·被告不接传票。法院能否开庭??
·是有赔偿的吗,我爸爸是在煤矿上班
·本人1*这个网络平台购买了一双鞋,他在发货的时候没有检查或者保护好鞋盒,鞋盒的外层有较
·如何申请减刑,假如被刑3年
·北京私家车赠送法律手续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工工资问题,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劳务派遣工享有取暖费加
·父母再婚遗产子女分配,如有遗嘱的情况下
·医疗事故的官司
·土地纠纷的主管部门是哪里
·在同仁医院做的腰尖椎间盘突出微创,回来两天就四肢瘫痪了,在盐
·如果修理费用超出估价怎么办

■ 相关内容
·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
      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很多商品需要宣传从而提高自己的销售量,这其中就涉及广告的各项内容,广告制作中也涉及了多项复杂繁琐的内容。那么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在广告制作的合同中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下面我将就广告制作合同范文为您详细的说......


·买卖合同逾期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逾期违约责任买卖合同的签订涉及到双方的利益,双方会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能够更好的约束双方的行为。那么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存在逾期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关于买卖合同逾期违约责任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律师带您一起了解。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
      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一、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没有经过法院,单位当然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但行使解除权必须符合相关的《劳动合同法》,不然劳动者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相关法律《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主合同只有在满足了《合同法》中规定的条件后才能生效,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要是导致了主合同无效的话,那么此时对于主合同的担保合同来讲是否还有效呢?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担......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会给女方一定的彩礼作为诚意,这是中国近千年的习俗。但是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彩礼在给付之后,在一定特殊的情形下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的内容,请阅读下文。一、退还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当事人请求......

·如何申请特殊标志登记?
      一、简要说明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特殊标志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4年。  二、办理途径和步骤  办理特殊标志登记......

·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
      第一百二十六条(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后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

·2023年企业改制怎样安置职工 一、企业改制怎样安置职工
      企业改制怎样安置职工一、企业改制怎样安置职工安置方案包括职工安置去向、再就业措施和劳动合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安置费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安置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要置于职工民主监督和政府依法监管之下。县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

·创业板上市的好处与代价
      一、创业板上市的好处。  1、筹集到股本资金。  2、所筹集的资金无固定利息支出,具体分红派息方案视企业经营情况及资金是否充裕而定。  3、企业取得上市地位,将提高自身信用状况,有利于今后再融资,且银行业务方面亦将获得许多意想不到的便利,如延期支付贷款、可无须支......

·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化进程随之加快,用工市场上的劳动关系也逐
      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化进程随之加快,用工市场上的劳动关系也逐渐增多,许多人会认为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只有一种。其实不然,我国的法律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也在不断完善,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对雇佣双方都有巨大的意义,所以今天我们就给您详细介绍劳动关系的认......

·工期索赔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著作权与邻接权可以说是一种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因为两者的紧密关系,在实践中很多人容易产生混淆。对于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整理了关于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创作的......

·许可他人使用近似商标,是否属于商标许可
      法律已明确界定商标专用权范围是经核准的商标和核定的商品,超出该界定范围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对注册人来说属于越权行为,不能获得法律支持。商标注册人可以同意他人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种行为属于注册人自愿放弃追......

·劳动者到用人单位任职、上岗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有可
      劳动者到用人单位任职、上岗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有可能一方违约,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都有可能违约,那么劳动合同劳动者违约责任和用人单位违约责任是否一样呢?为你解答。一、两者的比较1、用人单位只要有违约行为一项条件就构成违约,劳动者则必须要有违约行为和过......

 
南京合同的履行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龄限制吗?
·我的快递文件丢失了,怎么做以赔偿
·房屋纠纷,固定证据,固定证据,只要可以证明房子确系你出资购买
·我有平分房屋权利吗,我想买房首付款时是女方出婚后共同还贷如果离婚后房屋财产属于我
·交通事故,能协商解决最好
·被告不接传票。法院能否开庭??
·是有赔偿的吗,我爸爸是在煤矿上班
·本人1*这个网络平台购买了一双鞋,他在发货的时候没有检查或者保护好鞋盒,鞋盒的外层有较
·如何申请减刑,假如被刑3年
·北京私家车赠送法律手续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工工资问题,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劳务派遣工享有取暖费加
·父母再婚遗产子女分配,如有遗嘱的情况下
·医疗事故的官司
·土地纠纷的主管部门是哪里
·在同仁医院做的腰尖椎间盘突出微创,回来两天就四肢瘫痪了,在盐
·如果修理费用超出估价怎么办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