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2022-12-14 20:48:04 延伸阅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公司决议表决权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2、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份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因为继承、被强制执行发生变动时,其他股东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因被强制执行等原因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其股份的日期......·什么是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从而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优先购买权制度。因为有限责任...... ·企业法律顾问谈行政征收·如何准备创业板上市?·香港创业板上市基本要求·企业法律顾问谈行政监督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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