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我要咨询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婚姻房产  交通医疗  劳动赔偿  股权  投资融资  知识产权  国际贸易  海商海事  刑事辩护
论坛首页 > 帖子
回复:3 浏览:55
发表帖子 回复主题
我是继续等还是可以用什么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网友
头衔:
积分:10191
楼主 2015-3-16 9:17:04 | 回复
我是湖北荆州的,我老公于2010年12月4日下班途中死于车祸,工亡鉴定书2011年元月17日下发的,现在社保说湖北省新的赔偿标准还没出台,无法算,我觉得新工伤条例元月1日执行,算法已写得清楚了,想请问您我是继续等还是可以用什么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无需注册,即可发贴,参与法律讨论。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积分:48551
2015-3-16 23:02:10 | 回复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积分:48551
2016-8-1 7:36:25 | 回复
及时维权
...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8302
2016-12-11 15:19:01 | 回复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欢迎使用南京法律咨询...
推荐内容
·消费维权,你好,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
·没有结婚有了孩子怎么离婚...
·三胎农村罚款多少,我老婆以前没有生孩子...
·33层楼与平房之间的间距规范规定为多少...
·老板欠我工资,当时我带人干活...
·是不是房子就是我们的了,公婆房屋说是赠与...
·有人散步谣言,侮辱人,造成很大的精神困扰...
·构成治安违反吗?,我姐姐是一个服务行业的...

· 给客户折扣,客户给好处,给客户折扣...
· 小孩求领养,我有一个在元月4号左右待产的...
· 未婚先孕,你好、我和我男朋友现在还没有结...
· 书证有效性,该鉴定书没有形成鉴定结论...
· 医院做排畸B超,需要签免责协议,医院这种...
· 我怀孕了企业劝我自动离职,我该怎么办呢?...
· 关于离职 ,我们的工作主要是计件算工资的...
· 产假期间被辞退,公司今年一直拖欠工资...

法律知识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市看守所  
我来回答:我是继续等还是可以用什么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看不清楚?请点击验证码刷新

南京法律论坛·南京律师
Copyright © 2000-2017 www.nj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律师热线: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