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怎么对机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
怎么对机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怎么对机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一、怎么对机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

  怎么对机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一、怎么对机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实行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即不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只要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这与过去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的过错责任原则不同,体现了保护弱者的法律精神。在适用严格责任场合,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是原则,减轻或者免除责任是例外。如果机动车一方想要实现责任的免除或者减轻,可以有两种方式:第一,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故意造成的。第二,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存在过错。在第一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在第二种情况下,要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当事人各方行为对造成事故损失原因力的大小来具体确定减轻责任的幅度。被告应承担举证责任。二、交通责任无法认定怎么办《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从立法本意来看,衡量是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应以是否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为标准,而机动车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交通工具由于本身的质量、体积及动力等影响,即使以较慢的速度行驶也会对周围造成影响,这已在人们日常生活的经验和上面的案例中得到印证。因此,对高速运输工具的理解应是强调工具本身而不应着眼于是否高速,仍应当适用民法通则中第123条关于无过错责任的规定,从而按照《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第2款规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司机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风险。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特别法,其实际上对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作了更进一步的明确规定,更进一步说明机动车应适用高速运输工具,适用无过错原则,从而适用民诉法和证据规则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了五种,包括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具体该如何来认定事故责任,还需要根据现场的勘验、检查,同时结合事故发生的原因。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怎么对机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房屋贷款在开发商烂尾时是否可以不还
·孩子一直跟着女方,现在想离婚,男方也想要孩子抚养权,之前起诉
·向你咨询一下买房子代款多久能下来,我2019年10
·我们是一个服装品牌广西总代理,现在被总公司收购了,请问我们应该得到赔偿吗?
·卖过期产品,还提出无理要求怎么办?
·构成破坏家庭婚姻罪所成立的条件?
·如果保险公司不里陪我应该陪哪个车主的钱吗????
·有个朋友陆续借了我2&#8419;万多块钱,拖了几年了不还,
·您好,何律师,我去过你的事务所,我想要个你联系方式
·立案需要预约吗
·我要回见我的朋友现在句容监狱是否允许回见
·机动车转让没过户但订立合同是否有效
·你好!我是公司五月进来的人事文员,那时候厂000多人,现在走00多,公司说一月开始给我放假,
·头部被打至伤,陪偿问题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跟我对象谈了五年打过一胎父母见过面现在分了她跟我要十五万的青春损失费我该怎么办是好
·欠蚂蚁借呗八千多加利息一共九千多,逾期一了。发了告知

■ 相关内容
·判刑后罚金不交的后果有哪些?
      许多犯罪者被判刑后还要交纳罚金,许多人觉得不交罚金也没事,毕竟都已经判刑了,这种想法是十分错误的。罚金是具有强制性的,被要求交纳罚金的人必须交自己应该交的罚金,承担自己所犯的错误。那么如果不交罚金又会有什么惩罚呢?下文对判刑后罚金不交的后果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了......


·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该如何处理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经交通事故各方申请,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在交管部门主持下进行调解。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该如何处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名后,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那怎么制定交通事故调解书请跟随......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1、暂扣车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癌症死亡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后有过失的一方是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的,不过设计到的赔偿问题其实是非常复杂的,需要从很多方面来看,交通事故受伤人有癌症的情况虽说比较少见,但是遇到的话确实不好处理,虽说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赔偿,但后续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癌症死亡后我们需不需要赔偿呢?一、交通......


·如何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纠纷?
      如何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纠纷?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施工方的责任最大,应该主动承担起赔偿责任。如果在事故处理方面,各方达不成统一意见,就会引发纠纷。处理纠纷应该选择合理合法的手段,尽量确保工程不受影响。那么如何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纠纷?下面我们一起根......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的规定是怎样的?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的规定是怎样的?在当代这个社会,加班是我们工作的一个部分,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有的用人单位会经常性的要求劳动者加班,虽然加班确实很辛苦,但是用人单位会发放加班费,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根据相关法律加班工资如何计算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是怎样的
      在故意伤害中可能造成以下几种损害情况,即轻微伤、轻伤、重伤以及死亡。其中自然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结果最严重,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自然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究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山东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山东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

·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三百二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开发者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金、设备、器材或者原材料等物质技术条件,或者该项技术成果的实质性内容是在本单位尚未公开的技......

·员工在给用人单位造成哪些损失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劳动者有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时候,劳动者仍然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是哪些情形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

·什么是T/T 融资方式?
      T/T融资,是银行专门针对T/T汇款为进出口商设计的个性化融资产品。包括进口T/T融资和出口T/T融资两种。T/T融资,是在进口货物到港后,作为进口商可以申请进口T/T融资,银行为进口商垫付货款予境外出口商,待货物销售、货款回笼后再归还贸易融资;或者,当出口货物发运后,作为出口......

·周末单位必须要安排职工休息吗?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因此,对于企业而言,星期六、星期日并不必然为休......

·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手续和具体流程
      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手续和具体流程一、存单质押贷款概念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

·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一、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一是“五证”不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有可能拿不到,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二......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房屋贷款在开发商烂尾时是否可以不还
·孩子一直跟着女方,现在想离婚,男方也想要孩子抚养权,之前起诉
·向你咨询一下买房子代款多久能下来,我2019年10
·我们是一个服装品牌广西总代理,现在被总公司收购了,请问我们应该得到赔偿吗?
·卖过期产品,还提出无理要求怎么办?
·构成破坏家庭婚姻罪所成立的条件?
·如果保险公司不里陪我应该陪哪个车主的钱吗????
·有个朋友陆续借了我2&#8419;万多块钱,拖了几年了不还,
·您好,何律师,我去过你的事务所,我想要个你联系方式
·立案需要预约吗
·我要回见我的朋友现在句容监狱是否允许回见
·机动车转让没过户但订立合同是否有效
·你好!我是公司五月进来的人事文员,那时候厂000多人,现在走00多,公司说一月开始给我放假,
·头部被打至伤,陪偿问题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跟我对象谈了五年打过一胎父母见过面现在分了她跟我要十五万的青春损失费我该怎么办是好
·欠蚂蚁借呗八千多加利息一共九千多,逾期一了。发了告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