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法 > 合同的履行>>主合同无效能导致抵押权成立吗
主合同无效能导致抵押权成立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主合同无效能导致抵押权成立吗抵押是对主合同或者主债务的一种保证,抵押常常是以从合同的形式存在于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抵押权都有效力的,但是很多人对于抵押权的效力认识不够,导致发生很多纠纷。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主合同无效能导致抵押权成立吗这一问题。一、主合...

  主合同无效能导致抵押权成立吗抵押是对主合同或者主债务的一种保证,抵押常常是以从合同的形式存在于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抵押权都有效力的,但是很多人对于抵押权的效力认识不够,导致发生很多纠纷。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主合同无效能导致抵押权成立吗这一问题。


一、主合同无效能导致抵押权成立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中“另有约定”的真实意思应是,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否定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单纯的从属关系,并且同时约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的担保与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的担保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前者是对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后者是对主合同无效时债务人承担责任的担保。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前者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后者由于明确了是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故担保合同仍然有效,担保人仍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换言之,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转变为围绕对主合同无效应负的责任展开,此时若存在债务人应履行的债务,则应为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因此,对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的效力关系“另有约定”,只能是担保人与债权人就是否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产生的责任承担担保责任进行约定。也只有在这种约定的情况下,担保合同的效力才具有独立性,可以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因为,此时的担保合同所针对的恰恰是主合同无效后的担保责任,对其法律效力的认定自然不受主合同无效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简单地规定担保合同具有独立性,但未明确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产生的责任承担担保责任,则在我国现有担保法律下,应当认定为无效。因为在通常情况下(除非上述提到的明确约定才使得担保合同具有独立性),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它以主合同的存在和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所以,抵押权作为从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签订合同的实际状况来确定,不同的情况下,抵押权的效力是不一样的。
二、抵押权的设立形式
既然抵押是债务人为保证完全履行债务所采用的一种担保形式,那么设定抵押,既需要债务人提出此种方式,又需要债权人愿意接受这种方式,只有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方可设定抵押,所以设定抵押权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行为,也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同行为。《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这样也就从法律上明确了抵押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是抵押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但并不是所有的抵押合同仅凭书面订立既可生效,有的还需要依法登记,对于哪些财产应依法登记,《担保法》第四十二条有明确规定:(一)以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担保法》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财产属强制登记范围,但对于该五种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当事人愿意登记的亦可以进行登记,《担保法》对此也进行了规定,当事人以其它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公证部门。
主合同无效能导致抵押权成立吗这一问题,律师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解答过了,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只是根据主合同的效力来认定,应当同时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抵押权是否有效。我们还在上文为您整理了抵押权的设立形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主合同无效能导致抵押权成立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象山县西周镇尖领头村赖启东,我们结婚后,有个儿子,在我娘家开
·赔偿咨询,我舅舅跟人家老板去河边淘金
·我的户口还可以迁回原籍吗
·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抢救无效死亡,承担全部责任,判赔赏八万后,司机未执行会受到什
·被告是阜宁的,能在盐城立案吗?
·二胎根据什么标准罚款,你好建议你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
·为我想投诉他们,不知道可不可以
·我们通过什么途径来找他们垫付呢
·我因单位外派它省工作,去外地前体检过身体,没有问题,但是在异地工作三个月后发现肿瘤,在异地工作时间
·急求:起诉虐待老人的监护人需要哪些材料?
·我以前在绍兴工作买的社保,现在回杭州了,请问社保可以
·你好,车是三分期,现在十个月了,想卖掉,一次性还请贷款,可以
·请问明白人,商品房延期交房赔付违约金的问题。
·你好,农村建房时工人自己割到手责任在哪方
·我在公司做了两一共签了两次合同,今第三,之前想辞职,但是公司不给/span>
·家属已经收到拘留通知书了,我们可以到看守所见被拘留的人吗?

■ 相关内容
·转让预售合同要什么条件
      在生活中,当我们买完家电、家具、自行车等物品后,可能会发现它没有派上用场但扔了挺可惜的,于是就自然的想到将它们转让出去。同理,预售商品房也是可以转让的,只是它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转让预售合同要什么条件才行?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一、转让预售合同需要什......


·入职4个月才签合同是否合理?
      签署劳动合同,才能成为一个公司的正式工作人员,才能享受公司的员工福利。公司一般在签署合同之前会有一个月或者三个月的试用期,不同公司情况不同,但是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但是,有一些公司却在入职4个月才签合同,这样做违反规定吗?下面请看详细解答。一、劳动合同的签......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与调整方法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与调整方法一、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与调整方法判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应正确处理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的关系。以合同自由为代表的意思自治是民商法的基石,现代合同理念充分尊重当事人缔约自由的权利。特别是在商事审判中,人民法院......


·质量保函、维修保函的法律效力
      质量保函(QualityGuarantee),也称为“质保函”、“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承诺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服务质量在一定时期内(即......


·离婚后子女应该归谁抚养?
      问:离婚后子女应该归谁抚养?答: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却会改变抚养方式。《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母乳喂养更有利于婴儿的生长发育,夫妻离婚时,子女不满两......

·什么是无人继承遗产?对无人继承财产如何处理?
      无人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而在继承开始时无法定继承人,或虽有继承人(包括受遗赠人),但全部放弃继承、遗赠、或丧失继承资格。在这种情况下,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被认定为无人继承的财产。  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我国《继承法》第32条作了明确规定:......

·购买新车需要交什么税费
      购买新车需要交什么税费购买新车需要交什么税费买新车要交哪些费用解答一:车辆购置附加费进口汽车占车价的10%,国产汽车车辆购置附加费收费标准为不含增值税车价的10%,用公式表述为:车价÷1.17×10%。买新车要交哪些费用解答二:养路费从购车之日起,以一年为单位交......

·离婚协议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孩子是当今中国社会乃至全世界都关注在意的话题,提到孩子就会想到婚姻,婚姻对人们来说更是一个焦点的话题,很多人的婚姻并不美好,所以我们将常会看到不少的家庭最终选择离婚。那么离婚协议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很多的大人都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具体怎么判,就请您跟着我们......

·企业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
      国家规定,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人,也名门禁止规定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得招用童工,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现在社会,还是有一些工厂招用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那么企业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用人单位招收童工犯法根据......

·非法集资和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很多非法集资案件中,不法分子都是通过诈骗的手段集资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集资诈骗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也会重点参考集资金额、犯罪情节等因素。那么,非法集资和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针对内幕交易处罚有哪些?
      证券市场上,有些人因为工作上的便利,知道了一些人们不知道的内部消息或者能够提前知道一些关键信息,或卖给他人或指导别人进行买卖操作,以此谋取一些个人私利,这是严重违法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为您说一下内幕交易处罚以及应该承担的严重后果。一、行政责任行政责......

·注册公司法人代表能写两个人吗
      注册公司法人代表能写两个人吗?当今时代,很多人会通过自主创业的方式来进行生活。如果想要自己创办公司的话,按照我国的相关流程需要办理一些证件和手续,并且需要填写公司的法人代表。有些情况下,公司可能是有很多人合伙开办的,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有人存在这样的疑惑,注册公司......

·哪些人需要遗嘱信托?
      需要遗嘱信托的人群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欲立遗嘱,但却不知如何规划的人;  2、对遗产管理及配置有专业需求的人;  3、欲避免家族争产,妥善照顾遗族的人。...

·法定禁止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一、法定不能结婚的近亲范围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旁系血亲指双......

 
南京合同的履行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象山县西周镇尖领头村赖启东,我们结婚后,有个儿子,在我娘家开
·赔偿咨询,我舅舅跟人家老板去河边淘金
·我的户口还可以迁回原籍吗
·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抢救无效死亡,承担全部责任,判赔赏八万后,司机未执行会受到什
·被告是阜宁的,能在盐城立案吗?
·二胎根据什么标准罚款,你好建议你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
·为我想投诉他们,不知道可不可以
·我们通过什么途径来找他们垫付呢
·我因单位外派它省工作,去外地前体检过身体,没有问题,但是在异地工作三个月后发现肿瘤,在异地工作时间
·急求:起诉虐待老人的监护人需要哪些材料?
·我以前在绍兴工作买的社保,现在回杭州了,请问社保可以
·你好,车是三分期,现在十个月了,想卖掉,一次性还请贷款,可以
·请问明白人,商品房延期交房赔付违约金的问题。
·你好,农村建房时工人自己割到手责任在哪方
·我在公司做了两一共签了两次合同,今第三,之前想辞职,但是公司不给/span>
·家属已经收到拘留通知书了,我们可以到看守所见被拘留的人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