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滥伐林木罪的最新标准
滥伐林木罪的最新标准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我国的植被面积覆盖很广,在保护林木方面有着一套严格的执行标准,那么如果有人犯了滥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最新标准有那些呢?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请看下面我们特别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一、滥伐林木罪的认定及处罚的最新标准1、认定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

  我国的植被面积覆盖很广,在保护林木方面有着一套严格的执行标准,那么如果有人犯了滥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最新标准有那些呢?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请看下面我们特别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

一、滥伐林木罪的认定及处罚的最新标准

1、认定

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两者都侵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在认定犯罪时应当参照有关保护森林的法规,而且两种犯罪往往交织在一起。但是,这两种犯罪的性质不同。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的界限,以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采伐证为标准。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盗伐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秘密采伐的行为。但是,由于森林法施行之后,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因此,不经主管部门批准而采伐本单位或者不人所有的林木的,显然不宜再以盗伐林木罪论处。所以,现在以林木的归属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界限的标准成为通说。滥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盗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根据前述司法解释,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未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确定林木归权属,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以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惩处。

2、处罚

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滥伐林木案件的立案标准

(一)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数量巨大的(以50 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至5000株为起点),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4、 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1、必须具有违反《森林法》的规定的行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即包括违反立法机关制定的《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又包括违反国务院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制定的有关森林保护法规,而且还包括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森林法律、法规帛定的有关保护森林资源的部门规章。

2、违反《森林法》规定的行为必须是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虽有违反《森林法》规定的行为,但该行为不属于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而是属于其他诸如盗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3、 滥伐林木的数量必须达到较大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滥伐森森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但其数量没有达到较大,也不能以本罪论处。

三、滥伐林木罪如何处罚的法律规定

《刑法》规定如下:

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相信读者朋友们一定对滥伐林木罪的最新标准有了一个更加清楚的认识,只有在了解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才不会误入歧途,做有害他人和自己的事情。如果以后遇到类似这样的法律问题亟待解决,可以上做更专业的法律咨询。


滥伐林木罪的最新标准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的礼钱还可以不可以要回
·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给欠我的3年多的社会保险和加班
·房屋过到女儿名下老人能否要回
·手机分期不还会怎么样。会不会被抓
·第一份草签合同是以房产证为准的,第二份正式合同以网签合同为准的,对方已经交定金和
·我想复婚,我离婚了,我离婚了,是我出轨老公知道后和我离婚的。
·我是危险品司机,车辆套牌,假证被交警抓到,我的驾驶证被扣12分,老板不给予处
·您好石律师,我想咨询有关在农村办酒没领证,男方有身体
·共同财产权和财产继承权
·签了协议,不按协议计算
·老师我爸被人打伤,鉴定结果为肋骨骨折6根,轻伤一级,对方已被刑拘大约为多少?
·我想问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不合法理的地方?
·我于18年买的二手房当时房主有一户口没迁出当时协商18年l2
·王律师,您好!我是吴家店镇的村民,我的婚姻现已破裂,我可以在
·周律师你好,我姓白,我想咨询一下夫妻离婚如果两个人协商不了,
·全权代理费用是多少?

■ 相关内容
·抢劫罪减刑满足什么条件
      抢劫行为属于暴力犯罪,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比较严格的。而对于以抢劫罪判刑后在监狱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讲,日后也是有机会减刑的。那么抢劫罪减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犯抢劫罪可以减刑吗减刑是指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


·犯盗窃罪被抓是怎么处罚的
      由于盗窃罪是一种财产性犯罪,它的处罚力度一般是按照犯罪数额的大小来确定的。因此,在不同的案件当中,法院一般会根据盗窃金额的多少来确定最终的刑期。可见,要回答这个问题不是一两句就能说清的,那么到底行为人犯盗窃罪被抓是怎么处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对于......


·诽谤罪是比造谣、污蔑还要更加严重的伤害他人名誉和心理的行为,
      诽谤罪是比造谣、污蔑还要更加严重的伤害他人名誉和心理的行为,所以我国刑法将其列入处罚范围。但在具体案件中,进行诽谤行为的不仅仅是成年人,有时未成年人的行为也可以构成诽谤。那么,未成年造谣诽谤罪会不会受到处罚呢?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看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一、诽谤......


·刑诉法解释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时间的规定比较多,也就是在生活中遇到了侵权行为,如果过了很长时间在进行起诉按照相关规定就属于过了起诉时间限制,因此我们要对刑事诉讼的时间有一定的了解,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刑诉法解释时间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刑事诉讼程序时间规......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重婚顾名思义,就是再结婚一次,是在有婚姻事实的情况下。重婚的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婚姻秩序,破坏别人家庭的和谐,所以制定重婚罪处罚这类案件。那么,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提供帮助吗
      一、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提供帮助吗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离婚要帮助生活困难一方的条件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

·城市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城市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现代城市建设规划中,园林工程也是重要的一部分,园林工程不但可以美化城市,而且能够净化环境,并且给一些动物提供栖息地。为了促进城市建设发展,规范园林工程建设。相关部门制定了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来检测园林工程城建设成果,......

·单位行贿犯罪的罚金标准是这样的
      现实中,如果是单位实施行贿行为的话,此时规定的立案标准要求就会高一些,而此时的行贿对象自然也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认定构成单位行贿罪之后,一般对单位的处罚都是判处罚金,另一方也会追究单位主管的直接负责人的刑事责任。那其中单位行贿犯罪的罚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

·在我国离婚房产公证有用吗
      在我国离婚房产公证有用吗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签订的合同书或者协议书,在当地比较权威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以后,对于双方来说肯定是又多了一层法律保障。而且很多人在签订协议书以后,对于公正都是乐此不疲的。甚至很多夫妻在离婚以后房产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仍然会存在这......

·怎么确定支付工资的时间
      支付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了劳动的劳动者的。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工资的支付有明确的时间要求,那么实践中该怎么确定支付工资的时间呢?若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又该怎么办?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两个问题。一、怎么确定支付工资的时间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

·保留劳动关系协议风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就会与一些职工商量暂停工作的约定,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一份保留劳动关系协议来维持双方的劳动关系,然后职工便可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但是这也存在相应的风险,那么保留劳动关系协议风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下文为你解答。一、保留劳动关系协......

·法律中有未成年吸毒罪相关规定吗?
      法律中有未成年吸毒罪相关规定吗?吸毒会患艾滋等多种疾病,使身体大脑不受控制、出现杀人、自杀行为,一旦成瘾会挥霍财产,非常难戒掉,千万不可尝试吸毒。我国法律中有未成年吸毒罪的处罚规定吗?吸毒不属于刑事犯罪,属于行政罪,按照法规处以拘留和罚款。未成年吸毒会被如何......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国际贸易代理合同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国际贸易代理合同有哪些内容国际贸易代理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以下简称产品)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上海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人们在工作期间的时候,可能会因为意外的事故,造成身体有损害的,属于工伤。但是并不是说人们说自己是因为工作时间受伤就是属于工伤的,是需要人们去相关的机构去进行鉴定。工伤鉴定的过程比较繁琐,所有需要一定的时间,那么上海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多少呢?一、上海工伤鉴定的时间......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的礼钱还可以不可以要回
·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给欠我的3年多的社会保险和加班
·房屋过到女儿名下老人能否要回
·手机分期不还会怎么样。会不会被抓
·第一份草签合同是以房产证为准的,第二份正式合同以网签合同为准的,对方已经交定金和
·我想复婚,我离婚了,我离婚了,是我出轨老公知道后和我离婚的。
·我是危险品司机,车辆套牌,假证被交警抓到,我的驾驶证被扣12分,老板不给予处
·您好石律师,我想咨询有关在农村办酒没领证,男方有身体
·共同财产权和财产继承权
·签了协议,不按协议计算
·老师我爸被人打伤,鉴定结果为肋骨骨折6根,轻伤一级,对方已被刑拘大约为多少?
·我想问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不合法理的地方?
·我于18年买的二手房当时房主有一户口没迁出当时协商18年l2
·王律师,您好!我是吴家店镇的村民,我的婚姻现已破裂,我可以在
·周律师你好,我姓白,我想咨询一下夫妻离婚如果两个人协商不了,
·全权代理费用是多少?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