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克扣工资 经济补偿如何支付的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 经济补偿如何支付的法律规定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如何支付的法律规定在我国的法律当中有明文规定不允许用人单位克扣员工工资,但是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如何支付的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您。一、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如何支付的...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 经济补偿如何支付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的法律当中有明文规定不允许用人单位克扣员工工资,但是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如何支付的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如何支付的法律规定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在员工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企业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但是企业无正当理由扣减员工应得工资,则属于克扣工资。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不属于克扣工资: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二、如果遭遇非法克扣工资应该怎么办?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非法克扣工资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原劳动部《违反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据此,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政机关有权责令其支付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即惩罚性赔偿。

以上文章就是对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如何支付的法律规定的整理,相信很多遭遇到克扣工资问题的人肯定是十分的愤慨,以上知识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更多的服务,建议您咨询的专业律师,以便为您更专业的解决问题。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 经济补偿如何支付的法律规定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有个银行抵押黑龙江中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涵什么意思?您的电话
·对方轻伤二级,我妈是轻伤一级,我妈被逮捕了怎么办,对方的伤不
·爷爷去世剩奶奶一人,长子去世,长8岁,两个小叔,奶奶应该由谁共同赡养?
·我家孩子今年11岁了,在10?日那天,门市上孩子一个人在,我去进货了,被邻家用手
·车祸出院后怎么赔偿,车祸出院后怎么赔偿
·没有合同的纠纷
·我舅舅家要占地,他妹妹能得到点吗
·家产房子是他父母的!我又怕结婚后离婚!什么也得不到!婚前可不可以公正如果男方出轨
·你好刘律师,有一案件想与你协商和解。
·请问应该向肇事着提出多少赔偿呢?
·借条,已超过10,异地诉讼,执行难怎么办?
·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够保护个人权益
·请问现在朝阳县因疫情期间不让律师会见家中有事我们怎样才能与羁
·我在2010年5月4号有病得了脑梗塞,高血压,我出院有两年她
·你好,请问一下,别人欠我5000,够起诉的吗
·您好,我弟弟因为非法直播被拘留在宁阳县看守所,案件还在审理中

■ 相关内容
·可以安排哺乳期女员工加班吗
      加班是指在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员工从事与工作相关事项的行为。由于加班会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因此我国对加班是做出来较为严格的限制的。那么单位是否可以安排哺乳期女员工加班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可以安排哺乳期女员工加班吗根据《劳动法》和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


·工伤鉴定报告下来离职怎么赔偿
      其实在生活当中,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都应该互相体谅对方,尽量的建立一个比较和谐的劳动关系。即使在员工发生工伤以后,这种劳动关系不能因为员工工伤的问题就发生畸形。其实好多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以后,都各种推卸责任,不对员工进行赔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工......


·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样进行
      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样进行工程建筑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密不可分,我们对于建筑并不陌生。那么,这些建筑工程在进行施工时,了解进行工程承包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对此有详细的规定。以下是律师360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该怎样进行整理的相关资料,......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该怎么做?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该怎么做?一、申请执行应符合哪些条件1.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生效,且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申请执行后称被执行人)未在确定的期限内履行(此期限为义务人的自动履行期限);3.申请执行人......


·工伤认定多久出结果 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如果可以尽快的出来工伤认定结果的话,那么当事人也能尽快的对事故作出处理,这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是很有帮助的。对于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的当事人而言,此时就很想知道工伤认定多久出结果,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工伤认定多久出结果60天作出工伤认......

·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
      第一百二十六条(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后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

·商标注册流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注册流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一、注册材料1、商标注册委托书用于委托商标事务所代理商标注册业务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a.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b.以个体名义申请,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3、商标图样:清晰商标图样(12份),图片长......

·离婚协议无债权债务怎么写
      离婚协议无债权债务怎么写夫妻债务协议书范本甲方(男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婚姻登记机关自......

·关于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相关规定到底有哪些?
      现在国家赔偿案件很多都主要是在刑事和民事方面,行政方面涉及比较少,很多法律工作者刚开始对国家赔偿案件也不会很熟悉,但是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国家赔偿问题也是比较重要的,那么关于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

·近年来,二手房逐渐受到购房者的青睐,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商品房的
      近年来,二手房逐渐受到购房者的青睐,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商品房的价格过高,购买二手房性价比比较强。但是如何进行二手房交易,就让不少当事人感到头疼。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如何进行二手房交易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1、买卖双......

·涉外渔船船员外派劳务合同是否应认定为劳务派遣合同?
      1、对外劳务合作实行行政许可,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经营公司)应当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从事涉外劳务的企业,要经中国商务部批准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境外雇主必须是外籍,也就是一方主体必须涉外。而《劳动合同法》对境内劳动派遣企业只是注册资金50万的要求,并且......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反强制性的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反强制性的法律依据一、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

·工伤鉴定10级后不辞职赔偿款是多少
      如果说您在生活当中,工作的状态下遭受了意外工伤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要离职,因为自己需要去医院治疗或者说做工伤认定,耽误时间都是可以享受到停职留薪的待遇的,即使工伤鉴定完毕以后也不要着急辞职,因为还涉及到工伤赔偿的事情。下面我们就要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10级后......

·著作权利的限制
      因下列情况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在使用时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二、为介绍、评论、说明某一问题而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有个银行抵押黑龙江中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涵什么意思?您的电话
·对方轻伤二级,我妈是轻伤一级,我妈被逮捕了怎么办,对方的伤不
·爷爷去世剩奶奶一人,长子去世,长8岁,两个小叔,奶奶应该由谁共同赡养?
·我家孩子今年11岁了,在10?日那天,门市上孩子一个人在,我去进货了,被邻家用手
·车祸出院后怎么赔偿,车祸出院后怎么赔偿
·没有合同的纠纷
·我舅舅家要占地,他妹妹能得到点吗
·家产房子是他父母的!我又怕结婚后离婚!什么也得不到!婚前可不可以公正如果男方出轨
·你好刘律师,有一案件想与你协商和解。
·请问应该向肇事着提出多少赔偿呢?
·借条,已超过10,异地诉讼,执行难怎么办?
·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够保护个人权益
·请问现在朝阳县因疫情期间不让律师会见家中有事我们怎样才能与羁
·我在2010年5月4号有病得了脑梗塞,高血压,我出院有两年她
·你好,请问一下,别人欠我5000,够起诉的吗
·您好,我弟弟因为非法直播被拘留在宁阳县看守所,案件还在审理中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