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抢劫罪在刑法第几条
抢劫罪在刑法第几条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抢劫犯罪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一个具体罪名,如果有人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的话,那么就要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还是应该了解清楚抢劫罪在刑法第几条。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抢劫罪在刑法第几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

  抢劫犯罪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一个具体罪名,如果有人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的话,那么就要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还是应该了解清楚抢劫罪在刑法第几条。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在刑法第几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哪些是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在《刑法》第263条当中,具体对抢劫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规定,其中抢劫罪的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而最重的处罚就是直接判处犯罪分子死刑。由此可见,抢劫罪属于《刑法》中规定的重罪之一。



抢劫罪在刑法第几条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如何使审理本案的法官重新认定事实和能以哪个标准要利息?
·我租的房子没暖气 暖气费都交了 怎么解决
·给甲方建房后,剩余工价未给,要求以法律责任讨回工价。
·你好,请问我去十二月份入职我们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到六月份公司给交了社保,工资发放为现金,
·我刚从上一家卖主手上买了一套房子,旧业主把房子转租了,导致我
·你好房屋共有产权人,之间房买卖怎么计划,(有房贷)
·离婚两多,女儿归男方。但是孩子一直有爷爷奶奶带着,男方不曾承担学费及生活费现在要
·朔州市三阴县看守所具体地址
·教师是属于劳动者吗?,教师是属于劳动者吗?受不受《劳动法》的保护?我是一位山区的
·如检举情况不属实会造成诬告
·购买毛坯房,开发商要求绑定装修记忆储藏室,不想要装修
·支付宝借呗还款问题
·别人欠我一万多,可以申请支付令吗?
·借条还款期限一个月到现在还没还03年的
·如果我想起诉计生办。这算不算民事?
·请问你们的法院管辖范围

■ 相关内容
·大学生网贷逾期会是刑事案件吗
      大学生网贷逾期会是刑事案件吗一、大学生网贷逾期会是刑事案件吗如果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证件及担保骗取网贷的,涉嫌诈骗罪,如果只因生意失败,而还不贷款的,属于经济纠纷。是会构成刑事案件的。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是什么?法律的种类有很多,都是根据社会上复杂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比较常见的法律包括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等,而与之相关的程序法则是诉讼法。国,无法则不立,而法,无程序则乱。那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程序行政诉讼仲裁程序是......


·酒驾是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酒驾产生严重后果的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酒驾是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酒驾产生严重后果的会构成危险驾驶罪。酒驾被交警抓获后会被带回交警大队,在酒醒后需要接受询问,这会产生酒驾的记录。酒驾醉驾纪录可以消除吗?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这一问题的答案,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一、酒驾醉驾纪录可以消除吗?酒驾要分情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判刑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可能涉嫌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当然,如果行为人的财产没有“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则不构成本罪。要是认定构成此罪的,就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判刑呢?下面,就......


·成都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建议是什么?
      离婚,是当今社会很常见的事情。离婚就涉及到财产的分配,这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尤其是现在我国已经实施民法典。因此我们生活中遇到这种事情最好是寻找专业的律师进行这项工作。那么成都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建议是什么?下面我们带您去了解一下。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没结婚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现实中,不管父母是否有正式结婚,对于生下了子女的,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即使父母没结婚的孩子,在父母解除了同居关系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对其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那此时没结婚的孩子抚养权归谁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没结婚的孩......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由于工伤认定是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第一步,因此其认定结果也关系着日后事故的处理方向,关系着受伤职工是否能获得工伤赔偿的问题。于是在申请了工伤认定之后,当事人都想要知道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出结果。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具体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出结果6......

·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是必须的
      在劳动工作的过程中,总有人会因工作而受伤,这就是您所说的工伤,工伤的确认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工伤确认劳动关系必须存在,没有看懂关系也很难确认工伤,因此,您在参加工作时,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保留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防止工伤发生以后......

·淮南装修工程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是怎样划分的?
      淮南装修工程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是怎样划分的?装修是一项很繁杂的工作,不论是硬装还是软装都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处理,所以很多店铺商家或置业者会直接将装修的工作承包给那些有资质的装修工程承包企业。而很多的发包人不知道的是其实装修承包企业是有资质等级之分的,那么淮南......

·关于“两高五新”企业
      所谓的“两高五新”是指:高科技、高成长、新经济、新服务、新能源、新材料、新农业。(1)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业经济增长;(3)新经济: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移动通讯、生物医药;(4)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例如:金融......

·签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成了必然的选择。婚姻中的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债务如何承担都是首先面临的问题,签署离婚协议是我们首选。那么,离婚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呢?签订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呢?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离婚协议的内容是什么离婚协议的内容包括财产分割......

·如何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何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管理的标准化要求。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

·逃债伎俩与追债绝招
         伎俩一:金蝉脱壳  债务在法律上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主体(即债务人)是特定的。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向其他人主张债权。因此,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往往利用股东与公司、公司与员工、丈夫与妻子、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等主体间的特......

·离婚财产有年限吗财产分割有诉讼时效吗?
      当今社会已经出现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问题难以解决,除了达成相关离婚协议外,其中一项比较复杂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方面的纠纷,即使签订了婚前协议处理这方面的争议外,离婚财产有年限吗,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呢,离婚后夫妻财产具体要如何分割呢?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一......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如何使审理本案的法官重新认定事实和能以哪个标准要利息?
·我租的房子没暖气 暖气费都交了 怎么解决
·给甲方建房后,剩余工价未给,要求以法律责任讨回工价。
·你好,请问我去十二月份入职我们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到六月份公司给交了社保,工资发放为现金,
·我刚从上一家卖主手上买了一套房子,旧业主把房子转租了,导致我
·你好房屋共有产权人,之间房买卖怎么计划,(有房贷)
·离婚两多,女儿归男方。但是孩子一直有爷爷奶奶带着,男方不曾承担学费及生活费现在要
·朔州市三阴县看守所具体地址
·教师是属于劳动者吗?,教师是属于劳动者吗?受不受《劳动法》的保护?我是一位山区的
·如检举情况不属实会造成诬告
·购买毛坯房,开发商要求绑定装修记忆储藏室,不想要装修
·支付宝借呗还款问题
·别人欠我一万多,可以申请支付令吗?
·借条还款期限一个月到现在还没还03年的
·如果我想起诉计生办。这算不算民事?
·请问你们的法院管辖范围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