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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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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9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9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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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问答
·我想申请支付令,现在只知道对方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小区名称,但具
·遗产税问题,请问律师,请问律师,我国现在有遗产税吗?如果有是税
·被一家企业告专利侵权,应该如何应对?
·老爸57岁,腰椎间盘突出,手指关节变形,前几腰做过手术,养老保险交0多了,可以办提前退休吗
·债务,l老板钱我工资,l老板钱我工资,,要不给,怎么办?、
·我儿子九岁了先天弱视双眼5能凭几级
·儿子死亡,父母离婚,母亲未抚养孩子,由父亲奶奶带大!母亲能分到赔偿金吗?
·半前我用我的车给人做了担保,车被法院暂扣了,但是被担保人和我并不认san
·个人所得税名字被占用怎么办?
·请输入问题标题工伤认定和赔偿
·员工平时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都算在应发工资总数里面
·对方欠着我的几十万,问他要总说没钱,他有房子一套,车子,我有什么办法去把钱要
·如果因为离婚要变更车主也找车辆交易管理部门吗?
·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在拉萨取消了吗
·咨询北海第二看守所电话号码
·本人接贵法院传票(2019)皖1282民初4992号,定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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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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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一、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和,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并根据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物品、道路及环境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生理精神状况、伤亡人员的伤亡原因、当事人的具体过错......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以下权利:一、享有出租物的所有权。出租物是出租人依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向供货人支付价款,取得出租物的物权,而后将出租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保证出租物的完好性和完整性......

·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性质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虽有的财产......

·什么是私募股权融资?什么是公募融资?二者各有何特点?
      公募融资与私募融资。二者的区别主要在融资的方式上。私募股权融资是指有高增长潜力并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通过转让企业部分股权等权益获得专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一种融资行为。。公募融资是指以社会公开方式,向公众投资人出售股权或债权进行的融资。企业进行公募融资,因为涉及到......

·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对保留的胎儿份额应如何处理?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

·合伙协议条款法律风险
      合伙协议内容丰富,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也很多,协议制定的不够周祥,必然为合伙企业将来的运作留下法律风险。(1)合伙财产条款的法律风险合伙出资形式多样,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及劳务出资,各种出资形式所产生的财产权利并不相同,合伙协议......

·用人单位行使约定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37条是关于劳动者预告解除的规定。所谓预告解除,是指无需取得对方同意,劳动者只要按照法律规定预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在何种情况下享有选择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

·离婚案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

·起诉离婚要走那些程序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1)请求离婚;(2)小孩的抚养问题;&nbs......

·江苏省高级人民院量刑指导规则
      量刑指导规则(试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4年5月9日的15次会议讨论通过一、一般原则  第一条 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总则规定的量刑原则和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以及本规则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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