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法律顾问>>关于企业倒闭的原因
关于企业倒闭的原因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关于企业倒闭的原因中华大地上的企业数不胜数,这些企业企业的萌生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在这些企业中,有的屹立不倒,有的则是未老先衰。那么企业倒闭的原因主要是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一、外部原因1、市场需求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企业...

  关于企业倒闭的原因中华大地上的企业数不胜数,这些企业企业的萌生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在这些企业中,有的屹立不倒,有的则是未老先衰。那么企业倒闭的原因主要是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外部原因

1、市场需求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企业产品滞销、生产滑坡。
如:山东桓台县聚利织造有限公司系桓台县供销社为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棉花收购企业主副营分离的政策,将原属淄博第一油棉厂纺织车间的职工和设备、厂房等设施从该厂分离出来成立的,同时将原属第一油棉厂的银行不良贷款也拔离至该企业,致使该企业从成立之初就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无力经营,被迫申请破产。
2、企业负责人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财务制度不严,帐目管理混乱。
在破产企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人员更换频繁,只换人不交帐,账目无连续性;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收入支出不能做到日清月结及核销账务等诸多问题。
3、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企业不能正常运转。
尤其是国家紧缩银根的时候,企业无法从银行借到资金,又没有其他资金融通渠道,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再好的设备也不能发挥其优势。企业的资产不能有效地产生利润,降低了资源利用率。
4、企业管理者决策失误。
在没有认真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的情况下,盲目扩大再生产或新上项目投资,造成企业经营负担过重,使本来经营状况不景气的企业雪上加霜。如翔鸿纺织公司在我县乃至全国纺织业滑坡的情况下,依托泰康食品厂,在对市场、资金、职工素质、市场占有率等因素没有进行充分可行性调研的情况,仓促立项,仓促开工,导致流动资产严重不足,产品质量低下,又仓促停工并申请破产。
二、内部原因

1、负债经营。
负债经营是企业通过合法途径,有偿利用外来资金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等以获取利润的活动,其目的是为扩大企业规模,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不仅仅只是为了企业的生存。合理的筹资,是企业造血理财的主要功能,是企业维持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是现代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负债经营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好,能使企业迅速筹集所需资金,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税负支出,获得财务杠杆利益等等;运用得不好,则会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但如果企业对负债的数量、限度、渠道和方式选择不合理,以及对债务资金使用不当,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债务规模过大带来的风险。因为债务资本不仅要支付固定的利息,而且还要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无财务弹性可言,对企业是一项固定的财务负担,一旦出现经营风险而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企业将面临较大的财导致破产。
2、财务风险。
风险是一个与损失相关联的概念,是一种不确定性或可能发生的损失。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因使用债务资本而产生的在未来收益不确定情况下由主权资本承担的附加风险。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使得企业投资收益率大于负债利息率,则获得财务杠杆利益,如果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使得企业投资收益率小于负债利息率,则获得财务杠杆损失,甚至导致企业破产,这种不确定性就是企业运用负债所承担的财务风险。
三、其它因素
除以上几种主要因素,公司规模、公司经营收入的易变性、公司的盈利性以及公司产品和生产的独特性都对公司负债规模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关于企业倒闭的原因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殷律师好!有个案子向您咨询?打您电话打不通的
·你好,这边咨询工伤的赔偿问题,这边是需要收费咨询吗?
·合作协议一些问题,问1.甲、乙、丙、丁四方商议合作成立单位
·货发给客户,客户慢慢不给钱,我要起诉
·2016??日晚,七点多突然接到我们瓷砖店失火,我们店面朝马路,是后面是一个废弃
·只付了首付,一直没有做按揭,开发商没有给购房合同,这样的房子可以退吗?
·责任认定没出,对方要做垫付费用,我没有付可以吗
·土地宅基地平方存在争议
·你好我想问一下别人差我的装修钱能要回来吗
·父子转房协议,我父亲跟我写的房子协议算不算我的
·是关于最近的现金贷的可以电话联系吗
·昨天忘了成都限号把车开出城到簇桥会扣分罚款吗?
·被行政处罚五百能帮开无犯罪证明吗
·我女儿在成都看守所关押一年没有音信了。
·有關店舖轉讓須知,律師你好‚本人現正尋找店舖‚看見很多的
·未成年人打架会被抓进少管所吗

■ 相关内容
·企业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一、企业海外并购流程1、战略准备阶段战略准备阶段是并购活动的开始,为整个并购活动提供指导。战略准备阶段包括确定并购战略以及并购目标搜寻。(一)确定并购战略企业应谨慎分析各种价值增长的战略选择,依靠自己或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方法是什么?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方法是什么,存在哪些问题?如小型企业、个体商户等都是属于小微企业,虽然小微企业推动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创立了小微企业,但是这些企业仍面临的生存的风险,比如资金周转不灵,没有人愿意融资小企业,导致小微企业很难能够长远的发展。那么,小微......


·企业违法裁员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企业如果想要进行裁员,这并不是不可以,只不过此时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违法裁员,这个时候企业就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那么企业违法裁员的行政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按照《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第5条的规定,劳动行政处......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在我国包括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在我国包括哪些?企业对于您来说其实一点都不陌生,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的都是企业。但是其实许多人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问题确实不太清楚,比如说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中小企......


·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
      (一)设计方案必须符合计划任务书和上级审定的要求,如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应修改计划任务书中某些条文时,要提出具体意见和论据,报请原计划任务书的主管单位,再以补充或修改的任务书为据,进行设计。(二)符合颁发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如对所采用的规范、规程......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为进一步释放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红利,让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消费者,保监会近日决定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事情的界线并不是特别明确,很容易就会混淆,在我们的法律中也是如此,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一定意义上存在交叉重合的部分,所以两者不容易区别。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一下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吧。一、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

·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的劳动者违反该协议的,应否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员工保密协议书》未约定明确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第一款“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附英文)
      (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七日国务院批准)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

·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在最近一次对《劳动合同法》的修改中,重点强调了劳务派遣员工的问题,换言之也就是在不断的加强对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法律保护。那么劳务派遣新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1、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

·工程款申请单范文 工程款的数额是非常大的,所以在拿工程款的
      工程款申请单范文工程款的数额是非常大的,所以在拿工程款的时候,承包方都会提供一份工程款申请单,这样好方便发包方及时提供工程款,这样也可以避免纠纷出现的几率。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工程款申请单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工程款申请单范文工程款申请单工程......

·离婚协议是否公证,要公证离婚协议吗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我们为您介绍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有哪些供您参考。一、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向人民法申Y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2、原一审、二审P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Y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P决书、裁定书;3、其他相......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殷律师好!有个案子向您咨询?打您电话打不通的
·你好,这边咨询工伤的赔偿问题,这边是需要收费咨询吗?
·合作协议一些问题,问1.甲、乙、丙、丁四方商议合作成立单位
·货发给客户,客户慢慢不给钱,我要起诉
·2016??日晚,七点多突然接到我们瓷砖店失火,我们店面朝马路,是后面是一个废弃
·只付了首付,一直没有做按揭,开发商没有给购房合同,这样的房子可以退吗?
·责任认定没出,对方要做垫付费用,我没有付可以吗
·土地宅基地平方存在争议
·你好我想问一下别人差我的装修钱能要回来吗
·父子转房协议,我父亲跟我写的房子协议算不算我的
·是关于最近的现金贷的可以电话联系吗
·昨天忘了成都限号把车开出城到簇桥会扣分罚款吗?
·被行政处罚五百能帮开无犯罪证明吗
·我女儿在成都看守所关押一年没有音信了。
·有關店舖轉讓須知,律師你好‚本人現正尋找店舖‚看見很多的
·未成年人打架会被抓进少管所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