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其实就是寻衅滋事罪与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此时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尚未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因此就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到底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其实就是寻衅滋事罪与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此时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尚未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因此就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到底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寻衅滋事行为人勒索的动机是为了满足精神上的刺激,故意炫耀,因此犯罪往往是当面地、直截了当地进行,敲诈勒索行为人索取财物是主要目的,因此他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常常以间接的或当面暗示的方法进行,往往采取隐秘的方法,持着不愿让人觉察的态度。
实践中,刑事犯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其实也就是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如果相关行为达到了这个立案标准的话,那么就会构成对应的刑事犯罪。对于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来说,其界限其实就是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请问分局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是否可视同工伤赔偿,我有个家属在水泥厂工作
·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必须在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别人烧火炉,把烟囱设置在我家门前。我的家门口烟雾缭绕。她侵犯
·委托在潜山县法院申请支付令
·遗产纠纷“被”调解了,怎么办?
·債務追討,同学有打借條但未注明何時歸還
·请问昔黄律师买100元意外险是不是赔10万元。
·如何查询营业执照是否注销
·工伤鉴定超过一年,不能鉴定怎么办,可以打官司吗?
·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扬因受贿在南京中院开审
·2018年买的房子,已经网签了蓝皮合同贷款。合同约定今年8
·拖欠工资不发,各种保险扣钱了不给交
·打工人员在工地突然发病谁负责?
·在外资企业工作6,只签过两次合同,但有买社保,现在想辞工,有补偿吗?
·双亲去逝留下8万存款,房子一栋2层8间,厨房一栋3间,厕所一

■ 相关内容
·信用卡诈骗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是指伪造或者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盗取他人信用卡中的小额或者是大额的资金,信用卡诈骗罪存在着巨大的隐患,有许多构成要件,信用卡诈骗的金额也影响着量刑得多少,那么信用卡诈骗罪主体要件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文中来了解一下吧。一、信用卡诈骗罪主体要件......


·拘传只适用于哪些材料
      拘传只适用于哪些材料有的时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会对案件中的一些人进行拘传,但这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被拘传的,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拘传只适用于哪些人呢?可能您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拘传只适用于哪些人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


·过失致人死亡罪怎么判刑处罚
      行为人因为一些过失性的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此时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就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具体说来过失致人死亡罪怎么判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过失致人死亡罪怎么判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


·昆明非法集资有多少年的判刑?
      一般集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企业通过筹集资金获得大量资金之后来扩大自己的企业规模和业务。但是有时候会出现非法集资的企业或者个人,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伤害,我国法律对非法集资,有着严格的处罚。那昆明非法集资有多少年的判刑?下面就详细介绍。一、非法集资的特征包括哪些?......


·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因为一方出轨、家暴等过错而离婚的案例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也对这样的情况进行了规定,以保证无过错方的合法利益受到保护,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过错方一定的惩罚,保证社会的公序良俗。那么,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新刑法偷税漏税罪立案标准?
      新刑法偷税漏税罪立案标准?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做生意的人,一些贪污犯经常会因为逃税漏税等诸多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免不了经济补偿或者是牢狱之灾。对于偷税漏税罪来说,并不是一偷税漏税就会被定罪,而是要满足刑法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新刑法偷税漏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贷款担保一定要抵押物吗
      贷款担保一定要抵押物吗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一、担保方式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

·建筑工程预算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在开工以前都会对该项目工
      建筑工程预算包括哪些内容建筑工程在开工以前都会对该项目工程进行一个预算,也就是说只对完成这项工程所需要的费用进行一个预先估算,之后再出具一份预算书,那么一份完整的建筑工程预算包括哪些内容?我们为您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一、?建筑工程预算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见证书范本--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
      致: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在江苏省南京市金陵大酒店召开的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进行律师见证.  本律师的见证基于公司已对本律师作出如下承诺:  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

·湖北土地承包政策在省土地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湖北土地承包政策在省土地条例是如何规定的?《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以及其他依法......

·公司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融资的方式有哪些?资金是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当公司自身资金不足时,就要对外融资。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公司的融资渠道也越来越多,很多公司都通过有效的融资获得了发展所需资金,实现了公司经营的良性循环。那么公司融资的方式有哪些?下面请看我......

·单位可以随意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吗?
      员工的工作岗位一般是在入职的时候就需要确定清楚的,这样双方才能知道该员工是否适合该岗位。但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工作一段时间后变更员工工作岗位的情况。不过有的单位确实很随意的进行变更,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单位可以随意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有哪些
      若罪犯在服刑期间想要被减刑的话,那此时需要先满足规定的减刑条件才行,不然根本不会获得减刑的机会。话说回来,法律中规定减刑条件有哪些呢?而一般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减刑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有哪些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必须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都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即使报案,是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请问分局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是否可视同工伤赔偿,我有个家属在水泥厂工作
·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必须在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别人烧火炉,把烟囱设置在我家门前。我的家门口烟雾缭绕。她侵犯
·委托在潜山县法院申请支付令
·遗产纠纷“被”调解了,怎么办?
·債務追討,同学有打借條但未注明何時歸還
·请问昔黄律师买100元意外险是不是赔10万元。
·如何查询营业执照是否注销
·工伤鉴定超过一年,不能鉴定怎么办,可以打官司吗?
·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扬因受贿在南京中院开审
·2018年买的房子,已经网签了蓝皮合同贷款。合同约定今年8
·拖欠工资不发,各种保险扣钱了不给交
·打工人员在工地突然发病谁负责?
·在外资企业工作6,只签过两次合同,但有买社保,现在想辞工,有补偿吗?
·双亲去逝留下8万存款,房子一栋2层8间,厨房一栋3间,厕所一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