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职工如果因工发生人身损害,那么就会算入工伤范围,依法享受工伤
职工如果因工发生人身损害,那么就会算入工伤范围,依法享受工伤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职工如果因工发生人身损害,那么就会算入工伤范围,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样也能保证家庭的基本生活。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工伤待遇标准具体有什么内容呢?我们在下文给出了解答。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项目有:一、伙食...

  职工如果因工发生人身损害,那么就会算入工伤范围,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样也能保证家庭的基本生活。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工伤待遇标准具体有什么内容呢?我们在下文给出了解答。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项目有:
一、伙食补助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三、康复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七、其他情况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由此可见,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具体有六大类,还有一类是其他情况。因为我国幅员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水平不同,有的地方差别很大。所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标准,是按照各个地区具体情况来的。总的来说,是可以保证其家庭的基本生活的。

职工如果因工发生人身损害,那么就会算入工伤范围,依法享受工伤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离婚到那个法院起诉
·我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
·我家养玉米脱粒机给别人打玉米,我家司机由于个人疏乎胳膊断了,怎样划分责任如果用拿
·法律会以什么方式判定为离婚?
·和家宝贝母婴购物中心是个骗子
·离婚原告不出席可以吗
·我儿孑因盗窃案被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斜塘派出所羁押,于201
·常州市西林看守所怎么去?离常州高铁站多远?有公交车吗
·发帖属于侵犯肖像权吗,发帖属于侵犯肖像权吗
·你好!请帮我查一下,史xx是否在你绵阳看守所?他
·我家发生了一件慢性投**人案,分别向衣服,食物日用品投*。放
·你好,被碰瓷了没有报保险,自己掏的钱可以赔不
·公司法人向我私人借款,没有证人,现在公司法人说给我打
·我是给别人拉建筑材料的货车司机,2019年村里新农村建设承包
·把酒吧租给他人,他们用酒托做被抓,涉嫌金额6万多,我得租金4
·1、疫情期间我那个同事回老家过年没来, 同事我在那租房,电

■ 相关内容
·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很多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都是在转正之后进行的,这就让一些人误认为只有在转正以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试用期则是不可以的。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规程 一、质量验收资料管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规程一、质量验收资料管理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时反应建筑工程质量状态和企业管理水平的主要依据,是确定工程质量等级、追究工程质量责任的凭证是交工验收的一句尤其是施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反应工程质量的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


·建筑工程施工工种单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建筑工程施工工种单包合同应该怎么写?建筑工程施工工种单包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方将巴中市西城......


·建筑工程钢筋工程施工规范有哪些
      建筑工程钢筋工程施工规范有哪些?一、建筑工程钢筋工程施工规范钢筋对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普通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的要求。......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范本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范本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富阳富春玫瑰园样板房内的软包购买及安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承包方式1、按软包施工图和承包范围内实行统一购买、摆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2、在没......

·刑诉法限制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犯罪分子的惩罚非常严厉,对行为及其恶劣的犯罪分子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判处死刑在我国的相关法规中说明要尽量不判处死刑,也有缓刑的规定,目的就是能更好的改造犯罪分子,给犯罪分子改过自新的机会,那刑诉法限制减刑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对于死......

·2023年山西省工伤认定标准如何?
      员工在所在的用人单位因为工作的原因,患职业病,或者是工作性质所造成的身体伤害,被认定为是工伤,工伤对于员工来说是个噩梦,有可能就因为这样的一个意外,导致劳动能力受损,甚至是丧失。员工是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所以对于员工的财产权益保护,工伤认定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

·夫妻离婚财产有孩子份吗
      夫妻在离婚之后双方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财产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如果夫妻离婚财产有孩子份吗?孩子是不是可以和自己的父母享有同等权利分割财产?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一、离婚后孩子是否可以分得财产要看离婚时,孩子是否对家庭财产有贡献......

·收养法施行前已经形成下列关系应予以承认
      1、对依照当时有关规定办理了收养公证或户籍登记手续的收养关系,承认其合法有效.2、收养法施行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关系应予承认.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

·“专家论证”有什么作用?
      在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或者死刑案件中,通过专家论证对某一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某一法律问题的适用作出普遍认为比较合理的论证,由于作出论证的一般都是刑法领域知名的专家学者、有些直接就是高级法院或最高法院法官的导师,这些法官们上大学时所用的教材就是这些专家所著,所以他们的论......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要求、经过培训任然不能达到工作要求,或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要求、经过培训任然不能达到工作要求,或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定将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知道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相关法律规定吗?劳动合同解除方面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呢?将在下文中详细介绍。一、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应在......

·软件著作权申请表
      软件著作权申请表在IT行业当中软件著作权是非常重要的,软件开发者想要有软件著作权,就必须去相关的机构进行登记注册办理。在申请过程中软件著作权申请表要如何去写呢?下面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软件著作权申请表内容的具体填写说明①软件名称......

·非法组织卖血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为加强采供血机构和血源管理,保证血液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规章来建立我国的血......

·企业并购与财务风险管理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并购与财务风险管理需要注意什么?一、企业并购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离婚到那个法院起诉
·我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
·我家养玉米脱粒机给别人打玉米,我家司机由于个人疏乎胳膊断了,怎样划分责任如果用拿
·法律会以什么方式判定为离婚?
·和家宝贝母婴购物中心是个骗子
·离婚原告不出席可以吗
·我儿孑因盗窃案被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斜塘派出所羁押,于201
·常州市西林看守所怎么去?离常州高铁站多远?有公交车吗
·发帖属于侵犯肖像权吗,发帖属于侵犯肖像权吗
·你好!请帮我查一下,史xx是否在你绵阳看守所?他
·我家发生了一件慢性投**人案,分别向衣服,食物日用品投*。放
·你好,被碰瓷了没有报保险,自己掏的钱可以赔不
·公司法人向我私人借款,没有证人,现在公司法人说给我打
·我是给别人拉建筑材料的货车司机,2019年村里新农村建设承包
·把酒吧租给他人,他们用酒托做被抓,涉嫌金额6万多,我得租金4
·1、疫情期间我那个同事回老家过年没来, 同事我在那租房,电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