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法 > 合同的履行>>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合同依法成立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依法成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二、生效要件
《民法典》规定,生效的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订立合同的能力,即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这就要求签订合同的法人必须具备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能力,而公司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处于自身真实的意思在合同上签字,没有重大误解,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况。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签订的目的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如签订买卖毒品的合同就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无效合同。
综上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是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合意。首先是合同依法成立,具体是要有合同主体、要“依法”签订、条款协商一致、有要约和承诺阶段。然后是生效条件,首先双方都是出自于自身实意,然后必要条件是当事人有相应订立合同能力、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公共利益。不过以上只是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现实会有许多合同(根据其自身的性质等)具有其特有的成立条件。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家孩子二十三个月女宝在住院期间打点滴发现有红色异物,类似于毛衣线,能进入到孩子
·求助专家,房东签约前说的很好
·我是开叉车在工作中出现失误 公司就要开除我
·我机动车转弯,电动车避让不急,摔地上,我全责,因电动车车主拿
·孩子在监狱生病了,住好长时间的院。现在出院了,根据役情父母能
·工伤,请问:我是个司机,请问:我是个司机,在装货的时候帮忙一下,
·请问工地上拖欠工程款的这种案子能不能办理,首先我们没有劳动合
·本人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人在广东汕头借给一个河南人2万块钱,后面
·捷信分期算是法律认可的高利贷吗?
·你好,我想咨询金融诈骗案件
·电动车逆向行驶,电动车逆向行驶碰到我车
·我老公名下的三十万贷款没还,被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冻结了我的工资账户,我该怎么办
·未报警的交通事故事后该如何索赔
·碰撞马路中间挂落的电线造成受伤
·交警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nbs
·亲属公证已经有了还需要办出生公证吗?

■ 相关内容
·石油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石油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石油购销合同书范文:石油购销合同书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乙方每月需要确保向甲方提供柴油100吨左右,也可以由甲方以口头或书面订单的形式确定......


·合同违约金一般怎么写在哪里?
      合同违约金一般怎么写在哪里?一、违约金怎么写?写在哪里?在合同中,双方会约定违约责任,那么,支付违约金属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在违约情况下应该支付的违约金的金额,关于违约金的相关条款应属于合同中违约责任的一部分。二、《民法典》中关于违约金的相......


·人事保管合同纠纷哪些单位可以保管?
      人事保管合同纠纷哪些单位可以保管?我们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档案只是档案都是单位之间交接,自己很少看到自己的档案,从小学开始就开始建立档案,最后的档案就是大学的档案,之后会进入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但有的时候会出现一些纠纷,那人事保管合同纠纷哪些单位可以保管?下面......


·合同成立与生效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与生效是怎样的生活中,很多人都不能准确的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很多人都认为,当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了,但有时候并不是这样的。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到底是怎样的,请看我们为你解答。一、合同的成立是怎样的合同成立的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


·婚前/婚后赠与房产应注意哪些问题?
      1.以结婚为目的,房地产作为“彩礼”性质的,若婚约不成,赠与人有权要回房地产,但若是已婚,则不能收回。2.单纯将房地产作为“礼物”进行赠与的,一般不能擅自撤销赠与。3.过户之前,可撤销赠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

·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
      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一、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属于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

·担保贷款注意事项
      担保贷款注意事项我们由于资金紧张要进行贷款时需要对其进行担保,担保贷款在法律上由明文规定,很多人不知道担保贷款的规定以及一些注意事项而去盲目的去贷款,下面由为您解答担保贷款注意事项。一、担保贷款分类担保贷款是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是指按......

·设立并购基金的上市公司的利弊有哪些
      设立并购基金的上市公司的利弊有哪些一、设立并购基金的上市公司的利弊有哪些(1)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政策2014年10月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不涉及借壳上市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并购重组将取消行政审批;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

·商业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商业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一、房贷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吗?经济生活中,由于公募基金设立难度较大,不少发起人都选择了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式。但是,在选择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时,有的朋友就出现了如下困惑: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吗?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生活中发生意外事件的机率非常大,尤其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对我们的来说并不陌生,但是很多人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办,这样很有可能会造成不利后果。下面,我们围绕“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的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1、发生交通事......

·上海工伤鉴定的时间限制吗?
      劳动者如果在上班期间发生意外情况导致人体受到损伤的,会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就可以针对人体受到的损伤申请工伤鉴定了。那上海工伤鉴定的时间限制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上海工伤鉴定的时间限制吗?我......

·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什么?任何东西都是有相应的衡量标准的,如果连一个确定的标准都没有的话,很多东西就成了没有定准的东西了,在工程质量方面也是一样的,更需要一个标准,关于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什么,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可以帮......

 
南京合同的履行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家孩子二十三个月女宝在住院期间打点滴发现有红色异物,类似于毛衣线,能进入到孩子
·求助专家,房东签约前说的很好
·我是开叉车在工作中出现失误 公司就要开除我
·我机动车转弯,电动车避让不急,摔地上,我全责,因电动车车主拿
·孩子在监狱生病了,住好长时间的院。现在出院了,根据役情父母能
·工伤,请问:我是个司机,请问:我是个司机,在装货的时候帮忙一下,
·请问工地上拖欠工程款的这种案子能不能办理,首先我们没有劳动合
·本人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人在广东汕头借给一个河南人2万块钱,后面
·捷信分期算是法律认可的高利贷吗?
·你好,我想咨询金融诈骗案件
·电动车逆向行驶,电动车逆向行驶碰到我车
·我老公名下的三十万贷款没还,被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冻结了我的工资账户,我该怎么办
·未报警的交通事故事后该如何索赔
·碰撞马路中间挂落的电线造成受伤
·交警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nbs
·亲属公证已经有了还需要办出生公证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