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如何认定旷工,旷工怎么处理
如何认定旷工,旷工怎么处理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企业管理规定,对于员工的请假旷工等规定也各不相同,员工矿工对于企业而言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几乎每个企业都会加大惩罚的力度。那么,我国法律针对员工旷工的情况,规定的企业应该如何处理呢?帮您解答矿工怎么处理的问题。一、如何认定旷工《劳动合同法》第...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企业管理规定,对于员工的请假旷工等规定也各不相同,员工矿工对于企业而言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几乎每个企业都会加大惩罚的力度。那么,我国法律针对员工旷工的情况,规定的企业应该如何处理呢?帮您解答矿工怎么处理的问题。

一、如何认定旷工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企业都将旷工几天以上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

第二,没有正当理由;

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1、企业能否以考勤表作为员工旷工的证据

在很多案件中,经常有企业依据考勤表,比如打卡记录等,作为企业认定员工旷工或者扣发工资的依据,由此劳动者与企业产生争议。劳动者往往提出,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未经本人签字确认,系用人单位单方制作,不能作为认定旷工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旷工负有举证责任。很多用人单位提交的考勤记录要么是自己的单方面制作的考勤,没有劳动者的签字确认;要么是电子打卡记录,对于电子打卡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的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因为用人单位很难提供计算机数据的原始载体证明其向法院提供的打卡记录与原始记录一致,因此,法院难以依据没有经过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作为证明劳动者旷工的证据。

2、门禁卡记录能否视为考勤

门禁记录是劳动者出入公司的记录,仅仅是作为是否到公司上班的一个参考,具体证据效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单凭门禁记录不足以认定旷工。首先,门禁卡仅仅是公司防止员工以外的闲杂人等随意进出之防盗保安措施之一,而并非用做员工的考勤依据;纵使员工10人一同进出公司门口也只须要一位刷卡开门,因此其余九名员工并不会有该次门禁刷卡记录。其次,如果员工职等较高,下级员工或者下属上下班时基于礼貌抢先替上级刷卡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再次,公司如果以门禁卡作为考勤记录并以此为惩罚员工旷工之依据,则应当事前制定相应的书面规章制度,并公示或者告知员工。

二、用人单位如何处理员工的旷工行为

正如向咨询问题出现的情况那样,如果员工无故旷工,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数天构成严重违纪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服企业的处罚发生劳动争议,如果员工不认可企业提供的未经员工签字确认的考勤记录,不认可自己的旷工行为,企业很有可能将承担败诉的风险。那么,企业对于员工的旷工行为该如何进行处理呢?律师认为企业应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1、企业应具备规范的考勤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将考勤制度与职工协商制定,经过民主讨论规定,并将考勤制度公示、下发,明确告知劳动者考勤的方式及与之配套的奖惩制度。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将考勤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即与劳动者协商,经劳动者签收确认或者将含有考勤制度的员工手册交由劳动者签收确认。

2、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勤方式。目前用人单位普遍采用的考勤方式为考勤机考勤,即用打卡或验证指纹的方式记录劳动者的上下班时间。采用这种考勤方式虽然简便快捷,但由此产生的考勤记录仅为用人单位单方制作,发生纠纷时,劳动者往往对未经本人确认的考勤记录不予认可。建议用人单位在设计考勤方式时,应引入劳动者确认的环节,如各部门在向单位人事部门提交本部门劳动者的考勤记录前,应先经劳动者本人的签字确认。

事实依据:

1、收集员工旷工的其他有效证据。除考勤记录外,企业还应收集其他能证明员工旷工的证据,比如企业内部的视频录像,还有企业人事职员可以与员工进行电话沟通,说明是什么时间,询问员工不来上班的原因,既表达出对员工的体贴,又了解员工不来上班的原因,当然要注意进行电话录音。

2、为了强化证据,企业还可以增加一个督促回岗程序。企业可以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邮寄),表明员工已经有多少天无故未到岗上班,限定员工在某个时间内回公司报道,否则将按旷工处理,公司将依据规章制度某某条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最后是解除程序。用人单位在具备以上条件时,就可以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但是要注意,首先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一定要注明劳动合同解除的理由,即是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要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至劳动者。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送达应首先采取直接送达,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旷工怎么处理,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制度,但不可置否的是,每个企业对于旷工这种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都不肯容忍,惩罚的力度也各不相同。对于旷工的判定标准,我国大部分的企业都将考勤机的记录作为依据,但我们在这里提醒您的是,考勤记录或门禁卡记录在没有经过本人确认签字的前提下是不可以作为旷工依据的。

如何认定旷工,旷工怎么处理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红灯过了停止线,在路中心停住,算闯红灯吗
·被告不接传票。法院能否开庭??
·我不想离婚,你好,你好,鉴于此种情况如果对方执意离婚,您可
·这种内部签订的同一共建项目赔偿问题是否成立呢?
·朋友叫我去砸店我没砸,请问我会有事?
·请问一下10月3号法院有工作人员么
·铺面纠纷,合同房租分二次交清
·向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农村书记私人建房卖,欺骗消费者权益,合
·我在外地务工,突然接到电话,说我儿被天津市的派出所的警官带走
·借款到期,未还如何办
·贷款担保人可以诉讼吗
·请问司法鉴定一定需要律师委托么 现在法院因我代购卖假
·我加工厂的,加工产品已经给对方了,税票也开了,对方就是不付款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摩托车挂翻电动车
·你好!欠xx不到一万!现在没能力还!怎么样和xx调解
· 别人贷款逾期,法院冻结我的银行卡账户,现在逾期贷款已还清

■ 相关内容
·端午节加班怎么计算加班工资
      端午节加班怎么计算加班工资转眼马上就到端午节了,端午节既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是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国家规定,企事业单位要在端午节放假,如果因为生产所需要职工加班的,要支付一笔加班费给职工。企业是否支付加班费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那么端午节加班是哪天?下面我们给广大......


·单位是否可以辞退试用期员工
      可以说试用期是劳动者就职时期的一个过渡阶段,很多单位都会认为在试用期内是可以随时辞退劳动者的,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辞退试用期员工?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是否可以辞退试用期员工很多用人单......


·新刑事诉讼法鉴定聘请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的规定是什么?1、聘请司法鉴定,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聘请其他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指派、聘请的鉴定人应当是具有某项专门知识,而且与本案和本案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能够保证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的人。2、刑事技术鉴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工程质量责任人在规定中一般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从建设工程的角度看,是整个工程的总负责人。对项目的成功策划和执行起领导作用,职责为落实带班制度。项目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排在第一位的。工程项目经理责任人的责任有很多,管理、联系、......


·入室抢劫致伤人怎么定罪?
      入室抢劫是指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进入他人住宅,非法掠夺侵占他人的财产,并对他人的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的一种犯罪行为。对此行为,今天的我们就来告诉您入室抢劫致伤人怎么定罪?一、如何定罪犯入室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起诉离婚的几个问题
          一、离婚起诉条件          1、离婚起诉的前提:          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2023老人婚前协议书范文
      法律并没有禁止老年人再婚,而到了晚年之后由于子女长期不在身边,自然也希望能有一个人与自己一起,这样生活也有一个寄托。但此时毕竟老人年龄大了,有可能出现被骗的情况,同时也会影响到日后子女继承遗产的问题。因此最好签订书面的老人婚前协议书,以免出现问题的时候损害到自......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其实技术咨询包含的领域是非常广泛的,因为不管在哪一行业都存在着相关专业上的技术。而且在当今社会,其实技术就代表着利润和生产价值。所以说向一些技术较强的公司进行技术上的咨询,这是很有必要的,不断的学习才有可能不断进步。下面我们要为......

·鉴定结论如何公平公正?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重要依据,鉴定中,专家们应该充分考虑医患双方的具体情况,坚持公正、公平做好鉴定工作,才能真正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  首先,必须透彻理解《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精神,以此指导鉴定工作的全过程。  其次,公开鉴定工作,尤其对媒体公开。......

·如何处理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工程建设方拿到项目后,会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方及监理方。工程监理的责任重大,监督工程整个施工过程。双方会通过一份工程监理合同,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当合同条款不清时,容易导致争议甚至纠纷。那么,如何处理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下面我们一起......

·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事案件,以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犯罪等案件。在国际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执行。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

·什么是“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

·怎样才能更好的实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
      怎样才能更好的实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最近推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让许多人好奇,而实行临时工行政执法的话,会不会导致高层的员工工作量加大,让临时工行政执法政策难以实行呢,接下来关于怎样才能更好的实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这个问题,我们准备了以下一些相关的资料。不可否认......

·房改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界定?
      1.房改房又称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2.房改房在交易方面确实与商品房有所区别。一般来说,职工个人取得房改房产权时支付的价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场价,而是标准价或者......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红灯过了停止线,在路中心停住,算闯红灯吗
·被告不接传票。法院能否开庭??
·我不想离婚,你好,你好,鉴于此种情况如果对方执意离婚,您可
·这种内部签订的同一共建项目赔偿问题是否成立呢?
·朋友叫我去砸店我没砸,请问我会有事?
·请问一下10月3号法院有工作人员么
·铺面纠纷,合同房租分二次交清
·向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农村书记私人建房卖,欺骗消费者权益,合
·我在外地务工,突然接到电话,说我儿被天津市的派出所的警官带走
·借款到期,未还如何办
·贷款担保人可以诉讼吗
·请问司法鉴定一定需要律师委托么 现在法院因我代购卖假
·我加工厂的,加工产品已经给对方了,税票也开了,对方就是不付款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摩托车挂翻电动车
·你好!欠xx不到一万!现在没能力还!怎么样和xx调解
· 别人贷款逾期,法院冻结我的银行卡账户,现在逾期贷款已还清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