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
>>工商所办案程序规定是什么
工商所办案程序规定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工商所办案程序规定是什么一、工商所办案程序规定是什么1、获取线索,发现案源;是工商执法机关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的前提和基础。2、立案,指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行政违法案件成立的活动。3、调查取证,指案件承办人员对所要处理的行政案件进行了解、核实和收集证据的...
工商所办案程序规定是什么 一、工商所办案程序规定是什么
1、获取线索,发现案源;是工商执法机关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的前提和基础。
2、立案,指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行政违法案件成立的活动。
3、调查取证,指案件承办人员对所要处理的行政案件进行了解、核实和收集证据的过程;是工商执法办案的中心环节和核心程序。它的任务是弄清事实,查清行政相对人是否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全部情况。
4、结案,指案件承办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后或者办案机构认为应当终止调查时,对所承办案件作出处理的活动。
5、执行,指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将执行决定的内容付诸实施的执法活动。
6、复议和应诉。复议是行政相对人因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再次予以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为,是一种行政救济程序。应诉是行政机关因行政相对人不服其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人民法院通知而参加诉讼的活动,是一种司法救助的程序。
7、案件评查,是各级办案机关内部对所办案件进行评比和检查的一种活动。
8、立卷归档,指由办案机关将所查处的工商违法案件立卷材料进行整理、归类并专门予以存放和保管的活动。
二、程序要求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以上便是“工商所办案程序规定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工商所在办案过程中要严格遵从我国法律规定,从立案到执行一定要在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的基础上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如果您涉及到此类案件,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您认为工商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失公允,可以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保证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利益不受侵害。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1--我女方,桂林。他男方,百色。 2--现在不在一起了,
·
银行所有账户被冻结,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
·
失业险满俩能赔偿多钱一个月基本工资1380
·
房屋买卖,买二手房,买二手房,是建好的民房,买方不是当地农民
·
丈夫与其兄弟以借款证明联手骗我的钱
·
我与女友已同居七在2015之前她没离婚而且我们已有小孩她又跟他人我该怎样起诉她
·
路桥个人老板欠我工资3000多,他说没钱,等几天在给,我今天
·
用欺骗得方式像我借钱,我想报案经侦大队他算诈骗吗
·
关于怀孕期间被公司开除的赔偿问题
·
您好,我因为前面在路边捡到一辆报废车没有任何显示有车主信息的
·
我公司开车出了交通事故,但报警了保险公司也赔了,现在
·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果当事人帮邮寄了假的合格证算犯罪
·
老公婚前购房,婚后供完并拿到房产证,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
在南通钢丝绳厂买的钢丝,微信付款没给我发货。
·
右股骨头全髋置换术引起的死亡原因
■ 相关内容
·
二级烧伤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工人,会面临各种职业风险,其中就包括烧伤。当职工发生工伤后,其家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就可以为下一步索赔做好准备。二级烧伤算是比较严重的工伤,需要经过鉴定才能得到具体的赔偿金额。那么二级烧伤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一......
·
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家庭在每个人心目中都具有最重要的地位,在通俗意义上讲,我们的住宅就是家庭的所在,所以我们对于住宅的装修装饰是十分注重的。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问题,影响着住宅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西安市家庭装......
·
劳动争议仲裁请求
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一、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1、劳动仲裁申请书的请求事项就是申请劳动仲裁的目的是什么,要求是什么,希望仲裁机构支持怎么样的诉讼要求。对于劳动纠纷案件来说,2、请求事项一般包括,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
·
工商银行泄露个人信息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与银行打交道在所难免。在银行办理一些手续时,需要提供个人的联系方式、身份信息等。曾经有网友反馈自己在工商银行办理业务后,个人信息就被泄露导致了生活受到严重的影响,工商银行泄露个人信息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相信您才最会比较关心这个问题,我们来了解一......
·
患者医疗纠纷怎么办,有哪些
患者医疗纠纷怎么办,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虽然现在医疗技术和医疗水平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但是对于病情来说现在的技术依然不能保证可以完全治愈患者,这也是不少医疗纠纷发生的诱因之一,当出现医疗纠纷的时候,不少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患者医疗纠纷怎......
·
试用期工资规定是怎样的,试用期有多久?
众所周知,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都会约定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并且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是要按照规定发放工资的,有的人就曾问过我们,在试用期内的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关于试用期的工资规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作出解答。一、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劳动合......
·
交通肇事罪举证责任怎么分担
交通事故在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时候就够转变为交通肇事罪,此时肇事者承担的就不仅仅是民事赔偿责任了,还有刑事方面的责任。那么这个交通肇事罪举证责任该如何分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交通肇事罪举证责任怎么分担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常会遇到事故无现场目击证......
·
协议离婚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协议离婚是很方便,但是因为是没有法律背景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合意的,事后很容易出问题。为了防止这类情况的发生,就需要当事人了解清楚,办理协议离婚应注意事项有哪些?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一、协议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1、离婚协议要合法。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
·
欠债不还可以同时拘留夫妻两人吗
欠债不还可以同时拘留夫妻两人吗一、欠债不还可以同时拘留夫妻两人吗?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需要执行。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的,可以同时拘留。但一般情况下双方只是共同债务人,做为被执行人是不会被采取拘留的措施的,除非有很恶劣的行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
·
石灰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石灰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石灰石购销合同供方:签订日期:需方:地点: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价格、备注1、石灰石加工料5~20MM吨按需方计划112元含税价二、交货地点、方式:需方料场交货,由供方运输,送到价11......
·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此时需要先确定一个具体的辩护方向,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等等。而选择的辩护方向不同,那么实际需要收集的证据也就不一样。那么实践中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准备无罪辩护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
·
在借款前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在借款前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一、在借款前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当事人在借款前要注意以下问题:1、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人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
·
(现汇)外贸合同书(二)
公司____(以下简称卖方)与公司____(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款中所确定的清单No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
·
不经背书取得票据不必然享有票据权利
1、贴现银行未获得背书,未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规定,它不是票据权利人,也不是“实际权利人”,法律上也根本没有“实际权利人”这个称谓和概念。又因为其他人已经合法地得到了票据及其所记载的票据权利,使得客观上申请人无法再返还给贴现银行。所以,票据及其所记载的票......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1--我女方,桂林。他男方,百色。 2--现在不在一起了,
·
银行所有账户被冻结,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
·
失业险满俩能赔偿多钱一个月基本工资1380
·
房屋买卖,买二手房,买二手房,是建好的民房,买方不是当地农民
·
丈夫与其兄弟以借款证明联手骗我的钱
·
我与女友已同居七在2015之前她没离婚而且我们已有小孩她又跟他人我该怎样起诉她
·
路桥个人老板欠我工资3000多,他说没钱,等几天在给,我今天
·
用欺骗得方式像我借钱,我想报案经侦大队他算诈骗吗
·
关于怀孕期间被公司开除的赔偿问题
·
您好,我因为前面在路边捡到一辆报废车没有任何显示有车主信息的
·
我公司开车出了交通事故,但报警了保险公司也赔了,现在
·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果当事人帮邮寄了假的合格证算犯罪
·
老公婚前购房,婚后供完并拿到房产证,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
在南通钢丝绳厂买的钢丝,微信付款没给我发货。
·
右股骨头全髋置换术引起的死亡原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