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我们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劳动
我们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劳动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我们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劳动合同中有关于劳动者违约的条款。因为这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所以要引起我们的重视。那么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是不是所有违约劳动者都要承担违约金?下面我们通过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我们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劳动合同中有关于劳动者违约的条款。因为这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所以要引起我们的重视。那么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是不是所有违约劳动者都要承担违约金?下面我们通过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此处的培训费用包括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的不影响正常的职位、工资调整机制。因此劳动者无须担心约定服务期后的职位和工资问题。
二、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
劳动者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有保密的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条款,同时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关于保密条款的规定,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同时,劳动者违反该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数额超出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法院追加。
三、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
实际上竞业限制条款也是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一种手段,所谓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同时劳动合同法有又对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地域、期限等做了相关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中特别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由此可见,按照《合同法》规定,不是劳动者所有的违约行为都要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情形只包括三条,如双方约定服务期的、约定竞业竞争条款的。做为劳动者,我们要掌握这方面的有关知识,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对这些条款进行留意。

我们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劳动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单亲妈妈哺乳期犯罪判十个月,监外执行没有收留,现一直无人管理
·老婆一年多没回家,电话也设置了,两个小孩没人管,我可以起诉她
·4个月前我在一个借款平台借了16万,每月按还款日已经还了4期,还了差不180,到10日全
·我家的牛被高压电电死了,电是用户浇地的,请问律师我应该让谁赔
·什么样人叫直系关系、连襟是不是属直系关系请间一下丶
·我和我女朋友订婚了。但是因为我做*时间短,要和我分手。订婚的3万多能要回来吗?
·与上**连锁签订合作加盟,资金打过去之后,一部分货物一直未到,后期与前期说的内容不符,才意识到
·请问019农村医保忘缴了要去那里补
·我两兄弟想把户口本拆开当地派出所不给办理
·现在怀孕快7个月,老公不管是事,怎么样才能得到帮助
·你好我江苏盐城人我是倪同季向问一问离婚女方有那些权益
·刑事寨件,公安十八年后公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律师您好:我这次发邮件主要想和您咨询农村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人怎么判刑,*人怎么判刑
·婚后没房子,没存款,离婚还有财产问题吗
·别人欠我san div

■ 相关内容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在各种各样的行业中,不乏存在着一些高危的行业,从事该类工作的员工有时候甚至会面临生命危险,其中,电力施工企业就是其中之一,而电力施工设备在施工中的安全使用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只有从平时工作中杜绝,才能尽量防止危险的发生。那么,电力......


·工伤鉴定9级该由工厂还是保险公司赔偿?
      工伤简而言之是职工在进行工作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伤害,具体内容可以参照国家所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遭受职业伤害之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及相应赔偿。由于工伤认定具有时效性,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都应该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出示材料。对于工伤鉴定9级该由......


·劳动仲裁的风险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注意避免劳动争议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劳动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劳动合同一直都会有效。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劳动者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了,但用人单位却不与他签订该合同。那用人单位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保障自己的权......


·网络侵权责任中的反通知
      网络侵权中的反通知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被侵权人的通知采取了必要措施后,侵权网络用户认为其涉及侵权的信息未侵犯被侵权人的权利,或者其他网络用户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的必要措施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要求恢复删除、取消屏蔽或者恢复链接等恢复措施......

·离婚后可以探视子女吗,离婚孩子拒绝探望怎么办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在离婚案件中除了债权债务关系外的司法难点之一,在离婚时,夫妻双方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拥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按照约定探视孩子,但是,若离婚孩子拒绝探望怎么办?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离婚后可以探视子女吗?(一)答案是肯定......

·性骚扰的法律对策
         性骚扰(英语:sexualharassment)指以性欲为出发点的骚扰,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引起对方的不悦感,通常是加害者肢体碰触受害者性别特征部位,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

·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合同开始履行的过程中,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那么此时就可以解除合同。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解除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那到底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当事人解除合同......

·土地使用权能否附期限转让?
      土地使用权能否附期限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的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出售、交换或者赠送的方式转让给他人。我国土地属于国家,人们只具备土地使用权,且有一定的时限。那么,土地使用权能否附期限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商品房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一、商品房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一)审查开发商楼盘的流程:房地产公司提出申请,银行要求开发商提交以下资料:1、书面申请;2、公司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企业章程、贷款卡、开户情况、公司概况、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理......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在生活工作中需要签订好多合同。但是在合同履行时,合同的一方或是多方都有可能出现违约的现象。尤其是加工承揽合同,当您遇到加工承揽合同违约时,那么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情形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呢?接下来,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

·交通事故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不是只有诉讼这一种方法,实践中要是双方都愿意的话其实可以书面申请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解的,既然是由第三方进行调解,那么肯定也有调解的流程,那到底交通事故调解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调解流程是怎样的1、提出调解......

·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一、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一)按《民法典》建设工程中介费不合法。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不能进行居间服务。《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

·入职登记能否起到代替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单亲妈妈哺乳期犯罪判十个月,监外执行没有收留,现一直无人管理
·老婆一年多没回家,电话也设置了,两个小孩没人管,我可以起诉她
·4个月前我在一个借款平台借了16万,每月按还款日已经还了4期,还了差不180,到10日全
·我家的牛被高压电电死了,电是用户浇地的,请问律师我应该让谁赔
·什么样人叫直系关系、连襟是不是属直系关系请间一下丶
·我和我女朋友订婚了。但是因为我做*时间短,要和我分手。订婚的3万多能要回来吗?
·与上**连锁签订合作加盟,资金打过去之后,一部分货物一直未到,后期与前期说的内容不符,才意识到
·请问019农村医保忘缴了要去那里补
·我两兄弟想把户口本拆开当地派出所不给办理
·现在怀孕快7个月,老公不管是事,怎么样才能得到帮助
·你好我江苏盐城人我是倪同季向问一问离婚女方有那些权益
·刑事寨件,公安十八年后公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律师您好:我这次发邮件主要想和您咨询农村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人怎么判刑,*人怎么判刑
·婚后没房子,没存款,离婚还有财产问题吗
·别人欠我san div
推荐内容